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振的倒台與熊廷弼的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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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振條目裏寫的是天啟元年,魏黨誣陷袁世振縱子通賄,由兩淮鹽商代為繳納贓款,削職還鄉。
我就好奇,天啟元年哪兒來的閹黨,一搜明熹宗實錄,袁世振是被王紀搞下去的。
然後,王紀的條目裏最後寫的是:紀既斥,大學士葉向高、何宗彥、史繼偕論救,皆不聽。後閹黨羅織善類,紀先卒,乃免。崇禎元年複官,贈少保,廕一子,諡莊毅,妥妥的東林。
順便一提,王紀就是前幾章那個辭工部尚書不就,主角批回家養老的那個。
首先,袁世振改綱鹽法,肯定是觸及到東林背後學閥、豪族的利益了。
因為這位袁老哥四年時間,從兩淮給朝廷弄了四百萬兩白銀。
先放明熹宗實錄的記載:
總督漕運戶部右侍郎王紀,疏參兩淮鹽法道按察使袁世振,與運同何廷相,先是,兩淮鹽商鑽領庫銀五萬金,事覺,廷相訐世振子陰受商賄,世振亦訐廷相與吏胥朋比,欲為卸罪。王紀言,神奸謀侵庫金,道司遂成兩造,非嚴緝各犯直窮,真偽恐懸,斷難以輸服。宜令二臣各解任回籍,仍敕行嚴勘,擬議具奏。章下部院勘明奏奪。久之,言官複劾世振縱子通賄,世振竟以貪墨罹計典。
我的推論寫在這裏。
袁世振是湖廣蘄州(今湖北蘄春)人,從地域劃分屬於黨,但屬於不結黨的那種。
他改革鹽政,是李汝華推薦的,而李汝華本人是沒有參與到黨爭中的。
袁世振被彈劾,估計是東林背後的鹽商分贓不均,或者想要在鹽政上插一手,就找出來一個何廷相把袁世振給兌子了。
王紀對於袁世振和何廷相的處理方法就特麽突出一個雙標。
一個告對方受賄,一個告對方朋比為奸。
王紀這貨,查都不查,給出的處理意見是直接讓兩人滾蛋回家。
一個兩淮鹽法道按察使,一個兩淮鹽法道同知,兩個肥缺就這麽讓出來了。
和這件事情相同的東林雙標法,還有熊廷弼的慘死。
對於熊廷弼的審核,是刑部尚書王紀(東林)、左都禦史鄒元標(東林)、大理寺卿周應秋(此時齊楚浙或中立,後來閹黨,明熹宗實錄中第五次出現)三人舉行的三司會審。
奴酋猖獗,遼陽失陷,拔化貞於監司,起廷弼於田間,畀以軍旅重任,二臣被非嚐寵遇,宜同心戮力,誓滅此而朝食,不虞其相鬧一場,挈河西拱手送奴,竟以一逃結局也。
對於王化貞的判詞是:王化貞受命於敗軍之際,廣寧危若累卵,隻乎撐持八月,人誰不憐之,但樸實不知兵,用虜而反為虜用,用間而反為間用,叛逆孫得功輩日侍左右而不悟,認賊作子,聲聲立戰,賊尚在百裏之外,而棄廣寧如敝屣,匹馬宵遁哀哉,化貞有憂國之心,而無謀國之智,有吞胡之誌,而無滅胡之才,事已至此,安所逃罪,宜服上刑,以正厥辜。
注意重點:人誰不憐之~
對於王化貞做減罪處理,先抑後揚,後麵沒說具體怎麽做。
後麵都是對熊廷弼的判詞,點不過來了,將就著看。
若熊廷弼才識氣魄睥睨一世,往年鎮遼而遼存,去遼而遼亡,關係匪輕,再起經略,賜劍賜蟒,侑以金帛,餞以九卿,受此異數,何以仰答眷寵,迨其初出春明即邀有控扼山海之旨識者已知其無意廣寧矣抵關以後雖言我兵不宜浪戰西虜不足盡信永芳降情之叵測廣寧人心之不固語語若持左券獨其剛愎之性虛憍之氣牢不可破以爭毛文龍功罪一事開釁化貞水火之形既分玄黃之戰遂力筆鋒舌槍相尋不已守備之計等閑置之虜騎一來錯愕不知所出飛檄催戰蓋曰勝可以成吾之名敗亦可以驗吾之言也不知封疆大臣破壞封疆國有定律沒,百口何辭。
後麵是對熊廷弼的判詞:
廷弼試捫心一思,比之楊鎬更多一逃,比之袁應泰反欠一死,若厚誅化貞,而廷弼少及,於寬政不惟,無以服天下萬世之心,恐無以服楊鎬袁應泰之心矣,宜用重典以警將來。
先揚後抑,並且還說,如果殺王化貞而不殺熊廷弼,巴拉巴拉怎麽的。
突出一個把熊廷弼往死裏整。
奏入詔,依擬時南京十三道禦史王允成等亦合疏言,經撫同罪,國法不可不正,報已有旨。
注意:經撫同罪。
看到這裏,啐一口東林雙標狗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