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自行車暴走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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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梅竹馬愛上我!
    盡管顏墨涵挺好奇林雀所謂真正的技術是怎麽樣的,但她到底還是沒有答應林雀的以後要抄她作業的要求。千千
    其實就算是顏墨涵同意了,現在也不是展示技術的時機,因為再過不久就要上課了。
    林雀看著既然顏墨涵的傷口包紮完畢,便覺得現在兩人也是時候去學校了。
    不過原本應該是林雀跑到車站坐車,而顏墨涵騎車去的,現在因為顏墨涵的手受了傷,眼看她似乎是沒法騎車去學校了。
    “你這樣也沒法騎車,我看你還是和我一起坐車去學校吧。”將剩下的紗布和碘酒放進書包,接著將書包背起之後,林雀對著顏墨涵說道。
    “嗯,現在好像隻能這樣了,不過我一個手不好操作,你幫我把車鎖一下好不好?。”顏墨涵點了點頭表示同意,接著用沒受傷的左手伸進口袋裏去找鑰匙。
    “不過車就停這裏,感覺不太安全啊,還有你說的鎖在哪?我怎麽沒看到?”林雀皺著眉看了看顏墨涵的自行車說道,雖然他看到在後輪的地方有著自行車自帶的環狀鎖,不過它卻被林雀選擇性忽略了。
    “誒,當然有啊,自行車怎麽可能不帶鎖的,後輪上不是有嗎?還有為什麽停這裏會不安全啊?”顏墨涵有些不解地問道。
    “你是不知道現在的偷車賊有多猖狂,你這種鎖基本是沒什麽用的,屬於最好開的鎖就不說了,而且人家興許根本就不用開,直接抬到板車上拉走完事。”看了看顏墨涵的自行車上自帶的環狀的鎖,林雀笑了笑說道,“市中心是最容易被偷車的地方就不說了,就是在我們學校這樣有門衛,外來人員不好進來的地方,自行車被偷也是經常有的事情。”
    “如果停在市中心的話,很可能你停在路邊去上兩個小時的網,回來就會發現車已經沒有了。要知道現在偷車賊都很不挑剔的,別說你這樣的新車,之前我有個同學的一輛他表哥淘汰給他的用了快五年的老車,一不小心也被偷了。”林雀說道。
    “啊,那怎麽辦啊?”顏墨涵說道。
    “所以一般買車的時候,一定要買那種比較好的鏈條鎖,而且每次鎖車的時候,要將車鎖在樹幹上或者是欄杆上這種地方,這樣會更難偷一點。還有就是最好不要停在街邊,以及人流太多的其他開放環境,盡量還是去停在一些住宅小區,或者學校裏麵,即使這樣都不能說就一定不會被偷,但總的來說還是安全了很多。”
    “所以我建議你還是讓我幫你把車騎到附近的一個小區裏去停著,等你到時候手好了以後再來騎。”林雀說道。
    “這樣啊……這樣倒是不錯的樣子。謝謝你啊同桌,不過你不是不肯騎給我看嗎?”顏墨涵微笑著說道。
    “現在也沒別的辦法了吧?而且我指的技術當然不是單純的騎車而已。”林雀說道。
    “不然這樣吧?”顏墨涵想了想說道,“騎去小區不如同桌你幫我騎到學校去吧,我坐車到學校去,這樣到時候我不是更方便去騎。”
    “有道理。”林雀點了點頭。
    隻是等林雀準備去騎顏墨涵的自行車的時候,他才發現剛才那一摔,不僅把顏墨涵的手給摔傷了,她的自行車的鏈條也摔的卡在了一起。
    “同桌你看,我之所以會摔倒,全都是因為鏈條卡住了啊。”顏墨涵眼睛一亮,笑眯眯地說道。
    “明明就是你把它摔成這樣的,你還好意思反咬一口。”林雀說道。
    修自行車的鏈條,不算是太麻煩的事情,林雀會騎自行車已經不是一年兩年了,所以對於修鏈條這種事情自然也是駕輕就熟。
    修鏈條沒什麽,不過唯一讓人比較的鬱悶的就是每次修好之後,自己的手上會沾滿了鏈條上麵的黑油。
    “嗯,謝謝,同桌你剛才給我的水還剩下一點,你要不要用來洗手,我幫你倒。”林雀原本是讓顏墨涵先去等車就好,他等修好之後就會自己騎車去學校。不過顏墨涵覺得畢竟是自己的車,自己造成的鏈條卡住的情況,所以雖然是麻煩林雀幫她修理,但是總不好自己就先這樣走掉。
    看林雀修好之後,她也是再次表示了感謝,並且幫林雀倒水,讓林雀將手上的黑油洗去。
    不過就是耽誤了這一下時間,等林雀跨上車,接過顏墨涵給自己的車鑰匙,而顏墨涵也準備自己去坐車的時候,兩人都看到,一輛載滿乘客的一路公交車從兩人麵前經過。
    顏墨涵下意識地伸了伸手,張了張嘴,不過最後還是閉上了嘴巴。公交車站離這裏不遠,不過現在讓她跑到公交車站,顯然是來不及了。
    “還差二十分鍾就上課了,你來得及嗎?”林雀拿出自己的手機看了看說道。
    以林雀的習慣來說的話,他通常喜歡在上課之前的半個小時出門。今天他和趙森聊完之後覺得還剩下三十分鍾可以睡了,便是因為那時候離下午上課的時間還差一個小時左右。
    從林雀坐車過來買藥到遇見顏墨涵,到處理傷口和修車,兩三件事情下來不知不覺已經四十分鍾過去了,離下午上課僅剩二十分鍾。
    現在顏墨涵這班公交車沒趕上,而下一班車雖然快的話大概五分鍾,但是慢的話,十五分鍾以上也不是沒有可能,畢竟現在已經算是下午上班上學的高峰期了,公交車在每一站停留的時間都會更久。
    從這裏坐車到學校大概要十幾分鍾,除非運氣很好,不然遲到的可能性可以說相當的大。
    “怎麽辦?我可能來不及了。”意識到時間或許不夠,顏墨涵也有些著急了起來。
    “其實問題不大,你既然手受傷了,你就跟老師說半路上車摔壞了所以遲到了唄。”林雀說道,“或者你實在怕遲到的話,我騎車載你過去,反正也很近。”
    坐公交車從這裏到建安一中一般要十多分鍾,不過因為公交車有固定線路,自行車則可以選擇最近路線,所以從這裏到學校的話,還真是自行車快得多。
    “可以嗎?好久沒有被人載過了,我隻記得我小時候我爸騎自行車的時候載過我。”顏墨涵說道,倒是一點也不顯得扭捏。
    “上來吧,剛好你這車有後座,不過說實話這種鐵的後座坐久了不太舒服就是了。”林雀說道。
    “嗯,”顏墨涵點頭,然後小心地跨坐在了自行車後座上。
    在不少的青春電影裏,總是有穿著白襯衫的男孩子載著青春靚麗的女孩子的經典鏡頭,似乎隻是這樣一個簡簡單單的畫麵,便傳遞出來了青春,青澀,初戀等種種含義。
    在畫麵裏的女生通常都是長發飄飄的側坐在自行車的後座上,不過現實中這樣坐,還是比較危險的,不如跨坐來得安全。
    另外林雀和顏墨涵目前的相處還算不錯,可離戀人的距離差的還是不止一星半點的,所以即使是對林雀稍有感覺的顏墨涵,除了剛坐上去之後稍微有些害羞情緒,其他的倒是也沒有太多感覺或者是想法。
    因為林雀自己向顏墨涵吹噓的所謂真正的技術,再加上他以前有著不止一次的載妹妹的經驗,顏墨涵坐上林雀的車以後,還真是發現即使是載了一個人,林雀騎起車來都要比自己穩的不止一星半點。
    “同桌,我承認你騎車比我厲害了,不過你不給我看你說的什麽技術,那你給我講講總行吧?”或許是不想一路上都沉默,或許是剛才確實被林雀勾起了好奇心,顏墨涵忍不住問道。
    “你想聽嗎?那我就說說吧,你知道暴走族嗎?”林雀問道。
    “這我當然知道啊。”顏墨涵的臉上流露出了不解的神情。“就是那種既不珍惜別人的生命,也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那種騎著摩托在街頭瘋狂飆車的人吧,說實話我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麽想的,同桌你難道是暴走族,可是暴走族不是騎摩托的嗎?”
    “是啊。”林雀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地說道“不過我是自行車暴走族。”
    林雀家是有一輛自行車的,而且和鄧小川一樣,是那種男生最喜歡的山羊頭跑車。是林雀還在初中的時候自己打工攢錢買的。
    雖說那種帶菜籃子和後座的自行車帶人更方便,但是那種自行車連掛檔的功能都沒有,而且速度也飆不起來,所以林雀最後還是選擇了跑車,跑車帶人雖說不好帶,但坐在橫杠上,還是可以帶人的。
    原來林雀和林檀櫻若是晚自習趕不上最後一班車,他就借鄧小川的跑車載林檀櫻回家。
    之所以林雀現在基本上不騎了,一來就是因為帶人不方麵,二來則是因為他騎車的方式讓家人很不滿,三是因為鄧小川和他騎車的時候的一次不大不小的意外。
    林雀當初之所以會去買自行車,最早是因為身為一個男孩子,對這些東西總是有些興趣的。
    他最早是用趙森的一部山地車學會的自行車,然後因為鄧小川買了一輛帥氣的山羊頭跑車,以至於林雀也產生了不小的興趣。
    別看他初中的時候遠比同齡人成熟,但總歸還是個孩子,總歸有一些男孩子的興趣的吧。
    林雀因為上學放學都是和妹妹還有陳然一起,所以他平時倒是不怎麽騎自行車,而是周末的時候偶爾和鄧小川一起出來過過癮。
    林雀所謂的自行車技術,和國外的那些專門玩自行車特技,以及練雜技的自然不可相提並論。但因為他那極大的膽子,以及他強大的運動神經,在普通的學生中,確實算是挺厲害的了。
    之所以是和鄧小川而不是趙森,是因為趙森騎自行車,主要是用來當做代步工具的,他騎起來相當的穩。
    鄧小川看著老實,其實蠻雞賊的不說,騎自行車的時候膽子也大得要死。林雀最早見到騎車不用雙手的,就是見到鄧小川這樣幹。
    林雀出來騎車不是作為代步工具來騎,那麽自然是騎車好玩了,再加上有鄧小川這麽一個大膽的家夥,兩人一起出來騎車的時候真的是被兩個人玩出了無數的花樣,堪稱自行車暴走族。
    林雀在學會自行車不久,就無師自通了單手騎車,在周末和鄧小川一起出來看著對方向著自己炫耀,通過仔細觀察和自己天生的強大運動神經,也是很快地就學會了不用雙手騎。
    甚至慢慢學會利用調整重心,不用雙手使得自行車小幅度的拐彎。
    然後這兩個家夥就開始比誰不用手的時間長,開始決定好地點,比誰不用手騎得快。
    好幾次別人雙手扶著車騎到一半,就看到這兩個不用手的神經病嗖的一下從自己的兩旁竄過不說,而且還互相試圖打到對方。
    是的,後麵兩人還加入了看誰打到對方的次數多這樣的玩法。
    要知道這樣兩輛車是極其容易撞在一起,導致兩人雙雙摔倒的。實際上兩人確實也摔過不止一次,隻不過對他們來說摔倒算不上什麽大事。
    除了不用手以外,他們還試圖和公交車比快。兩人先是一起騎車到了建安市一路車的站,然後隨著汽車的開動,兩人飛快地踩踏著自行車的踏板,照著一路車的路線飛馳。
    因為公交車一路上走走停停的關係,所以一路上雖然被超越好幾次,但兩人有的時候倒還是真能比公交車先到終點站。隻是一直維持著極高的踩踏速度,不要說鄧小川,就是林雀到終點站的時候也累得夠嗆。
    除了不用手和比拚速度以外,現在想想讓林雀覺得有意思的還有貼地過彎和甩尾技巧。最初之所以想要用自行車來貼地過彎和甩尾,主要是受自己看過的電視裏的摩托比賽和霓虹動漫頭文字d的影響。
    在摩托比賽裏每逢過彎的時候,那些競速摩托選手總是能將摩托的高度下降到一個匪夷所思的地步,看著讓人感覺下一秒就要摔到地麵上了,但是卻就是摔不到地麵上,頗為驚險刺激,讓林雀和鄧小川有了效仿的衝動。
    後來林雀和鄧小川在好多次摔成sb之後,雖然離電視裏的摩托手差十萬八千裏,不過確實也做到了過彎的時候將整輛車壓得極低,車身與地麵的夾角小於四十五度的程度。
    至於甩尾多帥,看過頭文字d的就都知道了。當時鄧小川和林雀總結出來的用自行車甩尾秘訣大概就是兩點,第一點是高速中刹車轉車頭,第二點是甩屁股。
    關於第一點,其實要做到還是不難的,而第二點甩屁股,兩人倒是怎麽甩都感覺差一地,總之就是感覺不夠炫酷。
    不過在這兩個家夥無數次的嚐試之後,雖然無法像動漫裏的86那樣甩完之後繼續前進,而是甩完之後就停車,但倒也真能做到後車輪在前車輪停下之後如同甩尾一般在地上橫向拖動一段距離。
    別說還真是有點小帥的。
    人不中二枉少年。
    如果說早熟的林雀真的有稍微中二的時候,想必就是那段時間偶爾和鄧小川一起出去騎車的時候了。
    記得那時候有一天雨下的特別大,這兩不但不躲雨,而且還騎得更加的興奮,甚至在大雨中騎去了一個地麵有大理石的廣場練習甩尾,因為在一次次嚐試過後,他們發現越是光滑的地麵,就越是容易甩尾。
    滿是雨水的大理石地麵,簡直光滑到有的時候踩踏板輪子隻會在原地打滑,所以在那種地麵上騎車,感覺真是極其古怪又有趣。
    那次是林雀和鄧小川摔的最多的一天,不過也是兩人騎得最過癮的一天,在這樣的地麵上嚐試甩尾,在按下刹車兩個輪子都不轉之後,後輪可不止是劃出一段小小的弧形,而是能整整劃出一個半圓的軌跡出來,讓兩人大呼過癮。
    雖然那時候,妹妹就已經對哥哥經常和鄧小川一起危險的騎車方式有所不滿了,不過等到林雀真的改掉危險的騎車方法,還是因為鄧小川一次在建安市南塔下麵的斜坡,被摩托車撞過之後。
    如果說對騎自行車的人來說什麽最爽的話,不少人都會覺得肯定是下坡最爽。
    林雀和鄧小川當然也是如此認為的,那麽很自然的,他們每次出來騎車,肯定是得找坡來騎的。
    建安市最大,最爽的坡,林雀和鄧小川覺得一共有兩個,一個就是建安六中下來的東坡。而另一個則是在市中心附近的南塔下來的坡。而這兩個坡中,南塔的坡比建安六中的坡還更大,更長,更陡。
    當然也更爽。
    林雀和鄧小川出來騎車玩,所以爬坡下坡的時候肯定也是不按常理來的。
    騎過任何可掛檔的自行車的人都知道,上坡的時候應該掛低檔,上坡輕鬆。林雀和鄧小川則刻意掛重檔,來鍛煉自己的腿力。
    那次也和往常一樣,兩人掛著重檔一路騎了上去,一直騎到了南塔之下。
    兩人平時騎車的時候,花樣作死的方法可以說遠不止一種,而那一次,或許是這兩人實在是太囂張,太不怕死了,幾種作死方法齊上陣,導致老天都看不下去了,終於是讓他們付出了一點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