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不當言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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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大章!)
既然外號都叫青天閻王了,這麽輕易的放過作惡的犯人,豈不是太便宜他們了?
所以羅成業看著堂下的兩男兩女,眼中閃過一絲憐憫,本官宣判:“甘起民等四人,犯搶劫罪、敲詐罪,尋釁滋事罪,擾民罪!”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念四名犯人年齡較小,認罪態度好,所以酌情給予減刑,據此,判處甘起民服勞役二十年。”
“其餘三名從犯,判其服勞役十五年!”
羅成業宣布完判決後,大堂上響起了一片議論聲。
甘起民等四人聽到判決結果,臉上露出了難以置信的神情,顯然他們沒有想到自己會得到如此嚴重的懲罰。
其餘的從犯也麵露驚慌,他們沒有想到會受到如此嚴厲的判決。
“本官宣判結束後,甘起民等四人即刻收監執行判決。”羅成業的聲音冷冽而堅定,彰顯出法律的威嚴。
四名被告人的家屬在大堂外等候,聽到判決結果後,他們的臉上也露出了震驚的神情。
“少…………少爺,這幾個小孩,就欺負了一名女子,就涉嫌這麽多罪名嗎?”
不但是堂下的犯人和堂外的家屬,就連圍觀的百姓都震驚了!
“嗯?”羅成業眉頭微微一皺,看了看說話的圍觀百姓一眼,詢問道:
“本少爺一直都在讓縣衙的人,給百姓們普法,而且經過掃盲班學習,你們都會識字。”
“而本少爺又讓印刷廠,印了五萬份大周律例,以及六安縣地方法律的書籍,放在書店進行銷售。”
“六安縣的城牆上,也雕刻著兩部法律,難道你們沒去看嗎?”
羅成業的話讓圍觀的百姓有些尷尬,他們確實聽說過羅成業推廣法治的事情,但真正去了解和學習的人並不多。
畢竟平時,普通百姓都忙著種地、工作掙錢,有時間就八卦一下,湊湊熱鬧,或者幹脆去打打牌下下棋!
誰會認真的去了解法律?
羅成業看到人們的反應,心裏一沉,他知道普及法律的道路,還任重道遠。
“各位鄉親,本少爺再問一次,你們真的了解大周律例嗎?知道什麽是搶劫罪、敲詐罪、尋釁滋事罪、擾民罪嗎?”
羅成業的聲音提高了幾分,語氣中透露出一種不容置疑的嚴肅。
人群中沉默了下來,人們開始低聲討論,顯然他們對這些法律條文並不熟悉。
“鄉親們,法律不是用來擺設的,它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百姓權益的利器。”
“你們的孩子犯了法,依法應當受到懲罰,這不是對本少爺的挑戰,也不是對縣衙的挑戰,而是對法律的尊重。”
羅成業的話語中充滿了堅定和決心。
他知道,要想讓法治真正深入人心,就必須讓每一個人都明白法律的嚴肅性和重要性。
他決定,在今後的工作中,不僅要繼續推廣法律知識,還要加強對司法公正的監督,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處理。
羅成業看著堂下的甘起民等四人,語氣緩和了下來說道:“你們的年齡雖小,但你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我希望你們能夠在獄中好好反思,學會尊重他人,學會遵守法律,如果你們能夠真正改過自新,社會還是會給你們機會的。”
他的話語雖然溫和,但透露出的信息卻清晰無比:法律不容忽視,違法必受懲罰。
“另外,既然你的質疑我的判決,那我就趁此機會,給你們普及一下法律。”羅成業沉聲說道。
他轉向堂下的百姓,開始詳細解釋搶劫罪、敲詐罪、尋釁滋事罪、擾民罪的定義和法律規定。
他用的語言簡單明了,盡可能讓每一個人都能理解。
“根據大周律例規定,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威脅他人,索取財物或者達到其他目的的行為。”
羅成業看了看圍觀的百姓,繼續說道:“在本案中,甘起民四人,采用威脅和強行索要的方式,獲取受害人的錢財!”
“如果不給,就強行取走,所以本少爺以搶劫罪和敲詐罪量刑,合理合法!”
“尋釁滋事罪,則是指故意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擾民罪,是指擾亂百姓生活秩序,影響百姓正常生活的行為。”
“很明顯,四名犯人故意毆打、威脅受害者,還脫她衣服,已經嚴重打擾了受害者的正常生活!”
“嚴重影響了社會生活秩序,所以本少爺引用這兩條罪名,同樣合理合法!”
“多謝少爺解惑,草民等明白了!”一眾圍觀百姓,紛紛拱手說道!
羅成業的話讓堂下的百姓開始深思,他們開始意識到,原來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原來這些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羅成業看著他們的反應,心中微微鬆了口氣。
他知道,他的努力沒有白費,他的普法工作已經開始產生效果了。
“本少爺希望你們,能夠從這些案例中吸取教訓,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和重要性。”
羅成業最後強調,“法律是保護我們每個人的權益的,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他的話語落下,堂上的百姓紛紛點頭,他們對羅成業的普法工作表示認同,也對他的判決表示信服。
羅成業看著他們的反應,心中充滿了滿足感。
他知道,他的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他願意堅持下去!
因為他相信,隻有普及了法律知識,才能讓更多的人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才能讓社會更加和諧,更加公正。
他看著堂下的甘起民等四人,心中默默說道:“希望你們能夠在獄中好好反思,學會尊重他人,學會遵守法律。”
“如果他們能夠真正改過自新,社會還是會給他們機會的,如果再違法,下次可能就直接處死了。”
“畢竟六安縣,是自己的地盤,自己自然不願意,留一些不穩定因素!”
所以普法工作,不僅僅是在審理案件時對被告人和旁聽百姓的教育,更是他對整個社會的一種責任。
他希望通過他的努力,能夠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共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他的決心堅定,他的目標明確。
他相信,隻要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那麽,社會一定會更加和諧,更加公正。
“鄉親們,以後官府審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會在六安縣新聞報上公布!”
“而六安縣新聞報,目前是咱們縣,覆蓋麵最廣的社交平台!”
“咱們六安縣一萬多戶,基本上每家每戶都會訂閱每一期的報紙。”
“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借助報紙這個平台,多了解一下帝國的法律和政策!約束好自己和家裏人!”
“咱們六安縣,不比從前,也不像其他地方!隻要違法,不論是誰,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錢財,隻能讓大家的生活,過的更好,可是錢財在我六安縣,卻不能成為你們違法的借口!”
羅成業的話語落下,堂上的百姓紛紛點頭,他們對羅成業的普法工作表示認同,也對他的判決表示信服。
“少爺,草民等明白了!”
羅成業的堅定和決心,以及對法律的無畏和尊重,讓所有的人都感到心靈的震撼。
他的話語,不僅僅是對堂下四人所說,更是對所有圍觀的百姓,甚至是對整個六安縣,乃至整個大周帝國的法治理念的宣示。
羅成業的話語中,透露出的信息很明確:法律是公正的,是不可侵犯的。
在六安縣,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無論其身份如何,無論其背景如何。法律的尊嚴和權威,需要每一個人去維護和尊重。
“既然你們沒有異議了,來人,將犯人押下去!至於賠償問題,則由縣衙派人出麵,與雙方共同協商!”
“是,少爺!”衙役們拱拱手,將犯人們帶了下去!
羅成業看著四名犯人被帶走,心中也感到一絲惋惜。
因為他深知這些年輕人若不能改正錯誤,未來可能會有更嚴重的後果。
這樣的判決,也是希望他們能夠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通過勞動和教育改造,重新成為社會的一員。
同時,他們的罪行給受害者和家屬帶來了無盡的痛苦,也給社會帶來了不安定因素。
但作為一名官員,他必須嚴格執行法律,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接下來,羅成業又審理了三起校園淩霸案子,好在後麵的案子,都沒有鬧出人命,所以羅成業,將幾起案件的犯人,分別判處五年至二十年不等的勞役。
畢竟這些犯人,待在監牢裏,要吃飯啊!
還不如讓他們在服刑的同時,還可以讓他們幹點活,畢竟六安縣的建設非常多。
而目前六安縣,因為人口數量達到了十多萬人,學校也擴建到了六個,供孩童上學。
裏麵一萬多名,八到十六歲的學生,難免會出現幾個害群之馬,所以羅成業,也有殺雞儆猴的意思。
羅成業看了看圍觀百姓,接著說道:“接下來,咱們再審理幾件特殊的案子!”
“這大半年來,隨著六安縣的工廠和店鋪數量不斷增多,加上咱們推行全民教育!”
“導致大量的百姓,從各地湧入六安縣,尋找工作和生活機會。”
“人口的增加,不僅僅帶來了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
“其中,最多的自然就是地痞流氓擾民和各種詐騙和盜竊案件。”
羅成業的語氣變得嚴肅起來,他的目光掃過堂下的百姓,繼續說道:
“這些人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六安縣的社會秩序和百姓的生活。”
“對於這些人,本少爺會毫不猶豫地依法懲處,以維護六安縣的安寧和公平。”
羅成業的話,引起了百姓的共鳴,他們知道,隻有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他們的生活才能安穩,他們的權益才能得到保障。
“另外,咱們六安縣,近些日子以來,因為不斷吸收人口,培養讀書人!”
“所以六安縣的各個工廠和店鋪,湧現出了一批莫名其妙的知識分子!”
“本少爺不知道他們,代表了何人的利益,本少爺也不想知道,畢竟本少爺沒有權利,幹涉六安縣以外的事情!”
“本少爺隻知道,他們利用報紙這個渠道,在上麵發表了很多驚世駭俗的言論!”
“嚴重傷害和挑釁了六安縣百姓的感情和心理防線,所以接下來,審理的就是這批人!”
“一直以來,本少爺都在推行言論自由,希望百姓能暢所欲言!”
“可是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那就是不能損害他人的權益,不能破壞社會的穩定。”
羅成業的目光如炬,掃過堂下的百姓,他的話語,深深地烙在每個人的心中。
“鄉親們,一直以來,曆朝曆代的皇上和官府,對言論都會嚴格控製!”
“任何被認為是對統治者不敬,或可能引起不穩定言論的行為,都會被朝廷和官府,嚴厲打擊,這種現象在咱們民間,被稱為“文字獄”。
“文字獄這玩意,並沒有一個固定的罪名,因為這些案件,通常是根據具體的言論內容來定罪的。”
“罪名的名稱,可能會包括“謀反”、“大不敬”、“誹謗朝廷”、“訕謗聖上”等!”
“這些罪名都被用來指控那些被認為是對皇上或官府進行批評或諷刺的人。”
“這類案件,往往沒有確鑿的證據,而是基於對詞匯的曲解、對詩句的誤解或對日常用語的誤讀來定罪。”
“而咱們大周,就對大家所知的文字獄,定下了一個罪名,那就是不當言論罪!”
“所以接下來本少爺,就會以這個罪名,來處理接下來的犯人!”
“來人,帶犯人入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