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迎著青春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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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怎麽辦呢?千頭萬緒,不知從哪裏開始,那就從現在開始吧。方飛語想了想,他的確可以先搬到這個大院裏來,先遠離城市和人群,再來慢慢的製定和執行下一步計劃。他現在沒有、一時間也不可能有一個完整可行的長期計劃,隻能是先走一步看一步了。
不知不覺間,時間來到了晚上十一點。這個時候,很難找到回城的車了,方飛語也懶得回去了。他在樓頂上搜刮了一番,居然在樓梯間裏神奇般的找到了一部被棄置的舊竹床。
小心翼翼的把竹床搬到露天,撣了撣灰,把自己唯一一套做人的西裝的上衣脫下,搭在身上,頭枕著公文包。方飛語舒服的歎了口氣。竹床嘎吱作響,但看起來今晚還不至於散架。幕天席地,頭上是星空,身邊是晚風。五月的深夜還有些涼,不過自己有超級免疫,怎麽也不至於感冒。
大概是神經也被強化過了,雖然滿腹心事,方飛語卻沒幾分鍾就睡著了。
他是被直射在臉上的陽光照醒的,竹床特意被他擺在樓梯間的牆邊遮擋光照,陽光能照到他臉上,那就是已經不早了。看了看時間,早上十點。
方飛語並沒有睡懶覺的習慣。兩個月沒有朝九晚五了,該死的生物鍾還是像以往那樣,在七點左右就會精準的把他喚醒。今天是個例外。穿起衣服,活動活動身體,方飛語覺得神清氣爽,精力充沛。就是肚子餓得咕咕直叫。
大概是基因改造以後,身體自我強化的結果吧?夾起公文包,他直奔樓下,找了個公共水龍頭,洗了把臉,抹了把頭發,又咕嘟咕嘟喝了幾大口水。自來水帶著一股氯氣味,如果在平時,肯定是不好喝。但他現在口幹舌燥,倒是覺得甘甜無比。
至於衛生問題?開玩笑,他可是極限是氰化鉀的男人。
異化就是這樣一點點潛移默化開始的吧?他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急匆匆的走進昨晚的那家小餐館:“老板,還有早飯沒有?”
“有啊,小夥子,今天又來了?要來點什麽?”老板笑眯眯的望著他,這也是個頭發花白的老爺爺。
“還有什麽?”方飛語掃視著店裏。
“油條和煎餅賣完了,粉麵和小籠包都還有。”
“來一籠小籠包,一碗肉絲粉加雞蛋。”
“好嘞!”
“老板,麻煩先上小籠包,我等不及了。”
老板手腳麻利的揭開蓋布,端出一籠小籠包,端給方飛語。方飛語顧不上燙,用筷子夾起來就往嘴裏送。
......
片刻之後。
“老板,再來一籠包子!”
“...這是最後一籠了,小夥子,你昨晚沒吃晚飯吧?”老板把包子端到桌上,自己卻陷入了混亂,“不對啊,你昨晚就是在我這吃的晚飯啊!你悠著點,別撐到了!”
“我沒事。”嘴裏含著兩個包子,方飛語口齒不清的回答,“雞蛋還有嗎?”
......
幾乎把餐館裏剩下的早餐席卷一空的方飛語走在路上,他剛剛把租房申請交給了昨天那位大姐,現在正往飛雲鎮而去,心裏卻在想,必須得想辦法掙錢了。雖然龍龜之體賦予了他非凡的新陳代謝調節能力,他靜止時的基礎代謝很低,可他又沒法每天窩在房間裏練龜息大法,那樣還怎麽幹活?
如果要維持鍛煉和正常的日常活動的話,他的新陳代謝就會急劇加快,能耗也免不了要急速增加。淨壇之心能讓他消化最粗糲的食物,但這樣人生未免也太沒樂趣了。
來到鎮上,他找了一家運動服裝店。皮克,雖然檔次不高,但也隻有這個級別的品牌,才會把門店一直開到基層的小鎮上來。買了一身簡單的跑步服裝,一雙跑鞋,一個運動背包,總共才花了幾百塊錢。在試衣間裏,把西裝皮鞋脫下來,塞進背包裏。換好運動裝和跑鞋,把背包背在背上,前麵的帶子牢牢係在胸口上。
走出店外,方飛語又買了兩瓶礦泉水,放在背包兩側的網兜裏備用。接著,他擺動雙腿和雙手,迎著陽光,開始奔跑。
沒錯,剩下的25公裏,他打算跑著回去。
好在今天並不怎麽熱,終端的功能不少,也包括顯示天氣狀況。現在氣溫是25攝氏度,東南風三級,紫外線強度弱,非常適合跑步。
以中等速度跑了一段距離,方飛語感覺腋下生風、呼吸加速、心胸開爽。在開闊的野外道路上跑步,比起在空氣汙濁、環境擁擠的城市裏跑步,感覺不知要舒服多少。接著跑下去,到感覺有些呼吸急促,開始有疲勞感的時候,他停了下來。
終端顯示,他這次的奔跑距離是五公裏左右。方飛語不是四體不勤的那一類宅男,就算在家裏,他也會做些室內運動。但他也不屬於奔跑健將型,在得到強化之前,讓他會略感疲憊的奔跑距離,通常是三公裏。
從三公裏到五公裏,變化很大。但這樣的運動表現,和“龍龜之體”的描述、以及高達91的耐力數值,完全不相稱。
“看起來,身體還需要相當一段時間來進行自我改造。我還需要更好的營養,更恰當的休息和更多的鍛煉。”方飛語一邊想,一邊拿出水瓶喝水。喝了幾口水,他把水瓶放回網兜,然後繼續往前跑。
跑一段,歇一段,歇一段,跑一段。方飛語發現,他的心肺和肌肉輸出能力是真的不夠。但他的恢複能力也是真的不假。每次跑完三到五公裏,累歸累,但是休息最多一刻鍾以後,他的體力和精力又能恢複大半。
中午,在一個不知名的小鎮停留了大約一個小時,在小餐館裏吃了一頓午飯。那個蒼蠅館子看起來髒兮兮的,不過既然有了超級免疫能力,方飛語真正需要對抗的,已經不再是細菌病毒和食品添加劑了,而是他內心的不適感。
當然,這頓飯的食品衛生狀況究竟如何,他是不得而知了。隻是味精和食鹽放得太多,讓他出來以後反胃了很久,喝了足足兩瓶水。
下午三點左右,他終於到家了。他從未覺得狹窄髒亂的城中村裏、那個陰暗潮濕還散發著黴味的小房間,像此刻一樣親切可愛過。
扔下包,脫下鞋襪和上衣,光著膀子的方飛語,一邊喝著肥宅快樂水,一邊檢索著自己的運動數據。
除開休息時間,配速是平均每公裏5分58秒,每段基本是5公裏,分5段跑完。最高心率每分鍾184次,平均心率152次。很典型的票友數據,但比起自己之前的體能,肯定是強多了。以前的方飛語,肯定是跑不完25公裏的,間歇跑也不行。
以後的訓練量肯定還要加大。不過,不管怎麽樣,比起其他的苦逼運動狗來說,他至少有一項得天獨厚、無人可比的優勢:他無需忌口,不用吃專門的營養餐。
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肥宅水,方飛語開始思考搬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