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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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寶十四年。
    劍南道。
    成都府。
    岷江渡口。
    魔主陶墨卓立在戰艦指揮台上,極目大江兩岸。
    此時天光還沒大亮,在三艘巨艦的燈光映照下,天上星月黯然失色。似是在顯示他魔宗的興起,使中原各宗失去他往日的光輝。
    陶墨看似年紀在四十許間,身形高瘦,手足欣長,臉容古挫,神色冷漠,一對眼神深邃莫測,給人一種狠愣無情的印象,但也有一股俯視蒼生的霸氣。
    這五艘戰船還是當年武則天平南蠻的時候由當時的劍南道總管親自督建,防隋朝五牙大艦,甲板上樓起五層,高達十二丈,每艘可容下戰士八百多人。
    五桅布帆張滿下,艦群一快似奔馬的速度,朝大江上遊的成都開去。
    陶墨的目光落在群山之外的某處,那裏有一個讓他忌憚了幾十年的人。
    五十年前,大周女皇武則天被逼退位,大唐朝廷內外群雄逐鹿,一片混亂。北境魔門大暗黑天和突厥拜火教趁勢聯手南下,企圖入主中原。
    就是那個人,單人獨騎,殺入突厥牙帳,憑借一手神鬼莫測的劍術,盡敗北境近百位超一流高手,逼迫突厥默啜可汗退兵,讓突厥平白失去了一次入主中原的好機會。
    侍立在陶墨身後的親傳弟子史朝義恭敬的道:“中午前就可以到達岷江渡,師尊定能一舉擊殺上官無恨,成為真正的天下第一”
    魔主陶墨嘴角逸出一絲高深莫測的笑意,淡淡道:“中原朝廷武林追殺他數十年,都奈何不了他。如今安祿山能從逆鱗衛手中搶下這差事,恐怕也是有人存了驅虎吞狼之心,我與他一戰變數太大未必穩操勝券”
    史朝義略一思襯,建議道:“不如命人把他引到隱蔽地方,師尊再與他公平一戰,這次徒兒帶來的人手不多,恐怕無力應付那些宵小”
    陶墨冷清的眸子掃了一眼史朝以:“中原腹地,人多無用。你未經實戰,算計過慎,戰心不足,若有對等高手前來,你可以看做是一次磨練,臨戰心怯,不配做我陶墨弟子。
    幾句話如同醍醐灌頂,史朝義連忙跪倒:“徒兒受教,師尊隻管專心應戰,朝義保證岷江渡飛鳥難過”
    陶墨冷哼一聲,低聲念了“上官無恨”的名字。
    渾身血液有些久違的沸騰感覺。
    這些年來,由於位高權重,他已經罕有與人交手。
    現在機會終於來了。
    岸邊,官道上,十幾匹快馬極速飛奔,騎手全是官差打扮。隻是胸口上紋了一片金色的龍鱗,赫然就是皇家密探“逆鱗衛”最負盛名的十二金鱗,十二人分別掌控江南各地秘牒,所對付的無不是江湖上的名宿梟雄,沒想到今天十二人卻聚在了一起,看方向正是岷江渡口。
    此時天色已經大亮。
    “蒸餅嘍,蒸餅”
    “來看看嘍,上好的肉,看看”
    吵吵嚷嚷的集市,穿著整齊衣裳的百姓拿著銀錢,采購著自己需要的東西,數十年的太平讓富足的蜀中子弟生活的十分愜意。
    一眼望去,都是帶著懶散安逸的神色。人群中一陣推推搡搡,一個格格不入的家夥擠了出來,說是格格不入,不仔細看倒是也沒什麽,身上的衣服雖然破舊倒也幹淨整齊,可是腳上卻是纏著布條裹著一雙草鞋。年紀不大,看上去也就十五六歲的樣子。
    這是個少年,隻是這個少年長的太過俊美了一些,水透的皮膚,麵孔像是粉雕玉琢地一樣精致,一米七幾的身材,任誰看了都要讚一聲,好一個少年郎!
    此時的少年郎卻是一臉的晦氣,拍拍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經沾染了不少灰塵。
    “還真是夠擠的”江暮撇了撇自己得嘴巴,整理著衣裳:“該死的,所以說我這是穿越了嗎?”
    這一切還得從幾天前說去。
    窮學生江暮,為了湊夠下學期的學費不得不去景區打工,沒想到第一次坐纜車就碰到了事故,等到他九死一生從江裏爬出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竟然變了一個模樣。
    穿著一身布衣,趴在江邊。從初中以來保持了好幾年的高度近視沒有了,短發變成長發身高也突破了一米七。
    欲哭無淚的他,發了好久地呆,才找到了一條小道。走在路上他發現自己的體力不是一般的好,身體很是輕盈,貌似力氣也大了不少。
    “所以”江暮望著蔚藍色的天際“我應該罵娘嗎?”
    順著江邊小路走了一天一夜,才總算找到一個有人的地方。
    就是他現在所在的岷江渡。
    說實話,穿越這種事本身對江暮來說算不上困擾,畢竟前世它也是個無父無母無牽無掛的狀態。可要說興奮,也絕對是萬萬沒有的。
    因為他連自己所處的地方和朝代都不清楚,自己一個身無分文,身份還不清不楚的半大孩子,壓根沒法生存下去不是嗎?
    “看裝束和他們說的話,應該是中國的古代吧,魏晉隋唐差不多”江暮站在街角,看著來來去去的人,好多都穿著半袖對襟馬甲一樣的衣服,頭上帶著那種“官人”帽,很像隋唐演義裏的打扮。說的話雖然帶著濃重的方言,但是還不影響江暮的理解。
    “咕嚕”肚子裏傳來一聲怪響。江暮鬱悶的低頭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已經一天一夜沒吃飯了,雖然看起來自己的這副身體好像還挺的住,不過不得不說的是,江暮真想好好吃一頓啊!
    “別說吃一頓了”江暮耷拉著眼睛“我自己身上現在一個子也沒有啊王八蛋!”
    本來俊美的臉此時正猥瑣地打量著行人,一雙大眼睛認真掃視著每個人的腰間:“沒想到,小時候讓自己進過局子的手藝,現在興許能救命”
    一邊說著,他的眼睛已經落在一個衣著不凡的老人身上,須發皆白看上去得有個六七十歲,可是神行挺拔,腳步穩健,身上有一種獨特的氣質,走在人群中特別顯眼讓人不得不注意到他。
    遠遠看去,花白的頭發打理的很整齊,麵容雖然蒼老,眼神卻不混濁,一米八幾的身高對一個老人來說可以算是非常魁梧了,一個人緩步走在大街上,沒帶隨從。但是他的衣著還是讓江暮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不管對方什麽氣質和長相,此時江暮眼裏就他隻有他腰間那沉甸甸的錢袋。
    手裏拿著不少錢,還是個“老人”,簡直完美!
    之所以選擇他,不僅僅因為對方是個老人,身體反應肯定不如年輕人好。更重要的是,看著這位也不是個缺錢的主,丟一袋錢不會有什麽影響。劫這個富,濟濟自己的窮,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對不住了,大爺!千千萬萬別氣出個好歹的來。江暮咽了口吐沫,舔了舔嘴唇,悄悄跟了上去。
    多年以後,江暮回想起這段經曆,恨不得給自己倆嘴巴,如果能讓自己再來一回他絕對不會去偷這個老頭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