第兩百六十章 師爺學會“潛龍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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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小暖榮五郎!
    縣令發現最近師爺很會說話,幾乎不會再用那些剛正不阿的話語來刺激他的神經了。
    本來就應該這樣嘛,都是混跡在官場上的人,誰能比誰正直多少呢?
    師爺以前算是個官場上的小年輕,什麽都不懂,一味的隻想為國效力精忠報國。但是現在經曆了這麽多的事情之後,他就明白了,一個人要是真的是個明白人,最好就隻明白在自己的肚子裏,誰都不要告訴!
    混跡官場十餘年,現在他才體會到為什麽世人都說難得糊塗!
    衙役手裏都拿著木棍搗地,眾口一詞的“威武”聲過後,公堂下麵的原告與被告便都跪在了地上。
    桑小暖不記得她上一次跪在這裏是因為什麽事情了,隻記得自己被打了個半死,後來被管梓玉救了。
    時間久遠了,要讓她重新想起來確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但是這兩次跪在這裏的原因大不相同,奇怪的是,不管你是害了人還是被別人害了,一律都要跪在這裏接受審判。
    桑小暖覺得這真是古代法律最壓抑人性的地方,認罪之前先打壓一個人的人格,然後臣服於堂上之人的威嚴。古代的“法官”有這麽大的權力難怪會貪汙成風!
    她跪在地上怎麽都不舒服,不免喜歡東張西望的,不料卻正好和縣令看過來的眼神撞了個正著。
    桑小暖一驚,縣令竟然在對她笑!?
    榮五郎已經說完了自己的陳詞,剩下的便要看縣令怎麽裁決了。
    堂下麵跪著的人一共有五個,除去桑老爹,就有桑小暖夫妻、陳氏和她的一雙兒女在地上跪著,桑老爹年邁又虛弱不堪,縣令便隻讓他在一邊坐著。
    “陳氏,你說榮五郎夫婦將田地賣給了別的農戶,可是人家簽的隻是兩張租賃合同!說你誣告,你可認罪?!”縣令十分威武的揚了揚手上的租賃合同。
    桑小暖認得那些合同,合同一式兩份,各有所執,此時一式兩份都在縣太爺的手裏握著,可見榮五郎早就把別人手裏麵的合同也要回來了。
    她心裏一沉,突然意識到自己究竟錯在哪裏了,榮五郎又為什麽會生這麽大的氣。
    田契是她的家事,但是榮五郎卻一直幫她放在心上,從來沒有抱怨過她什麽,更加沒有嫌棄她麻煩,可是桑小暖呢?完全把榮五郎當成了外人,不得不承認的是,榮家人、桑家人,她一直是分的很清楚的。
    他的計劃裏有她,但是她的計劃裏從來都是把他排除在外的。
    縣太爺的驚堂木一敲,地麵都震動了一下,陳氏的身體抖的像篩子一樣。
    桑小暖不記得上次是誰害的她被打板子了,但是陳氏還記得最後在這裏被摁著打板子的滋味,一聽到縣令的問話,身後的雞皮疙瘩都起了一層。
    “大人,民婦沒想告他們啊!是他們逼著我來的!這怎麽能算是誣告呢?何況我是他們的母親啊。”陳氏跪
    在地上的身體不聽自己的使喚踉蹌著往前爬了一步。
    縣令聽到陳氏的狡辯轉過來看向榮五郎。
    桑小暖不想讓榮五郎再寒心了,於是主動站出來說“大人,前些天陳氏帶著其弟陳方來到我們在郊外的田地上破壞耕地,不僅如此還打傷了民婦,如果大人不相信還請您請來正德醫館為我診斷的大夫來,到時候是非公道自有分明!”
    “所以。“桑小暖刻意一頓,冷冷地瞧了陳氏他們一眼,繼續對縣太爺說,”我們此次請求大人公斷不僅是因為陳氏汙蔑我們夫婦買賣田地,更是因為她耽誤了我們春種的時間,破壞良田兩畝還有重傷民婦之罪。“
    桑小暖說完,在地上鄭重地扣了一個響頭,響聲傳遍了回聲很大的公堂內每一個角落。
    縣令也生氣了,當著這麽多府衙同事的麵,難得的剛正了一回,驚堂木被他拍的很是響亮,一雙小眼睛瞪得老大,看向陳氏的目光像是要把她活生生的撕碎一般。
    “大膽刁婦!是不是要本官把所有的證人都叫來你才肯認罪?!”縣太爺發怒了,陳氏在堂下瑟瑟發抖,哪裏還敢說是,連忙叩頭道,“民婦不敢,民婦不敢!”
    “好,既然如此本官便將你依罪論處,農田的損失按……“縣令突然說不出話來了,他轉眼看向了師爺。
    師爺馬上幫縣太爺把話給銜接上來“縣太爺念你是初犯又是桑家的繼任主母,兒女理應對主母多謝擔待,便判你將榮五郎夫婦購買種子肥料的銀錢補上,另外收取你打傷榮桑氏所應該償付的醫藥費,並不額外加以賠償,即可執行!”
    師爺熟讀律令,深諳平安縣的風土人情,一番話說完幫縣太爺把沒有說完的斷句銜接得天衣無縫。
    陳氏本來就沒有錢,除去桑老爹外,還有兩個兒女要養活,要她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婦女來賠償這些銀錢和取了她的命沒什麽兩樣。
    陳氏當即也不顧體統不管麵子了,崩潰在公堂上嚎啕大哭!
    “縣令老爺!您不能這樣對我們孤兒寡母……的啊。“
    她這次是真的傷筋動骨了,所以哭的撕心裂肺的,沒有半點做作,不管是圍觀的村民和縣民還是桑老爹和陳氏的兩個孩子,無不都感到十分心痛。
    就連高高在上的縣太爺都有一點動容,他遲疑地向師爺看了一眼,想從師爺的臉上看到一點支持自己的神情。但是沒有,師爺始終麵無表情地目視前方,也就是陳氏的位置,他的喜怒完全是依據著縣太爺的心情來的。
    如果縣太爺遲疑,他就對陳氏判的輕一點;如果縣太爺覺得還不夠狠,那他就在把刑罰家中一點兒,反正隻要不超過律法的那個度,怎麽做都是合宜的。
    那既然現在縣太爺遲疑了,那師爺便知道自己該怎麽做了。
    “大膽刁婦,你犯錯在先,不知悔改屢屢輕視王法,你可知那五畝地乃是當今聖上賞給有功之人的?!如何處置本就與爾等無知小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