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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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依斐心裏那個哀嚎啊,這等她能看懂,得什麽時候啊,自己現在繁體字還沒學全呢,看書都很吃力,更不用說晦澀難懂的醫書了,唉。
    算了,這事慢慢再說,眼下賺錢的事更重要些,這次可是帶著目的來的。
    於是拿出金大娘做的吃食,好好收買了駱老頭一番,又一頓彩虹屁把駱老頭哄的那叫一個開心,最後死皮賴臉的說想要幾個美容養顏的方子回去哄金大娘開心。
    駱寅顯然是不信她的說辭的,不過倒是沒說什麽,痛痛快快的給了她幾個,雲依斐樂的屁顛屁顛的走了。
    一路上看著手裏的藥方,哼著小曲兒,想象著又要有大把大把的銀子進賬,真是太開心了。卻不知道,眼前等著她的,卻是要命的危機。
    回到家中,金勇也正好回來,原來他是去給李記送貨了。
    先前在蕭銘允家住時都是讓明風去送,現在搬到這邊,也不好再去麻煩他。而且安世傑那事都過去半個月了,也沒什麽動靜,他便自己去了。
    雲依斐正在院子裏跟他說著話,忽然聽到門外哐哐哐急促砸門的聲音。她與金勇對視一眼,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驚疑。
    她們才搬到這邊沒幾天,除了蕭銘允也沒別的人知道,她剛從蕭銘允家回來,應該不會是他啊?
    砸門聲不停,金勇問了一聲“誰啊?”
    沒有人答話。砸門的聲音聽到問話停頓了一下,又更急促的響起,聲音大到金大娘她們也都從屋裏走了出來。
    金勇猶豫了一下,還是過去開了門。門剛一開了條縫,就被人從外麵大力推開,呼啦一下子衝進來一幫官兵打扮的人,在院子裏麵站定。
    其中一個站在最前麵的人開口問道:“你們哪個是雲昊?跟我們走一趟。”
    雲依斐剛看到官兵的一刻心裏就意識到,還是被找到了!雖然不知具體是怎麽被找到的,但無外乎就是外出之時不小心被看到了。
    所以說就應該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小看古人,可到底還是太大意了,這可怎麽辦?雲依斐心裏也開始慌張起來,畢竟還從來沒有經曆過這種事情。
    問話的官兵見沒人答話,掃視了眾人一眼,說道:“那就全部關押回去!包庇罪犯與犯案者同罪!”
    雲依斐往前一步說:“等一下,我就是雲昊,不知這位官爺說的罪犯是何意?在下不知犯了何罪?”
    “有什麽就回衙門裏去問吧,我們隻是奉縣太爺之命前來緝拿罪犯雲昊,其他一概不知。”
    雲依斐心道果然是安世傑,她見金大娘急的都要掉眼淚了,急忙道:“幹娘莫急,不會有事情的。”又對金勇說:“大哥,你趕快去尋蕭銘允,告訴他發生了何事,他會找人救我的。”
    不等她說完,上來兩個官兵拿著大鐵鏈鎖了雲依斐,不由分說的就拉著出了門。一路上拖拖拽拽推推攘攘,半分客氣也無。
    到了衙門,雲依斐抬眼一看,嗯,跟電視上演的還挺像,就連那兩排手持長棍的官兵喊“威武”都是一模一樣。環視四周,卻在堂上見到個熟人,方師爺。方師爺看到她也是微一愣,不知是覺得麵熟還是想起了什麽。
    那正中端坐的身穿深藍官服的縣太爺安萬禮,把手中的驚堂木一拍,厲聲問道:“堂下逆犯,好大的膽子!見了本官緣何不跪?”
    雲依斐在心裏翻個大白眼,就不能有點新鮮的詞?可是麵上卻不敢有絲毫不滿的表現,低頭鞠了個躬說:“大人,草民不知所犯何罪,還請大人不吝示下。”
    見雲依斐表現的很是恭敬,也沒有絲毫的慌張,安萬禮心中十分不悅。
    這個醜八怪竟敢打傷他最寶貝的小兒子。他真恨不得立刻將這個不長眼的亂棍打死,但是不行。就算隻是麵上,這個過場也是要走的,畢竟堂外還有不少老百姓在看著。
    “大膽犯人!你犯了何罪自己不清楚嗎?還敢質問本官?”
    “大人,草民並無不敬之意,隻是心中確實不知自己為何會被鎖到這裏來,還請大人明示。”
    “好你個不知悔改的逆犯!本官問你,上月二十三日,你可曾在城街聚福齋門口與人聚眾打架?”
    雲依斐正在猶豫是該承認還是打死不認,肥頭大耳的縣令繼續說道:“當日有許多人在場,你也不用否認,本官即是拿了你來,自然是人證物證俱在!”
    “回大人,草民確實曾遇到有人打架,但並非草民挑起,當日草民母親被人所傷,草民隻是自保而已。”
    “牙尖嘴利!看來你是不到黃河心不死了!你且看看這畫上之人,你可認識?”縣令說著從桌上拿起一幅畫像,讓雲依斐辨認。
    雲依斐看了一下,仿佛像是安世傑其中一個跟班,當時很混亂她沒注意太多。
    “大人,草民並不認識這畫上之人,隻是似乎有些麵熟,想來可能是在哪裏見過。”
    “哼!你當然見過,這個人被你所殺,你又怎麽可能沒見過!”
    雲依斐大吃一驚,什麽?殺人?怎麽可能!她自是絕無可能殺人,難道是明風嗎?不,也不可能,他也不是心腸歹毒之輩,當日他們隻是將人打跑而已。
    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難道是安世傑要嫁禍給她?這倒是不無可能。
    “大人,草民連殺雞的膽子都沒有,怎麽可能殺人呢?這裏麵是不是有什麽誤會?”
    “誤會?這屍體都已經入殮安葬了,還能有什麽誤會?死者麻二先前指證,就是你雲昊傷人,導致麻二重傷不治,本縣一直在著人尋你,不想你竟躲藏至今!若不是今日有人見到窩藏你的金家人,本縣怕是到現在還不知你躲在何處呢!現在麻二的家人狀告你殺人,人證物證俱在,你還不俯首認罪?!”
    雲依斐一聽就知道,這次怕是跑不了了。先前打架之時她不曾自報過姓名,安世傑的跟班如何得知?
    必是事後查明。
    若那麻二真是自己打傷致死,又怎麽可能如此準確的指認她的姓名!
    看來這斯為了報仇,竟是一心要把自己置於死地的節奏啊!
    事態嚴重超出了雲依斐的想象。
    她本以為縣令要拿自己打傷安世傑說事,還準備好了說辭,隻要證明是安世傑傷人在先,他們也不會明目張膽的對自己如何,頂多是吃點皮肉之苦了。
    沒想到,這縣令看起來腦滿腸肥的,卻極是精明,根本不提他的兒子安世傑,反而拿麻二的家人說事。他既然說人證物證俱在,那想必也已給自己準備好十足無法抵賴的證據了。
    “雲昊,你可還有什麽想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