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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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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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振飛蹬著三輪車,走在街上的時候,每每想到自己的弟弟將來是一身警服,四處追捕罪犯的警察,振飛就油然而生一種欣慰和自豪。甚至有的時候,他會在他覺得不是好人的身後,兩隻手握成槍狀,低聲地說“不許動,舉起手來!”不過有一次,他被前麵的人發現了,當時他覺得異常尷尬,紅著臉,低著頭,倉皇地逃走了。
他覺得自己實在是太過可笑。
榮晴也考上了大學,與振華是同一屆的。但她報考的並不是經濟類的學校,而是醫科大學。振飛仍清晰地記得孫老漢說過榮晴最想學的是金融,而且那場景他記憶猶新。在榮晴報考誌願的時候,振飛曾過問了此事。榮晴隻是很詭秘地笑了笑說她早已改變主意了,她覺得濟世救人更受人愛戴,更為崇高。她的理由很充分,振飛也就沒有多問,必竟想學什麽是榮晴的自由和權力,他是無權幹涉的。
大學要求學生必須住校。榮晴隻好去寢室住。開始的時候,隻要她一沒課就會回來,收拾收拾屋子或給振飛做做飯,想以此減輕振飛的勞累和負擔,但是卻遭到了振飛的強烈反對。振飛隻有一個要求,那就是榮晴必須抓住一切時間學習,治病救人絕非兒戲。她拗不過振飛,於是就周六周日回來。後來她周六周日回來的也少了。她在外麵做家教,而且課越來越多,人就越來越忙。振飛對此是有些擔心的,他考慮到她必竟是個女孩子,如果有什麽閃失,他難以向九泉之下的孫老漢交待。但榮晴卻不以為然,雖然她知道他是關心她,卻還是認為他有些多慮。
振飛每個月都會給榮晴足夠她開銷的錢,當然是打著孫老漢的旗號。在大二的時候,榮晴賺取的課時費已然可以自給自足了,但振飛還是堅持,隻是為了孫老漢臨終前的囑托。在他的理論體係中,榮晴賺不賺錢,以及賺多少跟他對孫老漢的承諾沒有關聯。
他對榮晴說他給的錢都是孫老漢留下的,他隻不過是按照孫老漢生前的吩咐按部就班分期付款罷了,等到她大學畢業,這種待遇也就隨之消失了,不過她結婚還是會有一份大禮的,而這些也是孫老漢活著的時候精心算好的。
盡管榮晴反複強調她做家教來錢是多麽容易,但振飛仍然認為她歉取的錢絕非如她所說的那樣輕鬆。他不想她在上學期間出去打工隻是因為生計。她能否享受到其它大學生的同等生活標準跟他是有直接責任的,而這一切也理應由他來承擔和付出。無論榮晴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罷,他曾對孫老漢承諾過,就絕不能對一個死人食言。
一天下午沒課,榮晴興高采烈地回來了。她本想給振飛做點好吃的,她很心疼他。可是振飛卻有些不悅,說她這麽大好的時光應該用來學習。當時她很生氣,她覺得委屈,她的一片好意完全化為烏有。她氣哼哼地回學校去了。為了表示“報複”,她那一周都沒有回去。其實,她早就不生氣了,她也很想回去,但是她努力克製住了這種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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