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納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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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
喉嚨裏低沉又帶著嘶啞的那種驚悚聲音緊跟著響起,幾十個喪屍從其它店麵衝了出來。
特別是,這排建築的樓上,一群群喪屍從窗口撲了下來,渾然不顧自己可能會摔成肉團!
逃竄的林雲毛骨悚然,這一切他聽在耳中看在眼裏,頓時駭然了。
頭也不回的亡命飛奔,完全不顧自己還要去查閱資料的事了。
自己小命都快不保,還管那些做什麽,自尋死路的事他可不會去做。
而今的城市哪裏都有喪屍,早點逃離這裏是最明智的選擇。
故而他毫不猶豫朝原路逃去。拚了命的狂奔,早知道城市裏發生了駭人驚變,打死他也不會進來的。
好在自己進來的並沒有多遠,而且看到那服裝店後就想換身衣服整理下形象,雖然沒想到進去後在裏麵碰到了女喪屍。
結果盡管嚇了一跳,但卻讓自己提前發現了異常。
否則自己要是進入了城市更裏麵,那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小小的無心之舉反倒沒有讓自己陷入更危險的境地,林雲暗自僥幸不已。
“砰,砰!”
跳下來的喪屍摔在地上發出悶響,運氣好的,砸在了下麵跑出來的喪屍身上,運氣不好的,則直接掉在地上摔斷了腿,或折斷了手。
當然最慘的,無疑是從五六樓上麵跳下來的喪屍,這些家夥不止摔斷了手腳,還弄斷了脖子。
可惜,他們沒有死,反而掙紮著,搖搖晃晃站了起來,保持著脖子斷了的姿勢,歪著腦袋死死盯著林雲。
盡管他們腿手都摔斷了,但他們感覺不到疼痛。仍然一瘸一拐的欲要追去。
更不要說那些隻斷了手或者腳的喪屍了,他們更是一拐一瘸的瘋狂追了上來。
那速度跟常人奔跑的速度差不多了,很是驚人。
所有喪屍皆嘶吼著,似乎林雲是天下最好吃的食物,不將他啃吃掉誓不罷休。
而林雲才跑五十米路程,好不容易將後麵那些喪屍甩開了三十米,街道兩邊的建築竟然也冒出了許多喪屍,全都不要命似的猛追了上來。
那景象從高空看去,駭人之極!
隻見一個男人在空曠的街道上拚命往前跑,而安靜無一物的街道兩邊房子裏,跟著追出了數不清的猙獰恐怖的喪屍,似是蟻潮,全吞噬向前方的人。
喪屍們嘶吼著,怪叫著,狂奔著。
這如同末世景象,輕易擊潰人心神。
林雲心亂如麻,耳朵都快震聾了,身後一下子就有數百喪屍出現,那令人發毛的聲音太大了。
而且喪屍數量還在增加,此時若是別人,估計早嚇死了。
然而林雲隻是出了一身冷汗,因為他相信自己能夠跑掉,畢竟那持續不斷的體能足夠支撐他甩掉喪屍。
“砰砰!”
此時街道中間那些汽車頂,也有喪屍掉在上麵,他們爬起來,立刻加入了搶食物的行列。
林雲手中‘殺’豬刀血淋淋,鮮血在流淌。砍了五個喪屍,刀刃並沒有出現一絲缺口,依然泛著亮光,鋒利迫人。
這刀砍起來很是利落,剁進腦袋無絲毫停頓,隻要力氣夠大,估計能將喪屍一刀劈為兩邊。
想想那畫麵,林雲突然血液沸騰了!
他心裏猛的一驚。自己血液怎麽會突然滾動起來了?!
一想到那血腥畫麵居然有種噬殺的感覺,難道自己是殺人狂魔轉世不成!?
不可能!
林雲連忙否定,抹了把冷汗,可總感覺自己這一刻變的有點不一樣了。
就在這時,林雲身後忽然出現了一個幹瘦的喪屍,是自群屍中跳躍來的。
它僅僅隻踩在屍群的腦袋上幾個縱跳,便落到了林雲身後。
它渾身沒有一件衣服,皮膚呈灰色。腦袋亦無頭發,光溜溜十分悚人。
枯幹的軀體皮包骨,跑的奇快,迅速接近向林雲。
兩者間距離很快被其拉近,最後隻剩二米不到了。
此時,皮包骨喪屍灰白眼瞳深處閃過一絲詭異。無聲的再次一躍而起,撲向林雲。
它要咬斷其脖子,吸其血液,吞其血肉,掏其心肝!
林雲耳朵即便被這麽多喪屍聲音震的難受,但是何其犀利。刹那間就聽到了身後的異常。
如果他這都發現不了,那真枉費了得到的異能力。
“給老子滾!”
伴隨著一聲暴喝,‘殺’豬刀朝後麵揮了過去。
如此近的距離,根本不需要看清了再攻擊,光聽力就能確定喪屍的位置了。
所以,當刀快劈到對方時,林雲的臉才轉過來一邊。
皮包骨喪屍已經張開了獠牙,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可以大吃大喝了,怎麽也沒有想到會有這樣要命的一幕。
這刀來的太突然了。
其眼瞳瞪大,似乎不可思議。
但它雖然來不及做其它動作用手臂格擋,可也是不凡,拚命的躲了一下腦袋。
刀風撲麵,噗的一聲,上半個頭顱依舊不見了。
活生生被削了頂。
天靈蓋隨著血花飛了出去。
畢竟,‘殺’豬刀有近兩尺長,加上林雲手臂的長度,它撲過來的姿勢,豈不正是羊入虎口!
“吼!”
皮包骨喪屍從半空中摔向了旁邊大地,張嘴發出嚎叫,怨毒無比。
下一刻,它猛的爬了起來,灰白色眼瞳沾滿了血液,眉毛以上的部位赫然消失不見了。
值得注意的是,皮包骨喪屍並沒有像那些被劈了腦袋的喪屍一樣立刻死去,反倒像是把它徹底激怒了的樣子。
而這整個過程一秒都不到。快速無比,林雲更是將所有收入眼底,心下忍不住微寒了。
這喪屍長的很是嚇人。跟個外星人一般,似乎不像其他喪屍那樣愚蠢,知道躲避危險。
關鍵是自己明明劈了它半個腦袋,可它偏偏還沒死,還站了起來。
這種心驚肉跳的場麵無論是誰都會震撼了,林雲也不例外。
可他卻同時舔了舔幹燥的嘴唇,心裏產生了一個想法,自己必須殺了它!
這是大禍,絕對的禍患,不能留!
林雲不是那種一遇到驚悚事情就嚇的魂飛魄散的傻‘逼’,也不是那種為了逃命什麽也不顧的人,例如現在,立刻就跑的人肯定不在少數。
林雲骨子裏是那種殺伐果斷的人。讀書的時候就沒少幹過狠架,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而今,皮包骨喪屍既然打了自己想法,又被自己劈了一刀還沒死,兩人間注定是不死不休的局麵。
是以,趁它病,要它命!
林雲可不想一個陰毒的喪屍時刻都記掛著自己,危險必須扼殺。
“皮包骨,納命來!”
林雲立刻頓住腳步,側臉那隻眼睛斜視著皮包骨喪屍,隻感覺身體內的血液燃燒了,提著刀急速殺了上去。
此刻,他覺得自己太笨了,那場‘雨’幾乎給了自己所有異能力,而自己卻什麽也不知道的樣子,根本沒有去一一嚐試使用。
半日前於叢林裏逃了那麽久,壓根沒誰對他產生真正的生命威脅,自然無人可以搏鬥,讓他知道自己的不平凡。
而為了逃出來,他一直都是用腳跑的,所以隻知道自己體能增長了。
事實上,除了力量與嗅覺外。他整個人的能力都得了升華。
身體的反應速度,眼睛的視物能力,耳朵的聽力能力,都憑空變的強大之極!
而擁有這三頂,林雲已經相當於傳說中的武林高手了。
眼力能捕捉到快速度運動的物體,使之在眼中是慢的。對方破綻他輕而易舉就能發現。
接著身體反應速度可最快攻擊對方破綻,同時。耳朵能夠偵察到任何看不到的地方的風吹草動。
隻要對手不是刀槍不入。生死之爭,林雲必贏無疑。
這時候,林雲就是再笨也明白自己強大了。畢竟剛才發生的種種搏鬥本能,都證明了這些。
殺心一起,又無所畏懼,林雲欺身到了皮包骨喪屍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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