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蜂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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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獲了靈芝和人參,張煜心情很好,又與沈酥月一起采集了幾種他不懂的藥材,他才想起先前的念頭。
    有蜜蜂那就有蜂巢,而有蜂巢那就有了蜂蜜!
    在荒野中生存,糖也是非常重要的營養元素,僅次於碳水化合物。
    他們自從有了澱粉,碳水化合物就不再缺了,每天再攝入一點野菜,偶爾吃一點點楓糖,營養也算均衡了。
    隻是楓糖是有限的,那幾棵楓樹也就為他們了幾升的楓糖漿,就是省著用,都不一定夠吃一年。
    有蜂蜜補充代替那就最好了,看著如精靈般在采集藥材的沈酥月,她也是很喜歡吃甜食的。
    張煜剛要邁步,腳下的植物上長有的紫紅色小花卻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直接揪了下來,走到沈酥月身前,在其呆呆的目光中,將小花插進她的發絲中。
    “什麽呀?”沈酥月伸手拿了下來,一看是紫紅色的小花,精致的小臉上也染上了淡淡的粉紅。
    張煜第一次這樣,還真讓她有些不適應。
    “嘿嘿,挺好看的。”張煜撓撓頭,傻裏傻氣的。
    “哼,說好的給我做發簪的,現在影子都沒看到。”
    雖是在抱怨,可沈酥月美眸卻彎成了月牙,好看的嘴角唇線微微上翹。
    她自己小心的插在頭上,“好…好看嗎?”
    眸光微垂,那種矜持中欲拒還迎矛盾姿態,看的張煜食指大動,恨不得馬上把她抱在懷裏寶貝一下。
    正當他衝動的想不管無人機實施行動時,沈酥月突然又一把將花拿了下來。
    “咦?這花…你是從哪裏摘的?”沈酥月說著還拿到近前聞了聞。
    某人大失所望,挺難得的機會就這麽給破壞了,“就在那邊。”
    張煜鬱悶的指了指身後不遠處,沈酥月看了他一眼,那雙美眸中似笑非笑,好似看穿了他的打算。
    等到張煜老臉快掛不住時,沈酥月輕笑道“這好像是蘇子的花,這下我們家又多了一種調料和藥材了。”
    “蘇子?”這個張煜當然是知道的,剛才他都沒注意,跟沈酥月一起來到近前。
    “還真是這東西。”
    蘇子不需要沈酥月普及,他也是吃過的,這東西在荒野中遇到還挺幸運的,荒野裏烤肉的時候居多,用蘇子葉包裹烤肉,不僅增加口感,還能補充不少維生素呢。
    而且這東西擁有很強的抗氧化作用,有一定的防腐效果。
    兩人一起采集,這裏的蘇子很多,足夠他們吃很長一段時間了。
    “對了,我剛看到了蜜蜂,我們跟著蜜蜂,看看能不能找到蜂巢,說不定能獲取蜂蜜呢。”
    “蜂蜜?”沈酥月美眸一亮,接著又遲疑道“可是蜜蜂會蜇人的,我們能取蜂蜜嗎?”
    張煜信心十足,“用煙熏,很簡單的。”
    對付蜜蜂真的很簡單,那些用煙熏還被蟄了的,隻能說製造的煙霧還不夠。
    收集完蘇子葉,兩人迫不及待的去跟蹤蜜蜂,山林中有不少花朵,不一會,他和沈酥月就跟著一隻蜜蜂翻過了一座山坡。
    那是個山坡的背麵,有個四米多高的像是斷崖一樣的地形,上麵的石頭超過斷崖,為其一定的遮陰功能。
    就在那石頭下麵,吊著一個有半米大小的長的像靈芝一樣的蜂巢!
    蜂巢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蜜蜂,他倆隻敢遠遠看著,在野外,哪怕靠近蜂巢也是會被攻擊的。
    張煜苦笑道“現在沒法弄,我們得回去準備一下才行。”
    沈酥月連點小腦袋,“太高了,要是用鐵鍬,掉下來就浪費了。”
    看著她邊說話邊吞口水的樣子,張煜暗自好笑,“好啦,走吧,你要是想吃,我們回去準備好了,一會兒再來。”
    山上有樹木,準備一條繩子就行,還要準備罐子和火種。
    “還是算啦,有那麽多工作要做呢,下次再來也是一樣的。”沈酥月很懂事的說道。
    “下次?明天我們要去海邊,估計得後天嘍,你忍得住嗎?”
    無視張煜的調笑,沈酥月一把挎住他的手臂,粘人的樣子卻又是傲嬌的語氣,“哼,大不了我們回去吃點楓糖解解饞嘛。”
    兩人回去的路上,仙人掌和麋鹿們還有些不舍呢,在外麵吃草有個好處,那就是不時能吃到它們喜歡的東西。
    比如檾麻的種子,一些植物的果實,鮮嫩的草葉等等,而回到家就隻能吃樹葉和一些青草了。
    “等我鋪上二樓地麵的瓷磚,我們就去山那邊看看吧,如果行程短,那就嚐試一下移栽一些作物。”
    “我看那些作物都長的挺高了,這時候還能移植嗎?”
    兩人對種植都不是太懂,不過一些基本的知識還是知曉的。
    張煜想了想道“我們可以移栽幼苗,野外生長的作物肯定都參差不齊,咱們把幼苗都移栽過來,剩下的成株用荊棘圍起來。”
    說著他看向四季山方向,喃喃道“希望那裏沒有被其他隊伍或者食草動物發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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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間慢慢來到了下午,距離張煜營地五十裏外,甘地虛弱的坐在樹林的一棵大樹下麵。
    他都有點佩服自己的毅力了,硬是被那兩頭猞猁追了一上午!
    可別忘了,他昨晚跑了一晚上的!
    他早上逃離猞猁後就檢查了一下傷勢,野外沒有鏡子,他用的是無人機的拍攝攝像頭。
    脖子兩側各有兩個血洞,從兩側到咽喉間有兩條血痕,傷口隻是表皮,到喉嚨部位,外皮被撕扯掉了兩個大拇指指甲大小的一塊!
    可以說,他沒死完全就是逆天的運氣,脖子喉嚨都挨咬了,竟然都沒傷到血管!
    除了脖子,還有他胸前,在他的胸肌上被劃下了六道深深的爪痕,裏麵血肉都往外翻了,深度估計都快觸及到胸骨了!
    都不是致命傷,但卻都有不小的麻煩。
    他走了一段路,可在他休息時,又看到了那兩頭猞猁!甘地嚇的亡魂皆冒,連忙再次逃跑。
    就這樣,一上午撞見了三次!他都不知道跑了多遠了,最後幹脆一咬牙鑽進了樹林中,又跑了兩個小時,這一次好像徹底把那兩頭猞猁給甩脫了。
    甘地虛弱的都要暈過去了,既擔心猞猁會再次追來,又心焦這麽嚴重的傷口會不會感染,有心放棄比賽,可又不太甘心。
    肉幹沒了,如果有什麽依仗的話,那就隻有那些鹽和作物資源了。
    甘地心亂如麻,就在這種糾結中…慢慢睡了過去,在進入睡眠的前一刻,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一樣。
    管那麽多幹什麽,命是撿回來的,不搏一搏,那也太對不起自己這運氣了,說到底,也就這兩天倒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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