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當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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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闖江湖行!
    當年事
    時間追溯到十三年前,那時餘不悔還不是尚書,蕭尋還是小侯爺,他們喜歡的女子還未嫁人。而他們因為某些事,去了一趟邊境,但因為迷路,故而歇在一處農家內。周家莊是邊境的一處小鎮,鎮上的村民不多,也就十戶左右。
    那時,白雲笙和白雲蕭還不叫這個名字,他們叫周笙和周蕭,他們的父親是一個普通的商販,他們的母親是附近有名的美人,一家人其樂融融,安穩度日。那日,是他們接待了餘不悔三人,周笙很喜歡餘不悔的性格,故而經常找他鬧著跟他學武。
    周笙的母親是一位極其溫柔的女子,她寵溺的摸著小兒子的頭,溫柔的規勸道
    “阿笙,大哥哥還有事,你不要打擾他,你要學武的話,娘親明日讓你爹爹去給你找個會武功的大叔來教你好不好”
    彼時七歲的周蕭有些嫉妒的拉扯著母親的裙擺說道
    “母親母親我也要學”
    “好好好,你們都學,都學”
    那時的周蕭和周笙天真的以為,這種幸福可以天長地久下去,父親白天賣貨,晚上回來,母親洗手羹湯,縫補度日。他偶爾會因為母親太過於偏心周笙而生悶氣,也會因為母親的一句誇讚而開心好久。
    直到後來,父親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們也從邊境搬到了內地的一處小縣城,住的是大宅子,吃的是山珍海味,父親專門請了夫子和武師,方便他和弟弟學習武功和讀書識字。
    餘不悔那時已經娶了自己心愛的女子作為妻子,因為當年有留宿之恩,加上周蕭的父親在經營生意方麵的確極為出彩,故而餘不悔經常開信讓父親幫忙采買東西。
    那時候,除卻周蕭的父親外,鎮裏還有一個商販,一個極為自私自利的商販季籌。季籌所開的店鋪和周家也算是競爭對手,兩家搶生意搶的如火如荼,雖各有成敗,但也算勉強可以融洽相處,直到後來,讓兩家徹底結仇甚至讓季籌對周蕭一家刀劍向向的人物出現了。
    那人是從京城告老還鄉的大官,在這個小鎮內,是極其讓人尊敬和巴結的人物。周蕭的父親因為有些餘不悔交代的事情,他不太懂的緣故,故而經常去找那位德高望重的老者探討,日子久了,自然也有了幾分情誼。今日你送我一些吃食,明日我送你一些小玩意,互相來往,也算是和睦。
    那老者有一位孫女,年芳十六,還待在閨中,容貌生的嬌俏美麗,季籌一眼就相中了她,想娶回家裏做妻子。
    他曾多次去府邸拜訪,也心心念念的見過幾麵那女子,聽聞那女子喜歡詩書,便硬是拾起了不知道扔到那個角落裏的書本,短短數日之內,增進不少學識。
    因為喜歡那女子,他開始試著讀書,填詞,畫畫,彈琴,學做一些文雅的事情為的便是那看老者的孫女能看上他,最好嫁給他。
    讀書苦悶無趣,為了那女子,他堅持了下來,畫畫筆下打拐,為了那女子,他堅持了下來,彈琴亂七八糟,為了那女子,他默默忍受,可最後,他的希望卻被人破滅了。
    那日他出門散心,便遇到了那女子,他還未湊上前去,便看到當地的縣官已經先他一步,他本以為那女子會拒絕縣官邀請同遊的要求,卻黯然發現,那女子居然答應了,她答應了!
    見到這一幕的季籌頓時覺得心如死灰,心痛難當,他宛若失去魂魄的行屍走肉一般,遊蕩在兩人身後,他看到那女子臉上嬌俏而羞澀的笑容,看到那縣官溫和卻靦腆的微笑。
    那縣官季籌認識,是前兩年被聖上派到此處來的當官的讀書人,父母健在,家境還算殷實,人品還算不錯,不論是審案還是斷案,都是有理有據方可定論,甚至還調解過季家與周家的矛盾。
    聽聞他是家中獨子,並無兄弟姐妹,他的父母則是溫和正直之人,季籌自問倘若他是女子,他也想嫁給他。但,他不是女子,那女子嫁人了,他怎麽辦?他季籌何曾為一個女子如此努力過?何曾為了一個人如此心甘情願的忙碌著自己不擅長的事情?故而他心生怒氣,故而他心有不甘。
    他趁著那女子出門,刻意擋住她的去路,那女子似乎忘了他,故而心生怒氣,斥責與他。聽慣了市井的粗俗之語,如今那姑娘罵他,都是文縐縐的,聽得他如癡如醉。不愧是自己看上的女子,連罵人都這般文雅,他向那女子表明了心意,說他會娶她,讓她等自己幾年。話音未落,卻被人一腳踹開,在一細看,卻是那縣官身旁的護衛踢開了他。
    那縣官滿臉擔憂的看著那女子,那女子雖並未鄙棄於他,卻也冷冷說道
    “我與曹晨已有婚約,兩家早以換過庚貼,在過幾月,便會嫁給曹晨,公子的愛慕,小女子受之有愧,還望公子另尋良人,莫要糾纏與我”
    女子話音剛落,便被縣官帶去轎上,而後,那縣官走來,雖未曾為難他,但看他的眼神極為寒冷和蔑視。
    那種高高在上,宛若勝利者一般的眼神刺痛了他,他心有怒氣,卻不敢發泄,隻好訕訕回屋。
    後來,他的生意便被打壓,繼而一落千丈,母親因為打聽到他糾纏縣官未婚妻的事,而羞怒訓斥,甚至親自去縣官家上門致歉,縣官雖並未為難母親,卻告訴他,他不想見到季籌。
    因此,他買了祖宅,買了鋪子,宛若喪家之犬一般,灰溜溜的離開了,而離開那日,那女子正值大婚,他聽街道兩旁議論的人說,這門婚事,是周蕭的父親促成的。
    怒火宛若噴發的岩漿一般充斥著他的整個身體,他強行讓自己冷靜下來,他安頓好母親之後,偷偷潛入周家後院,在飯裏下了毒藥,趁著夜深人靜,從暗處溜了出來,把屠刀伸向那群毫無反抗之力的人。
    他不能殺了縣官,那會讓心愛的女子恨他?故而他隻能殺了周蕭一家,誰讓他把自己心愛的女子介紹給了別人,誰讓他讓自己痛失所愛,既如此,那麽,他就殺了他的全家,當做報酬。
    隻是,他不知道的是他下的毒雖然讓人生不如死毫無反抗之力甚至極為折磨人,可那日,周家的兩個孩子,一個因為受罰沒吃飯,一個因為不太餓吃的太少,陰差陽錯,活了下來,這才有了十年後白雲蕭的複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