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遇襲(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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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馬鹿趴在地上,剛開始還在一抽一抽的掙紮,可沒過多久就徹底聳拉下了腦袋,醉的昏昏沉沉的。
    李小烽爬起來,拿槍管子戳了戳這家夥的的腦袋。
    完全沒有任何反應。
    顯然在酒精的作用下,這頭馬鹿已經徹底喪失掉了對外界的感知能力。
    “真不容易啊!”
    李小烽和顧建剛對視一眼,再度苦笑了起來。
    他們冒著生命危險,曆盡千辛萬苦,總算是成功活捉到了這頭馬鹿!
    現在他算是知道為什麽捕鹿人的投胎率會那麽高了。
    就連他這種經驗豐富的老獵手,在剛剛的爭鬥中都是九死一生,如果不是有槍和顧建剛及時來援,他可真就要沒了。
    李小烽感慨的蹲下,輕輕撫摸著這隻昏迷過去的馬鹿。
    打的時候腎上腺素飆升,沒覺得有什麽,現在打完了,再看這家夥,才知道自己幹翻的究竟是怎樣一頭巨獸。
    四百來斤的馬鹿,單說數字是沒有什麽概念的。
    真要類比的話,這東西現在趴在地上,都比駱駝還要足足大上兩圈兒!
    這絕對是鹿王級別的馬鹿,沒跑!
    從那對招搖的鹿角就可以看得出來。
    鹿角,是雄鹿用來展示自己英姿的手段,而一般的公馬鹿,是絕對長不出這麽大這麽漂亮的角的。
    這種鹿拿來做種鹿,其他的鹿場得羨慕嫉妒恨死!
    多了不說,起碼五年之內,絕對沒有任何一個鹿場裏鹿的質量,能比得上這隻馬鹿的後代!
    像這種品質的種鹿,如果舍得拿出來賣的話,最起碼也能賣到四千塊!
    什麽概念?
    這個價格,在這個年代,可以買六千斤豬肉,八萬斤大白菜!
    夠全屯兒人敞開肚皮吃上一年!
    多人捕鹿人費盡心思、窮盡半生,都不一定捕得到一頭這樣的鹿王!
    李小烽倚靠在這頭馬鹿滾燙的肚皮上,貪婪的撫摸著它那厚實的鬃毛。
    他現在明白什麽叫行走的人民幣了!
    “我去把狗和爬犁拉過來,你在這裏看著這頭鹿。”
    “小心老虎崽子來偷吃鹿,那東西餓急了膽子大的很,有人也敢摸過來!”
    顧建剛朝李小烽囑咐了幾句,而後就翻身上馬,朝放爬犁的地方疾馳而去。
    老虎崽子,是東北獵人對猞猁的俗稱。
    東北這邊的猞猁屬於歐亞猞猁,是全世界所有猞猁中戰鬥力最猛的一種,沒有之一。
    馬鹿,也是它們的食物之一。
    而且不僅僅是猞猁,基本上林區裏絕大多數猛獸,都以馬鹿為食。
    現在有這麽大一頭馬鹿臥在地上一動不動,對於饑腸轆轆的野獸們來說,這簡直就是天降自助餐!
    一旦這頭馬鹿被野獸們發現,那它們就絕對不可能輕易離開。
    這些家夥一定會大著膽子伺機靠近,看看能否將這頭馬鹿搶奪過來,飽餐上一頓。
    李小烽現在要做的,就是在顧建剛回來之前,保證好這頭馬鹿的安全。
    抱著掛管槍,李小烽繞著這頭昏迷的鹿王來回巡邏。
    說實話,沒有追風和棒槌陪在他的身邊,聽著陣陣林濤,他居然頗有些不適應。
    主要是太孤寂了。
    從顧建剛走後,偌大的林子裏就一直靜的可怕,仿佛有什麽野獸隱藏在暗處窺探一般,李小烽連鳥叫聲都聽不到了。
    要知道就在自己和這頭馬鹿貼身肉搏,打的那麽激烈時,都還有不少烏鴉站在不遠處的樹梢上看戲呢!
    現在打完了,反而一隻鳥也看不見了?
    這種情況顯然是不太對勁的。
    李小烽警惕的觀察著周圍。
    可他來回巡邏了好幾遍,卻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李小烽握了握掛管槍,心裏不由的有些緊張。
    這種鴉雀無聲的效果,絕對是頂級捕食者出沒才能造成的。
    然而他巡視了一遍又一遍,卻依舊沒有任何發現。
    人的劣勢,在這一刻畢露無疑。
    明明知道不對勁,但就是什麽都找不出來,完全發現不了危險所在!
    人的視野開闊,耐力也算不錯,但嗅覺、聽覺之類的差野獸們太遠了,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
    越是這種時候,李小烽就越想念自己的兩條好狗。
    要是它們在,此刻肯定已經在給自己示警了!
    李小烽眉頭緊皺,打起十二分精神,認真搜索視線範圍內的每一處區域。
    頂級捕食者體型都不算小,為了不被發現,一般都是躲在某處地方一動不動的觀察。
    就比如上次他在山坳子裏遇到的那頭大棕熊,就是偷偷躲在山塘邊矮樹叢的陰影裏。
    這招對捕獵很有用,但對於已經察覺到危險的人來說,其實作用並不大。
    當初自己根據追風吠叫的方向搜索時,一眼就發現了那棕熊藏匿的位置。
    可現在自己三番五次的搜索,卻依舊毫無發現。
    難不成那隱藏在暗處的家夥,一直都在根據自己搜索的方向,不斷改變自身躲藏的位置?
    亦或者,幹脆直接躲在了自己的視覺死角?
    李小烽握著槍,沉思不已。
    可不管怎麽躲,想不被他發現,那都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那就是野獸躲藏的位置,要即能觀察得到他的一舉一動,又同時可以得保證自身不會被發現。
    會是什麽地方?
    荒草叢裏?
    李小烽在周圍掃視了幾眼。
    貓科動物確實很喜歡低伏進草叢裏,一點一點靠近獵物,等到接近一定的距離後,再猛然發動突襲。
    馬鹿倒下的這片區域,到處都是齊腰深的荒草叢,也確實滿足這樣的條件。
    但李小烽還是搖了搖頭。
    還是那句話,這招對獵物有用,對人一點兒用沒有。
    人的視野高,辨析能力強,而且自己一直都在這裏轉著圈巡邏,草叢裏但凡有任何一絲異常動靜,都會被他立刻發現的。
    而且對於野獸們來說,從草叢裏突襲持槍的獵人,絕對是不是個好選擇!
    茂密的林子才是它們的主戰場!
    那到底是躲藏在了哪裏?
    李小烽緊緊握著槍,眉頭緊皺,環顧四周,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這時,一滴液體,突然啪嗒一聲,從上方輕輕落在了掛管槍的槍管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