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不帶這麽玩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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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極聖!
    林家駐紮的營地並不是在龍掌山上,而是緊靠在龍掌山邊上的樹林裏。這是規矩,所有接觸到這個層麵的人都明白的規矩。
    古時候的修士有洞府這麽一個說法(本文中道場是佛教的修行場所,道教的道場是做法事之類的,也就是半紅白事的地方),例如水簾洞,盤絲洞等等。
    到了現在,洞府這個說法逐漸轉化為了族地,家族之地,比如林家的木森市,華家的天都,古家的魔都,封家的地都等等。
    龍掌古鎮和龍掌山則是王家的族地,其他家族的人如果未經允許是不能夠亂闖的,要不是因為古逍,古華林三家也不會腆著臉派人來這邊駐紮。
    但即便是駐紮他們也都很克製,王家和他們的關係的確不錯,但他們不能因為關係不錯就亂派人駐紮不是。
    禁止駐紮在核心地帶,也就是龍掌古鎮和龍掌山上,這是三家的共識,也是個大家族的共識——絕對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駐紮在其他家族的族地核心地帶。
    沒有人可以違反這個規矩,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可以,哪怕隻是誤入都不行。
    當然,受邀做客的話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隻是這種情況很少出現。沒看見華家就連舉辦天仙會都放在邊上的通天古鎮裏嗎?
    另外一點就是,除了特別緊急的行動,不然的話如果有超過二十人的隊伍經過別人族地的核心地帶是要提前打招呼的。
    如果駐紮在別人族地邊上的話,那麽要求就更多了,人數不能過百,靈級高手絕對不能長期駐紮(一個月以上),靈級以上絕對不能駐紮。
    其他雜七雜八的規矩還有很多,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一旦有誰違反就會被人群而攻之,哪怕是三大世家也是如此。
    或者說三大世家尤其需要注意,所以華家和古家都沒有派人駐紮,一方麵是有林家和王家在,很放心,另一方麵就是由仙俠宗的人護著古逍。
    其實還有第三個原因,那就是他們很清楚家族內部有了內鬼,不然古逍和華麗七年前遇到的那場刺殺就不會發生。
    這一點大家心知肚明,隻是不能攤開來說而已。所以為了內部團結,也為了避免內鬼混入駐紮部隊,古華兩家都選擇了不派人駐紮。
    事實上,很多人都不明白為什麽王家會答應庇護古逍,林家又派人駐紮在邊上護衛古逍。
    他們更不明白的是,仙俠宗那群神經病怎麽就跟了古逍這個毛孩子,毛都沒長齊憑什麽讓這幾個大勢力下這麽大的注。
    現在這個時刻不比從前,可以說古華國三千年一次的動蕩迫在眉睫,換了平時他們這群人這麽做可以說照顧後輩,關心親戚(王家、林家),發神經(仙俠宗)。
    但是在這個時候每一個家族的每一個舉動,每一個細小的意圖都會被無限放大。更不要說古逍的身份那麽敏感了!
    古家的三公子,華家家主的兒子,父親正處於爭奪下任族長的漩渦之中,更別提古家還是三千年之變的核心。
    他們這麽做簡直就是在告訴所有人,他們已經下完注了,而且是一把定輸贏的那種。
    哪有這麽玩的?從來都沒有這麽玩的!
    這是什麽原因?如果說仙俠宗是一群不按常理出牌的神經病,王家從來沒有經曆過千年之變,那麽林家呐,林家可是經曆了至少兩次的千年之變啊。古華國有保存並能夠解讀的文字曆史到現在隻有九千年多一點,其中記載的千年之變還少了一次,隻有兩次,但這兩次中都有林家的身影。
    這種家族居然會犯下這種算得上是低級的錯誤,簡直不可想像——哪有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的?
    還是目前最具凶名的兩位,是傻子也知道該怎麽站隊了。
    如果不是華家永遠代表中立方,早就跟著站隊了,畢竟那兩位聖獸大人是華家的靠山啊。
    “桐叔,二舅現在在哪裏?我自己去找他,別告訴他我來了,嘿嘿。”
    正因為林家和古逍的關係非比尋常,所以古逍在這個營地裏可以說是出入自由。
    “二少爺正在林子裏遛鳥呐,放心吧,逍公子,我們不會告訴二爺您來了的。”
    “是啊是啊,二少爺被嚇一跳是什麽樣我們也麽見過呐。”
    “沒錯沒錯,今兒個是逍公子生日,咱們怎麽的也要讓逍公子樂嗬樂嗬,二爺一定願意的。”
    進了營地之後,古逍和周圍的人們一一打了招呼,然後就詢問起了二舅的位置,然後大家都開始起哄。
    “嘿嘿,對了桐叔,你剛才說而就給我拿了很多禮物來對嗎?能不能麻煩你和叔叔們幫我把禮物整理一下,老規矩,也省的叔叔們搬著兩大箱東西跟著我兩頭跑。”
    “好嘞,逍公子您放心,有老桐保證給您挑最有用的下來,不給您留下一件累贅。”
    古逍的規矩這裏的人大多也都明白,所有的財物古逍最多過一過手,留一部分作為生活費,其他的全都捐出去,其他的物件除了有用的東西外,也都是一並捐出去的。
    但即便如此,林家,古家,華家都還是每年給古逍一大筆錢財和寶物,因為這些錢最後都是以古逍的名義捐出去的。
    在即將到來的千年之變,名望是相當重要的東西,雖然它看不見摸不著,但是有永遠比沒有來得好。
    “嗯。”沒再多說什麽感謝的話,這些人都是認識了五六年的老熟人了,過多的感謝反而會讓他們覺得生分,用一個微笑表示感激遠勝過講一堆所謂的肺腑之言。
    夏天是蟲蟻最喜歡光顧的季節,每當這個季節來臨的時候,就是蛙鳥最為開心的時候。
    伴隨著蛙鳴鳥叫的夏天才是真正的夏天,如果再配上蟬鳴聲和柳枝拍岸的沙沙聲響,伴隨著一陣微風,或是躺在搖椅上,捧著一本名著,哼著小曲感悟人生,或是尋朋訪友,執子黑白,大殺四方,又或是潑墨丹青,揮灑書生意氣,這種生活,才叫做享受夏天。
    林誌安是一個會享受的人,他對生活的感悟遠非常人可以理解,就好比別人遛鳥是把鳥關在鳥籠子裏,可林誌安不是。
    鳥籠子裏的鳥有多痛苦?這種事情林誌安太明白了,就好像他打小被老爹關在家裏不能出去玩,這是多麽憋屈的一件事?
    所以他遛鳥的時候從來不把鳥關在籠子裏,而是和遛狗一樣,用一個繩子拴住鳥的腳脖子,因為遛狗的時候一般都是把繩子拴在狗脖子上的。
    不過鑒於鳥的羽毛太過光滑柔順,所以他隻能把拴繩子的地方改為鳥的腿脖子,然後用手抓著鳥翅膀到處溜。
    沒錯,林誌安遛鳥時抓鳥的方式和市場裏買老母雞的人抓雞的方式一樣,簡直白瞎了他手裏的那隻綠毛鸚哥。
    好在那隻綠毛鸚哥不算太蠢,還知道哼哼兩句“抗議,不帶這麽玩的,禁止虐待鳥類,反對捆綁遊戲!還我鳥權!”
    看到出來,這隻鳥現在還挺精神,而且精通華語,是一隻相當優秀的鸚哥,再看看它的體格,少說也有年的培育了。
    “琴棋書畫詩酒花,花前月下無人搭,閑來擎蒼林中邁,卻聞朝露把人誇。”
    聽著林誌安隨興創作的詩歌,古逍臉上不由得露出了怪異的表情,這份怎麽聽都應該是他二舅本人啊。
    不過,不應該啊。
    是裝的太像,還是這老小子玩的太開了?
    “幻影星空!”
    隨著幻影星空四個字從古逍嘴裏吐出,周圍的環境霎時間變了模樣。晨間的朝陽不見了蹤影,帶著稀鬆白雲的藍天變成了一望無際的黑暗,如果不是周遭的參天樹木變化而成的星雲發出的光彩,這裏早就變得伸手不見五指了。
    “見鬼啦,見鬼啦,嚇死鳥了,嚇死鳥了,不帶這麽玩的!”看著突如其來的變化,綠毛鸚哥頓時激烈的掙紮了起來。
    “聒噪!”古逍的眼睛一眯,從衣袖之中拿出金鳳羽劍,哦,現在還隻是一根鳳羽而已,但是即便是鳳羽也足夠讓這隻蠢鳥安靜下來。
    沒有讓它哭喊著朝拜是因為古逍全力在壓製這根鳳羽上的鳳威,百鳥朝鳳不是說說的。
    但古逍並不是為了不讓這隻綠毛鸚哥被嚇死才全力壓製鳳威的,百鳥朝鳳也隻是看著宏偉壯觀而已。
    要知道不論是人還是其他生物,在激動的時候總是會讓括約肌鬆弛那麽一下,而鳥類這種沒有膀胱的生物就更不用說了,百鳥朝鳳的時候與其說是一場朝拜,更像是一場集體大會。
    讓這隻傻鳥安靜下來之後,古逍就自己的打量了一下自己麵前的這個林誌安。
    到了現在這個時候,他反而分不出對方的真假了。但此時他也沒辦法試探對方太多,這也隻能怪他學藝不精,不能單獨操作幻影星空作戰,否則也不會像現在這樣顧忌太多。
    幻影星空是一個很耗費精力的技能,古逍到目前為止最長的使用時限也隻有半柱香的時間,而且還是那種在夏季微風吹拂下的半柱香。
    所以,盡管有很多顧忌,但時間也的確容不得古逍浪費,默默的給自己加持了流雲僭越之後,古逍笑嘻嘻的說道“老實交代,我的禮物是什麽?”
    “一隻蠢鳥,怎麽樣?”
    “哦?有多蠢?”依舊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樣,隻是手中的金鳳羽劍微微的提起了一點。
    “蠢到會對著我用幻術,蠢到被我的幻術反製,變換成了一隻鳥,蠢到真的把自己當作鳥,你要不要玩?”
    “為老不尊,為老不尊!”古逍這下明白了,也有些生氣了,對他使用幻術的居然真的是林誌安本人,不帶這麽玩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