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我申請審判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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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審判長的不停打斷,張立衡感覺也是無所謂。
    今天的目的,就是要輸掉這場官司。
    如果不是對方找了辯護律師,自己是絕對不可能答應叛變…
    目光看向旁邊的李晨,看著他對方在電腦上不知道在敲著什麽東西,也是更的不屑
    從審判院開庭到現在的辯論環節,這家夥一直一言不發。
    有就你這樣的隊友,即便是不叛變也不可能會贏…
    另一邊。
    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還在進行發言:“出軌是不能夠作為理由要求淨身出戶,而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也都是我的當事人張有權自己掙得。”
    “至於原告手中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張有權有出軌的事實。”
    “而我方當事人,也願意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
    聽到這裏,張立衡心中閃過一絲冷笑。
    都這樣了,看你還怎麽贏?
    法官聞言點了點頭,看向原告席上的兩名辯護律師開口問道:“原告辯護人這邊還有沒有什麽要補充的。”
    坐在審判席的審判長連審判結果都寫好了,就等著擇日進行宣判。
    “沒……”
    張立衡聞言剛準備說話,卻被李晨出口打斷:“有!”
    審判長聞言看向李晨的位置:“你有什麽要補充的?”
    李晨目光看向審判長一臉嚴肅的說道:“我申請對本案負責庭審的審判長回避!”
    張立衡目光聞言後看向李晨一臉震驚。
    豬隊友啊!
    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嘛?
    目光望向審判長,看到對方臉色有些陰冷,一種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
    完了…
    這下全完了…
    “你說你申請審判長回避是吧?”
    “沒錯…”
    “申請審判長回避的理由是什麽呢?”
    “理由有三點。”
    李晨目光看向審判長,與其對視:“第一,審判程序。”
    “在我方辯護人宣讀起訴書時,審判長就曾經三次打斷,這顯然是違反了最基本的審判程序。”
    “第二點,我方作為原告辯護律師,被審判長以各種理由打斷次數高達三十多次,哪怕是到了辯論程序,審判長還在用各種理由進行打斷,這嚴重影響了我方律師的辯論水平。”
    “第三點,作為證據,早在開庭前三十天就遞交到了法院,而法院也沒有明確指出證據有問題,到了審判庭上卻說我們的證據不合法,關於這一點為什麽不提前告知?”
    “綜合所述,我嚴重懷疑審判長還能否站在公正公平的角度來對待這離婚案。”
    “所以,我申請審判長回避對此案件的繼續審理。”
    審判長聞言直接說道:“關於申請審判長回避,早在開庭前就明確詢問過,你們也有明確答複,並沒有申請審判長回避對此案件的審理。”
    “那是因為我們認為審判長會公正公平的審理此案,而審判長現在的言行舉止明顯的有失公平。”
    李晨見他這麽說則是繼續發言:“我現在懷疑審判長和張立衡律師有嚴重的個人矛盾,不然為什麽會不停打斷他的發言?”
    “你這是為質問審判長麽?”
    審判長聞言後則是臉色鐵青的開口說道。
    “我這怎麽是質問審判長,是詢問。”
    “關於你說的審判長回避的問題,合議庭認為審判程序合理合法。”
    審判長聞言和旁邊兩人說了一會便是重新與李晨對視:“因此,合議庭駁回你的申請審判長回避的請求。”
    “申請審判長回避,合議庭必須要報知院長,由他做出是否回避的決定。”
    李晨聞言看向審判長繼續說道:“合議庭有沒有上報院長?”
    “合議庭上報過了,院長也是駁回你的訴求。”
    “審判長,我有點想不明白。”
    李晨聞言繼續開口問道:“伱說的院長駁回了我的訴求,請問是他是以什麽方式進行答複的,為什麽我這邊沒有收到有關於院長的任何答複?”
    “你說的申請回避駁回的形式,會在下一次開庭前給你書麵進行答複。”
    “為什麽要等到下一次開庭?”
    “我警告你原告辯護人,如果你在繼續質疑審判長,我將以擾亂法庭秩序剝奪你繼續辯護的權利,把你趕出法庭!”
    負責審理的案件的審判長被李晨的質疑徹底激怒。
    “作為原告的辯護律師,我申請的理由也是符合申請程序,我搞不懂到底哪裏有擾亂法庭秩序。”
    李晨聞言則是繼續說道:“總不能有疑問還不能說吧?”
    “剛才審判長就你提出的回避申請已經給了明確的答複。”
    “審判長說說的答複,隻是代表合議庭,如果合議庭給我這樣的答複,審判長堅持不回避,我們申請複議。”
    “你又要申請複議是吧?”
    審判長被這個家夥給氣壞了。
    “沒錯。”
    “好,你的申請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複,鑒於原告辯護律師堅持審判長進行回避,並提起複議,現在宣布暫時休庭!”
    說完審判長敲了敲錘子,準備離開。
    “你以為你很威風麽?”
    一旁的張立衡見合議庭的人員撤離離開,這才站起身來大聲的看向李晨嗬斥的說道:“你知不知道你的行為會帶來什麽樣的後果麽!”
    “我沒有認為我自己的做法有問題。”
    李晨見狀也是不甘示弱的回道:“審判長做出不合理的行為,辯護人有理由提出讓審判長回避。”
    “然後呢?”
    張立衡看向李晨開口說道:“你以為最後審判長真的會進行回避?院長真的會同意你的訴求?”
    “你太天真了知道麽!”
    張立衡繼續說道:“你沒怎麽接過案子我可以理解,不說話也行,可你為什麽會做出如此愚蠢的行為!”
    說要目光看向張玲玲:“這就是你找的並堅持使用的辯護律師,所造成的後果你們自己承擔!”
    “同時,我代表律師事務所和你解除委托關係!”
    說完,張衡立氣衝衝的走出審判庭,隻留下張玲玲有些不知所措。
    自己請了兩個辯護律師,不應該是強強聯合麽?
    怎麽就反目成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