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烈天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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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羅之我是千尋疾!
服務小哥拿著一杯黑色的冒著氣泡的液體走了過來。
“這,就是可樂?長這樣,確定不是毒藥嗎?”北方嵐眉頭跳了跳,非常吃驚的問道。
“這個顏色了,嗯,應該沒錯了,是可樂。就是不知道味道怎樣?”千尋疾將可樂接過手,迫不及待的品嚐了一口。
“嗯,還是記憶中的那個味道,這下有飲料喝了。”
“再來隻炸雞腿。生活美滋滋。”
千尋疾從炸雞上撕下一隻雞腿,大口吃了起來,然後再噸噸噸的一口氣將可樂喝完。
“啊,好爽啊!可樂就是要一口氣喝完才爽!”
北方嵐在旁邊看著千尋疾的這一頓猛操作,左右眼皮個跳了跳。教皇冕下,你的形象啊,崩壞了。
嗯,周圍怎麽靜悄悄的。千尋疾略有些不安的環視了四周一眼,發現周圍的人包括北方嵐都目瞪口呆,一臉震驚的看著自己。
完,了。我,的,形,象,啊!!!
“咳咳,既然東西已經做出來了,那我就先走了,還要找位置看店呢。”千尋疾假裝威嚴,一臉嚴肅,說完便快步離去,留下一臉懵的眾人。
北方嵐看著千尋疾逃離現場的背影,嘴角勾起一抹淺淺的微笑,“教皇冕下,意外的有些可愛呢。”
“呼,呼。終於逃出來了。哎,與人溝通好難啊,還要注意教皇形象。果然還是早點將位置給比比東好了。”千尋疾來到外麵,一臉疲憊。
千尋疾慢慢的來到了武魂城的土地出售處。
“快,教皇冕下來了。”
“哪裏?”
看見正站在屋內的千尋疾,兩人連忙起身行禮,“見過教皇冕下!”
哎,這身份果然好麻煩。麵帶微笑的回應,“嗯,你們好!”
兩人微微一愣,教皇冕下居然對他們笑了。
“我要開家店,所以來看看店鋪。”
兩個官員急忙從桌子裏取出一個金線為結的玉石卷軸,他們將卷軸橫置於桌上,徐徐展開。
紅紅綠綠的顏色出現在千尋疾麵前。
不愧是武魂城,居然這麽壯觀。
“教皇冕下,綠色的為無主之地,紅色的則是被登記過的。”
“不知教皇冕下想要什麽樣的店呢?”
兩份官員爭先恐後的想千尋疾獻媚著。
“嗯,我想找人流量比較大,就是平常最熱鬧的地方。”
兩位官員聽完教皇冕下的話相視一看,麵色有些糾結。
“嗯,難道都沒有了嗎?”看見兩官員這樣,千尋疾哪裏不知道沒有了。
“這,是的。一般比較繁華地段的店鋪都被用完了。”
“不過既然是教皇冕下的命令,我們還可以去收購回來的,供教皇冕下選擇。”
“不用了,你們在此做好本職便可,我自己去吧。”反正自己閑著也是閑著。
“是,教皇冕下。”
千人疾根據兩個官員所指示,來到了武魂城最繁華的地段。
走走轉轉的千尋疾,看著遠處熟悉的建築物。嘴角抽了抽,好吧,最繁華的街道其實就在武魂殿周圍,那自己幹嘛要轉這麽一大圈呢?
腦殼有包?
看著人來人往,人山人海的街道,自己貌似有點顯眼啊。
“係統大大,有沒有變形丹?”
“你還真是隻有有事了才會想起我啊!!”
“嘿嘿嘿,這不是你平常都在看番嗎?我怕打擾你。”
“叮!已扣除10金幣,你要的‘別人認不出我’丸已購買。”
“是否使用‘別人認不出我’丸?”
“使用。”
千尋疾感覺臉一陣變化,伸手摸摸自己的臉。
“嗯,眼睛變小了,嘴便大了,鼻子變矮了,臉變寬了。”綜合而言就是變醜了。
轉了半天終於轉到一家適合的了,“嗯,就這家了,相信隻要我露出教皇的身份提出收購,對麵肯定不會拒絕。”
“你們這群壞人,不準你們欺負姐姐。”店內傳出小蘿莉弱小而無助的聲音。
“嗯?”緊閉的大門,屋內摔東西的聲音,還有小蘿莉無助的聲音,這絕對是有情況啊。
“即使是在武魂城這麽繁華的地段也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啊!果然哪個世界都不缺壞人啊!!”千尋疾眼神變得冰冷,語氣冷漠。
透過玻璃,隱隱約約可以看見屋內的現狀屋內的家具被打翻的到處都是,地上還留有些許殘渣碎片,幾名身材高大的男性正圍成一圈,圈內中有一名年輕貌美的女子摔倒在地,額上正流著鮮血。女子身前有一名身材不高的蘿莉,張開雙手像母雞護崽一般將女子護在身後。
“隊長,我們為什麽不進去教訓那幫混蛋?”
就在千尋疾的觀察著屋內的情況時,就近傳來了一道生氣而憤怒的質問聲。
“烈天颯,我要說多少次你才明白,那些是武魂殿長老的子女,我們沒有權利去管他們。”那名隊長開口。
“為什麽?就因為他們是權貴的子女嗎?可我們不是執法隊嗎?我們不就是保護普通人民和弱小魂師,維持秩序的存在嗎?”
“為什麽現在有人在我們麵前受到傷害我們卻什麽也不能做?”
“這樣的執法隊,我完全沒有加入的意義!”
名為烈天颯的男子不斷質問著前方的男子。
“隨你的便,少了你一個,還會有其他人加進來的。不會變的執法條例還是不會變。”前方的男子轉過身,藐視的瞟了一眼烈天颯。“你有本事就自己去當隊長啊,這樣就你說了算。”
“天颯,不要再和隊長頂嘴了。”旁邊的隊友輕輕地扯了扯烈天颯的衣袖。
烈天颯神情憤怒,雙手緊握成拳,緊緊的盯著前方的男子。
“第一魂技,鴉之詛咒。第三魂技,烈陽之力。第五魂技,聖光裁決。”烈天颯用隻有自己聽得見的聲音低喃著。
身體瞬間衝了出去,來到了前方男子的身前,拳頭猛地猛地衝向男子的臉。
“你個欺軟怕硬的家夥,根本不配當執法隊的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