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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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是與非!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喜歡她的原因,想跟她說話我都不知道說什麽,慢慢的我發現我竟然不知道跟她說什麽好,哎呦,我怎麽這麽沒用,從小到大就是一個話嘮,關鍵時刻我居然掉鏈子了,太沒用了,真是愧對每屆班主任這麽多年來的訓斥。我想要不我直接切入主題吧,有話直說一向是我的性格,過了一會我就跟他說“尉素亞,我喜歡你,每次你笑的時候我都跟你笑,你難過的時候我恨不得過來替你分擔你的傷心,尉素亞,能不能給我個機會,做我女朋友吧。”
    她沒有回我,我一想肯定完了,第二天很早我就醒了,很多女孩遇到不喜歡的人都會選擇忽略把。回到學校尉素亞走到我旁邊,她跟我說“其實,我已經有男朋友了,你能喜歡我我很開心呀,但是要跟你說不好意思啦。”
    我不知道說什麽好,渾渾噩噩的就這樣過了一周,有些話還是需要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說的吧,回到家我忍不住又跟她聊了起來。
    我跟她說“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但我是真心喜歡你的,我隻是在不適合的時間喜歡上了你,我知道讓你同意我對你的追求太唐突,甚至有點不禮貌,隻要你分手了,我會追你,讓你高中三年,甚至以後都可以開開心心的。”
    她說“這樣對我們兩個人真的不好。”
    看到他給我發的消息後我覺得這個世界都要崩塌了,我丟下手機,一個人坐在床上發呆,我不知道說什麽好,我也沒回她,第二天一早上我給她唱了首歌,是陶喆的普通朋友。我跟她說,不論你有沒有男朋友,我都會喜歡你,高中三年我就喜歡你了,你要是心情不好,難過,沒有人傾訴就找我把,我會安慰你,你開心我就開心,你難過我陪你難過。
    她最後還是同意了我對她的追求,她跟她男朋友不在一個學校,但還在紹興,算是半異地戀吧。
    她說她想去買點筆,她男朋友沒有時間,問我有沒有時間,讓我陪她逛逛街。我家是在柯橋邊上,她家在市區,其實從小到大我很少去市區,唯一記得的還是小時候去的魯迅故裏,因為老姐隻顧著自己拍照不給我拍,我就耍脾氣,爭著吵著也要拍照。
    我問尉素亞“我看你筆不是挺多的嘛,為啥還要買?”
    她說道“我喜歡買好看的筆,然後收集起來,很多女孩子都這樣的。”
    “這樣啊,今天你男朋友怎麽沒有陪你?”
    她說道“他跟他朋友吃飯去了,無所謂了,逛個街,買點東西。”
    “我還記得以前小時候在塔山,買了兔子,後來不知道為啥就死了,後來又買了一隻老鼠,忘了一陣子放學回家也死了,後麵我就天天哭天天哭,現在想想真是造孽啊,明明不會養寵物還要去摧殘。”
    說著說著,我們都笑了。我們一起逛了魯迅故裏,找到了我小時候拍照片的地方,她還幫我拍了照,說是給我圓一圓小時候的夢。尉素亞還問我說“為什麽你從小到大都這麽瘦?真羨慕。”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們家都這麽瘦,以後可能會胖吧,都說人到中年就開始發福嘛,是不是。”
    我趁她不注意,偷偷拍了她一張照片,留了紀念。給自己一個偷拍的借口吧,思念是一種病,我想要是我看不到她,我會難受的吧。
    就這樣我成為了大家眼中的最佳備胎,一邊挖牆腳一邊假裝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做了她男朋友應該做的事。我們一起吃飯,一起去開水房打水,晚自習下課後一起回宿舍,她渴了我去幫她買水,她熱了電風扇吹不到她的位置我折紙扇給她,沒有牽手也沒有接吻,我們保持了朋友應該有的距離,所有人都認為我們是情侶的時候隻有我們自己知道,我們頂多算是戀人未滿,友誼以上,是啊,她是有男朋友的,為了追她,挖牆腳這種缺德的事情我都做了出來,但我沒有後悔過,我想這應該就是愛情的魔力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