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確定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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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中臉!
    手機是要指紋解鎖的。
    陳警官又遞回給了警員,警員小王了解的、將手機拿去解鎖了,再拿回來給陳警官。
    而再拿到手的手機,已經是不需要密碼的了。
    陳警官翻了下手裏最後的通訊和聊天軟件。
    就看到了最上麵的一個電話號碼,撥出六次都無人接聽。
    他指著上麵沒有備注的號碼,問張小芬“你知道這個號碼是誰的嗎?”
    張小芬看了看,覺得有點眼熟,但不記得是誰的了。
    “你等等,我查查。”說著就去包裏找來自己的手機,開始按著那串號碼查找。
    才輸入幾個數字,就出現了一個“可能要找的號碼”。
    “是月月的!”對了,這個號碼就是藍月的。
    孫燕手機裏的號碼都是沒有備注的。
    孫燕記憶力好,她手機裏上百個號碼,沒有備注,她都知道是誰的。
    陳警官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至於死者最後一個號碼是打給了藍月,而藍月為什麽沒有接,這些都需要去了解之後才能下定論。
    他也不可能將這事提前跟死者家屬說,畢竟這時候的人最容易亂想,從而遷怒旁人。
    若是對方覺得,最後這通是求救電話,而對方沒有接,家屬就將罪責怪在別人頭上,這就很容易再起矛盾。
    所以陳警官什麽也沒說,將手機遞給警員小王的同時,對張小芬又說了一句“手機我們也要先帶走。”
    張小芬下意識的點頭。
    陳警官才對警員小王說“回去排查一下聊天記錄。”
    小王明白,接過手機裝進了密封袋裏。
    這時候,現場已經勘查取證完了。
    在征詢過張小芬的同意後,屍體也帶回了警局。
    畢竟,雖然確定死者的死因,但還是要進行屍檢,早些提取死者體內的遺液,檢測,再作為證據的。
    這時也已經天黑了。
    陳警官他們跟著屍體下樓的時候,樓下還圍了不少人,甚至有些為了看熱鬧,可能連晚飯都還沒吃的。
    陳警官掃視了人群一眼,將張小芬送上前麵警車後,他也上了車。
    凶手還沒有抓到,如今這事兒又鬧的挺大,留死者家屬晚上一個人在家,還是有些危險的,所以商量之後,就把張小芬也一起帶回了警局。
    張小芬能多陪陪自己的女兒,她當然是同意的。
    而他們上了警車之後,去拷貝監控的警員也回來了,一起上了車,回警局。
    而今晚,注定會是個不眠之夜。
    陳警官回去之後,很快,拍攝到嫌疑人的監控畫麵,就被送到了他的麵前。
    隻不過嫌疑人是走小巷前往案發現場的,也就隻在轉角的地方,拍到了幾個人的身影,有三兩個模糊不清的側麵,其他的都隻確定了身形。
    查監控的警員小金,指著監控說道“這夥人是下午兩點十八分從監控下經過的,離開的時候,是下午將近六點。”他播放了截取下來的兩個監控畫麵。
    說明“他們在案發現場待了將近四個小時。”而這四個小時時間,足夠這夥人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