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帕斯世界——經濟設定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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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林帕斯——經濟介紹(上)
★故事發生年代物價的參考標準戰國至漢代收集的農民收入與支出標準。
(中國古代)
具體為:每個人通常每月食用15(漢代)石~2石未剝殼的糶粟(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稱呼),這裏的石是容積單位,不是重量單位(一石作重量單位是中國古人把一石算四鈞,一鈞三十斤,一石記一百二十漢斤,則算成現代的單位大約為三十公斤,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作容積單位時,以裝粟為例,一石折算成重量約為九十漢斤,差不多就是二十二點五公斤,古代粟去殼後大約能保留六成的精糧(其實穀殼也多磨成糠摻和小米食用,粟即小米,一石粟出精糧約27市斤。當然,漢代也種植小麥和稻米等),所以以中國古人缺少油水的夥食狀況來看一個幹重活的壯年男子每月吃掉27公斤精糧是比較可信的。本書中人類、矮人、獸人的穀物的消耗水平就參考這個水平,具體食用糧食的多少還要看肉食的攝入量而調整。
漢代理論上一戶中原五口之家(含二個男丁)使用牛耕時耕種的土地為一百小畝,通常普通的田畝產在一石到一點五石粟之間。漢代大畝小畝並行,大畝為二百四十平方步,小畝為一百平方步,一步為六尺,漢一尺為232厘米,現代市製畝一畝約為66667平方米,漢代1大畝等於24小畝等於約07市畝,即每小畝麵積大約190多平方米。故如一戶歲入粟一百四十石(石用作容積單位時常寫作斛以避免和重量單位石混淆),除去三十取一的漢代地租及一家人每年口糧消耗約九十石,餘五十石粟。漢初時一石粟有賣到三十枚五銖錢的時候,所以折算成五銖錢就是歲入一千五十錢,本書農民收入以此為參考標準之一。而漢武帝時有記載一畝地售價為一千兩百錢(不知道它指大畝還是小畝)。說是戶均一百小畝(即一小頃),實際上多數地方不到一百小畝,漢代的農田幾乎不用休耕。
本書就用漢代中原的土地生產力代表奧林帕斯世界精耕農業的生產情況。精耕農業掌握了壟耕種植法(土地分壟均勻播種能提高每株作物的采光率和吸收的水力肥力,分壟使得農民有空間在兩排作物間行走,方便護理作物,也能減少比不分壟時在田間行走對作物的踩踏,西方十七世紀以後才從東方學得此技術,落後了中國一千多年,壟耕能提高作物產量,同時壟耕要翻土,一壟種植,兩壟間留有空地,翻土後重新結壟也算是輪流利用土地)、農業水利比較重視、掌握了堆肥技術(即農家肥,使用農家肥來給土地施肥,提高了土地肥力和畝產。西方也是幾百年前才學會堆肥)、掌握了更有利於破土翻地的犁壁和方便播種的耬車、種子需求量約為收獲的糧食的十分之一以下,技術更先進。
(中世紀西方)
中世紀歐洲地廣人稀,農業生產技術比中國落後,而且日照量也更低,土地因為很多是冰河時代冰川留下的沙土與沼澤地,氣溫較地且潮濕,適合發現畜牧業(蓄畜量更多,肉食與奶製品是主食以外重要的補充),發展農業土地肥力低而且農作物結穀率也更低一些。有記載十一世紀英格蘭某地每戶(同樣以每戶有兩個成年農夫計)理論耕種十五英畝(一英畝大約是六市畝,為了方便記住記為約六萬平方米),少數農民有三十英畝土地。十五英畝合漢小畝為三百餘畝,畝產相當於漢朝的一半。每英畝可產約八蒲式爾麥子(包含了大麥或燕麥、小麥或黑麥,八蒲式爾等於一誇特),十五英依賴三圃製每年內有十英畝土地可以收獲糧食,故早期西方中世紀農民每戶收入約為八十蒲式爾。1蒲式爾等於8加侖等於現代的364公升,換算成糧食重量就是一蒲式爾大麥重48磅,一蒲式爾小麥重55磅左右,八十多蒲式爾混合穀物折算後接近為4000英磅,收成好一點能達到4500到5000英磅糧食,一英磅約為045公斤等於約450克,所以按5000英磅糧食算下來也來漢代的一百石。但是13世紀之後西方15英畝土地(隻有三分之二在耕)混合穀物年產量很容易上一百二蒲式爾,最終年收成折合過來也有一百多少多漢石。
土地耕作上流行三圃製(土地貧瘠的為一耕一休的兩圃製,富饒的為三圃製。十五十六世紀後出現更先進的四圃製,四分之三的土地在一年間能夠各種並保持土地肥力),即輪流休耕之法,把耕地平均分成三部分種植,以防止土地肥力過快流逝。每年中一塊春季可以播種小麥或黑麥、一塊秋季播種大麥、一塊休耕不種植,以此循環。
中世紀小麥、黑麥生長期長種植較少,三四百年前才隨著歐洲農業技術的提高而成為主要農作物,之前大麥是西歐主要的糧食作物,大麥在當時的脫殼技術下大約隻有五到六成的糧食能被磨成精糧。
可是,當時西方的農業技術落後,壟耕法還有堆肥法都沒有被西方發明或從東方學習。西方當時耕作技術較原始,地翻了之後就撒均勻種子播種,也不分壟,作物分布密度不一致,作物的光照麵積不理想,經常大把大把地像雜草一樣擠在一起。加之土地肥力不高,所以畝產很低。這種情況下,播種一蒲式爾種子隻能收獲三到四蒲式爾糧食,豐收的情況下也就五、六蒲式爾,顯然在收獲的八十多蒲式爾糧食裏一戶農民需要留下二十多蒲式爾以上的糧食作種子,實際可動用的餘糧不到六十多蒲式爾。直到13世紀的記錄才達到1蒲式爾種子收獲10蒲式爾糧食以前,早期是比較低的。西方中世紀的莊園經濟情況下農奴的地租流行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勞役地租,農奴份地內的收入不用繳納地租,而是農奴以勞役的形式為莊園主耕種莊園主的自留地作為地租,但也有征收地租不用勞役地租的情況。
西方中世紀農業上的進步就是從輕犁發展成重犁,輕犁隻能耕作土層薄的幹旱土地,適用於地中海地區。西歐、中歐、北歐多森林濕地,土層更厚,輕犁作用很小。後來西北歐洲發明了用輪子駕著的重型犁,重犁能翻更深的土層,讓種子種地更深,吸取地下的養分,同時更深的土層也能為種子保溫抗寒。重犁與輕犁多需要兩頭以上的牛才能拉動,一般農民們需要幾家的牛或馬湊起來才適合用於拉動重犁犁地,所以西方中世紀類公社的農業組織合作保存了更久。輕犁可用畜力拉,也可以用人力拉,但離開了南歐作用就減小了很多。西北歐洲除了種植作物,還要蓄養大量家畜白夢養活人口的糧食消耗,肉類比東方的農耕民族的依賴程度更高
糧食產量不足,就是中世紀西方人口無法提高幅度增長的原因。
西方中世紀時期的農業與物價水平就是奧林帕斯世紀大陸地區的主要依據,但土地生產力方麵可能會改成13世紀的,而物價是10世紀以前的。故事發生的社會背景可能又設定成八世紀左右的,總之不是特別嚴謹,屬於半架空的時代。另奧林帕斯通用的貨幣與度量衡都以古羅馬製定並發展來的單位為依據。這些內容下麵詳細列出,包括奧林帕斯農民的年收入(折算現金)。中世紀物價資料不足的,參考漢代的物價標準。
(奧林帕斯)
★通用重量單位:
一磅(此參考羅馬磅,而不是英鎊,羅馬磅比英鎊輕)328克(約等於),注意,羅馬磅在法語中的音譯為裏弗,意大利語中變形為裏拉,裏弗和裏拉最初都是指一羅馬磅,裏弗在某些翻譯中也是羅馬時代對磅的稱呼。
一磅(羅馬磅,注,本人中稱磅而不是英磅的都是指羅馬磅,羅馬磅等於075英磅,英磅與羅馬磅下一級的盎司重量基本相同,即一羅馬磅等12盎司,一英鎊等於16磅盎司。羅馬的重量單位以12為進製,英製重量單位以16為進製,但長度單位兩者都是12進製,一英磅重約450克)12盎司
一盎司12打蘭
一馬克(日爾曼馬克或維京馬克)23羅馬磅≈219克(馬克的進製換算是羅馬磅的23)
一塔蘭特(多用於計算貨幣)100磅(一磅最初用於貨幣是表示328克白銀)
一擔(此處的擔為英擔,我不知道羅馬是否有擔這個單位,但為了奧林帕斯的大重量單位,我把英擔應用到了和羅馬磅的換算中,實際上一英擔等於112英磅)112磅
一磅7000格令(格令用於微量的藥量計算,不常用)
一長噸(仿英式,不知羅馬有沒有這一單位)20擔≈0735噸或735千克
奧林帕斯假定使用以羅馬磅為體係的重量單位為通用重量單位。部分地區用馬克為體係的重量單位。(即一馬克8盎司96打蘭)
★通用長度單位:
一羅馬尺(簡寫為呎)294厘米,本書把羅馬尺作為基礎通用長度單位(一羅馬尺簡寫成呎,一羅馬寸本書寫成吋,一羅馬裏本書寫成哩)
一呎12吋(一吋等於245厘米)
一步(羅馬步)5呎≈149米
一哩1000步5000呎149千米
一碼3呎0882米
一噚(噚專門用來製水深)6呎
此處附錄麵積,即一英畝等於約4040平方米,165英畝約為一頃,麵積方麵為查到羅馬單位,暫時用英畝。
奧林帕斯通用的長度單位以羅馬製單位為準。
★容積單位(此處以英製單位,羅馬單位暫時未查到資料):
一液量盎司284毫升
一及耳5液量盎司142毫升
一品脫4及耳568毫升
一加侖8品脫455公升
一蒲式爾8加侖364公升
一誇特8蒲式爾261公升
奧林帕斯的容積單位以此為通用標準。
★時間範圍:
12羅馬時製度(類似東方的時辰),羅馬也把一天分成12個單位。為了方便理解,奧林帕斯中假定也是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年約366天。刻鍾(即一刻鍾等於15分鍾),分鍾,秒,以及二十四小時製也在奧林帕斯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