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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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周周一,我與趙楓見麵,辦了有關房產的所有的事情。我沒和他說我要去上海的事,他也不知道我辭掉工作的事情。一旦分手的兩個人再見麵,居然多了許多尷尬出來。辦好許多手續,已經是中午過半,趙楓走到車子旁邊,拉開車門,“一起去吃個飯吧!”
    我自己當時也不知怎麽了,居然就點了點頭。趙楓開車的時候,一直皺著眉頭,這是他習慣性的動作,他自己都不知道,我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就這樣把這些都印在腦袋裏。就算以後不再見麵,就算以後再沒有關係,坐在我旁邊的這個男人,也是曾經許諾要照顧我一生的。雖然他現在已經將那個諾言全盤推翻了。
    “想去哪裏?”趙楓開口,眼睛卻隻看著前麵的路。
    我想了一下,“老地方吧!”
    “老地方”其實是個小吃店的店名,就在我們高中學校旁邊,他們店最拿手的,就是牛肉麵,想當年要吃麵的話還要提前派人來占位置,現在店麵依舊,人也依舊,心情卻是各不相同了。
    要忘記一個人,也是需要時間的。何況要忘記的,是在我人生中無法磨滅的這個人,也許隻能忘記他的好,與他曾經深情許下的諾言。
    在秋風吹過的十月,我離開了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家鄉,獨自一個人來到上海,開始我新的生活。愛情失敗並不可怕,怕的是,失敗後不能勇敢地麵對。畢竟,愛情隻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們仍然還要生存下去,雖然不見麵,卻還在同一個空間。
    那一年,好多事情,都改變了。
    飛機因為下雨而晚點了,不過我到的時候,方中宇還沒有來。高中的時候,我和方中宇,老白算是最熟悉的。老白是我的死對方,而方中宇則是我的同盟,也是我的同桌。那時候真好,天天在一起,快樂得不得了。
    好想再回到以前的日子,沒有那麽多煩心事,過得單純、簡單、快樂的生活,多好。
    “想什麽呢?”一隻手拍到我的頭上,很痛。
    回過頭,方中宇還是那付吊兒郎當的模樣,變態地喜歡穿一身白色休閑裝,黑色nike的習慣還是沒有改變。
    “很痛啊!你跑到什麽地方去了?到了半天也看不到你。”我拍掉他的手,他沒事長那麽高幹嘛?害得我一七零的個頭在他麵前永遠要仰視他。
    方中宇接過我的皮包,“老大,我上完課就急急忙忙跑過來了。機場呢?好遠啊!”
    看到他依然是當初的那付樣子,心裏多少有些安慰。我們大概有三年沒見麵了,他和老白一樣,考了研究生,隻不是老白在清華,他在複旦,我身邊的人,原來都是這麽優秀,當初我可是一點都沒看出來。
    “沒辦法,我是學數學的,不考研,就隻能回到學校去當老師。”方中宇在大巴上連話帶比劃,總是改不了他的壞習慣,“你也知道我,自己都管不了自己,就不去學校誤人子弟了。”
    “不過,看到你真高興,一點都沒有變,還是當初那個樣子。”坐在他身邊,連帶著我也高興起來,像是又回到了當初的時光,要是老白和蘇眉都在就好了。
    方中宇笑了,搖了搖頭,“哪能沒變啊?要是還是當初那個樣子,可就毀了。”
    我們聊了一路,下了大巴又倒了輛車,才到達方中宇租的小窩那裏。方中宇租的小窩就在外灘不遠的一處老舊的小區裏,離他們上課的地方也不遠。方中宇向來都很特性,沒辦法與那麽多人一起住學校宿舍,租房子也已經好幾年了。
    “家裏沒有別人吧?”我調侃他,萬一他家裏有個女朋友什麽的,把我趕出來,我可以沒有地方可以去了。在上海,我隻認識他一個人。
    方中宇瞪了我一眼,“你什麽意思啊?”
    我急急搖了搖頭,“沒意思,我什麽意思都沒有。”
    可能是我想太多,方中宇租的小單室除了亂一點,還真看不出有任何人同住的痕跡來。方中宇把沙發上的東西扔到床上,空出點地方來,讓我坐了下來,“你和趙楓,是怎麽回事?”
    想來可能是蘇眉告訴他的,除了她就沒有別人了。我不得已,隻能把和趙楓的事說了一遍。方中宇點上根煙,靜靜聽我把事情講完。
    “我當初就說,那個趙楓太自我,不讓你和他在一起,現在後悔了吧!不聽好人言,吃虧了吧!”方中宇扔掉煙頭,“小夏,忘了吧!你才二十出頭,一切重來還來得及。”
    我苦笑了一下,“這不,我到你這裏重新開始,你可要收留我啊!”
    “放心,有我在的一天,決不會讓你吃苦頭的。”方中宇很男人地拍拍我的肩,信誓旦旦地說。
    我翻了下白眼,四處看了看他的狗窩,將來誰照顧誰,還不一定呢?
    我是後轉到方中宇所在的高中的,還記得我去的頭一天,晚自習的時候,從旁邊轉過來一張小紙條,上麵寫著:“你看我帥嗎?”
    我抬頭轉向紙條的來源,方中宇探出半個頭,向我擺了擺手。我很認真的看了他一眼,然後在紙條後麵給了他回答:沒看出來。
    紙條傳了n手之後到達他手裏,所有傳條的人都在笑,隻有方中宇看完後,給我一個吐血狀,倒在桌子上。
    “從來沒人說我不帥,你是第一個。”放學以後,我們在車站碰麵。
    我笑了笑:“慢慢習慣就好了。”
    我們就這樣認識了。我們倆家住的很近,上下學的時候經常能碰到,後來自然而然就常在一起走。後來分配座位的時候,我們被分到了一起,他是那種外表成熟但內心很幼稚的男生,總是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在一起時間長了,你會發現他真的是一個不錯的朋友,起碼我是這樣感覺的。
    一下午,我都在忙著幫他整理屋子,洗衣服,我真佩服他在外租房住了多年,還仍然是一個什麽都不擅長的家夥。一下午下來,弄得我是腰酸背痛,累到不行。我真懷疑他是屬豬的,不對,他真是連豬都不如。
    收拾出來的破爛賣掉後換來差不多一百塊錢,垃圾也弄出去幾箱子,等房間收拾好之後,方中宇自己都說認不得自己的窩了。他永遠是那種不會照顧自己的人,他自己也承認。
    晚上,方中宇帶我到外灘看夜景,隔著江看了金貿大廈,又從南京路從頭走到尾,中間找了一家小飯店,把下午賣破爛的一百花吃到肚子裏。上海真的很大,也很熱鬧,但聽著滿街都是陌生的言語時,心裏忽然有種很落寞的感覺。
    晚上,我獨占了方中宇的單人床,而他則打了地鋪在我旁邊。我們聊了許多,聊到高中時的人和事,然後又聊到大學,聊到工作,最後,當我就要昏昏入睡的時候,方中宇忽然想到了什麽,對我說道:“小夏,高翔,也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