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起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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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他未婚妻,他為什麽會這樣做?”
    方君博的眼睛緊緊盯著方敏,目光好像能殺人。
    方敏顯然被嚇到了,臉色蒼白,神情緊張。
    但是她卻沒有低頭,迎著方君博的目光說道:“他應該是知道了我和羅雲的關係,也有可能是別的原因,反正他派人殺我是事實。爺爺如果不信的話,調查一下就知道了。”
    “就算呂文龍知道你和這位羅先生的關係,也應該去對付他,而不是你。”
    “到底發生了什麽,你把事情的經過告訴我,我自會去查清核實。”
    這個老頭,果然很難糊弄啊!
    好在呂文龍昨晚所做的事情是實事,隻要如實說出來就行。
    羅雲和方敏對視了幾秒之後,由方敏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從頭到尾的說了一遍。
    然後,房間裏陷入了長時間的沉默。
    兩三分鍾之後,方君博終於拿起手機,打了一通電話。
    他的聲音很輕,羅雲隻能偶爾能聽清幾個字。
    大概意思就是讓電話那邊的人調查昨晚發生的事情。
    電話打完之後,方君博的神情開始變得有些落寞。
    整個人看上去更加蒼老。
    他看了看方敏,又看了看羅雲,然後語氣緩慢的說道:“這件事到此為止,後續的事情我會處理。你們今天來找我,就是為了這件事吧?”
    “還有,我正在幫敏敏拍幾部電影,擔心呂文龍還會來找敏敏的麻煩,所以希望您能出麵,讓他消停下來。”
    羅雲趁機把自己的最終目的說了出來。
    “敏敏立下的三年之約,期限應該快到了吧,還沒有放棄?”
    方君博的眼睛看向方敏。
    “隻要呂文龍不搗亂,我有信心成功,爺爺也不希望我嫁給那個陰險狠毒的人吧。”
    方敏迎著方君博的目光,臉上充滿自信。
    方君博又把目光移到羅雲身上,繼續說道:“想必,敏敏的依仗就是你了,我倒想看看,能讓我這個像一座冰山的孫女變得有了溫度的人,到底還有多大本事。呂文龍那邊,我會找個時間和他談談。”
    搞定!
    羅雲終於放心了。
    到了方君博這個高度的人,說出來的話,自然就會做到。
    目的達到了,接下來就是愉快的幹飯環節。
    期間,羅雲一直都是笑臉應對。
    無論是對方君博,還對是方清雲,都保持著晚輩應有的姿態。
    談吐和禮儀,都拿捏的恰到好處。
    刷好感度的機會,可不能浪費掉啊!
    吃完飯道別的時候。
    羅雲明顯感覺到,自己在方君博心裏的地位有所轉變。
    由於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實在太多,兩人顧不上在京城遊玩。
    直接訂了下午的機票,在天剛黑的時候就趕回了劇組所在的賓館。
    羅雲和方敏在這家賓館裏自然不可能住一起,都有各自的房間。
    羅雲回到房間,洗完澡之後,舒舒服服的往床上一躺。
    爽!
    京城一日遊,竟然讓他有一種身心疲憊的感覺。
    比拍一天的電影要辛苦多了。
    想到電影,羅雲的心裏升起一絲擔憂。
    其它都好說,主要是時間太緊迫了!
    按照目前的進度,電影三個月內應該可以殺青。
    可是電影拍好後,並不是馬上就可以上映,還需要審核。
    方家的麵子再大,十天左右的時間總要吧?
    電影上映後,就算能火,也需要時間發酵。
    這段時間,也需要十天左右吧?
    最後,就是到米國上市。
    再怎麽提前準備,也得要緩衝時間。
    這樣算下來,電影得提前一個月拍好。
    方敏三年之約的最後期限是十一月一日。
    也就是說,電影最遲要在十月一日左右殺青。
    而現在的日期,已經是七月一日。
    剛好還有三個月時間!
    然而,就算電影能順利上映。
    能不能火,能不能給敏怡傳媒帶來知名度,從而達到在米國上市的目的?
    羅雲心裏一點把握都沒有。
    一部電影能不能火,不但需要實力,也需要運氣。
    但是至少要盡力!
    以武保田的名氣,拍出來的電影應該沒有大問題。
    羅雲也相信自己演的並不差。
    最主要的,還是要在宣傳上下功夫!
    羅雲知道,一部電影,要想迅速走紅,宣傳太關鍵了。
    得讓敏敏開始做這方麵的工作了!
    她有的是錢,有的是背景,做這些事情,再簡單不過。
    這樣看來,電影方麵好像沒有什麽大問題。
    能做的都盡力做多最好,最後的結果,就交給運氣。
    三部電影,總不會都撲吧?
    但凡有一部能火起來,敏怡傳媒在米國上市都有希望。
    也不能把寶全部都壓在電影上,是時候籌備一下自己的音樂了。
    想到這裏,羅雲一骨碌從床上爬起來,走到書桌邊拿起一張寫得密密麻麻的稿紙。
    辣眼睛!
    這是他之前寫的一首歌。
    經過無數次修改之後,稿紙上已經被畫的麵目全非。
    隨手放在一邊,重新拿過一張白紙。
    端端正正的在書桌前坐好,看看了那張字跡淩亂的稿紙,迅速在腦海裏整理好思緒。
    然後拿起筆,在白紙上寫下了《起風了》三個字。
    接著。
    奮筆疾書,筆走龍蛇,不斷在白紙上寫出一個個音符。
    十幾分鍾之後,羅雲看著放在書桌上那張工工整整的紙稿,滿意的長出了一口氣。
    我特麽就是一個天才!
    抄歌都能抄的這麽清麗脫俗!
    《起風了》這首歌,在前世可是火出了天際。
    也是羅雲非常喜歡的一首歌。
    自己有沒有本事把他唱好?
    對於唱歌這件事,羅雲僅僅隻是愛好而已。
    經曆過最大的場麵,就是拿著話筒在k廳唱歌的時候。
    其它時間,都是隨便亂哼哼。
    自己到底唱的怎麽樣,聲音好不好聽,有沒有什麽特色,一概不知。
    隻有死黨王天柱偶爾會讚美幾句,說自己唱歌挺好聽。
    所以,自己唱歌到底怎麽樣?
    有沒有這個天賦?
    要不試試?
    試試就試試!
    打開手機錄音,就開始唱了起來。
    “這一路上走走停停,
    順著少年漂流的痕跡。
    邁出車站的前一刻,
    竟有些猶豫……”
    等等!
    怎麽會這麽尬?
    平時哼哼的時候並沒有這種感覺啊。
    重來重來!
    “不禁笑這近鄉情怯仍無可避免。
    而長野的天,
    依舊那麽暖,
    風吹起了從前……”
    還是尬!
    尬得渾身難受,尬得嗓子發緊,
    完全沒有平時那種輕鬆隨意的感覺。
    這特麽到底是個什麽情況?
    唱歌這麽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