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蘇醒的植物人反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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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铖的求婚近乎是遭遇了滑鐵盧的失敗,但是他並不氣餒,隻要堅持,就一定還有機會。
不過至此,他需要麵對一個現實的問題——
“我一直忘記問了,蛋糕店你幫我請假了嗎?”伏姣收回腳,對傅铖身下的興奮熟視無睹。
男人姿勢別扭地起身坐在沙發的另一側,抬手拿過一抱枕放在小腹上想要遮掩那處的醜態,“我已經從張甜甜手裏買下蛋糕店了,你……你是帶薪休假。”
在傅铖提出向張甜甜買下店鋪的時候,張甜甜險些以為自家表哥腦子被驢踢了——好好的金融大鱷不做,怎麽突然盯上了一個小蛋糕店?直到她得知傅铖是為了伏姣才想買的,張甜甜二話不說,把原有價位提高了十來萬賣了出去。
張甜甜——有錢不占王八蛋!既然傅铖表哥那麽有錢了,為了追我未來的表嫂多掏十萬讓她買個樂高不過分吧?
傅铖表示完全不過分,買店鋪的事兒比他想象中的容易多了,於是為了獎勵配合自己追老婆的張甜甜,他還給張家小表妹包了一個五十萬的紅包,也算是提前預定了結婚時候的伴娘位置。
果然,男人初戀的時候總是很愛幻想,可能一個照麵就能想到成家立業、結婚生子,要不是現實情況不允許,傅铖還想思考一下以後的嬰兒房用什麽色的。
*
“那意思以後我就要在你手下打工了?”伏姣傾身,忽然靠近了反派的身體,白嫩泛著粉意的指尖輕輕點了點男人的胸膛,“若是以後我再拒絕你的求婚,老板大人,你會不會惱羞成怒把我炒魷魚了?”
傅铖抵著後牙槽,隻覺得自己眼前的青年似乎越來越誘,那種渾天然的靈氣裏夾著魅色,看得他全身的熱度久久不退。
尤其是那一聲含笑帶情、似是有意似是無意的“老板大人”,簡直叫得傅铖骨子裏發酥,寸寸血脈噴張,手下的抱枕幾乎要壓不住了。
他想,隻要現在青年勾一勾手指,恐怕他能立馬繳械投降。
“不會。”傅铖咽了咽唾沫,按壓著抱枕的手愈發大力,連手背上的青筋都繃著勁兒,湧上一種野性十足的男性荷爾蒙。
“真的?”伏姣歪頭反問,他忽然發現了自己的一點兒小樂趣——逗弄傅铖怎麽這麽有意思呢?
傅·如坐針氈·铖吐出一口濁氣,啞聲解釋:“雖然店是我買的,但店鋪房產的所有人寫得你的名字。”
伏姣一愣。
係統:【這就是有錢人的快樂嗎?】
小茉莉,【統統,我什麽時候能做個有錢人?我也想這樣……】
【我下次努力給姣姣找個富豪人設!】
【啵啵!】
傅铖繼續道:“所以,姣姣你不用擔心,店是你的,以後你就是老板了,沒有人能夠辭退你。”
“……”
沉默片刻,伏姣本來是含著逗人的心思,但此刻他卻忽然不知道說什麽——不接受這件事?可木已成舟,若是再說拒絕的話會不會顯得刻意、矯情?大方接受,但這般的嗟來之食總是令伏姣心中在意,若是以後真的同傅铖在一起了,那他在某種程度上豈不是成了預備役軟飯男?
小茉莉不想吃軟飯,他胃好著呢!
係統感動,它家崽崽三觀太正了!
傅铖似是看出了青年的為難,開口道:“姣姣,你不用覺得不好意思。”
他伸手握住了伏姣放在腿側的手腕,輕聲道:“是我在追你,也是我在為之前的事道歉,更是我想為了謀求一個有你的未來而出力……所以你不用為難,隻要隨心就好。”
“你隻需要等著我主動走到你的麵前。”
小茉莉眨眼,忽然覺得反派還是挺會說話的,“那我不用走嗎?”
“最開始的時候,你已經邁出了第一步,所以剩下的九十九步,都可以由我來完成。”
傅铖是認真的,如果一開始沒有伏姣對於“鬼”的容納、接受,那麽就不可能存在這個理智的他,不過是九十九步罷了,哪怕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步,傅铖也走得起。
萬裏之行,唯愛而已。
青年聞言淺笑,猶如春日盛開的花,嬌豔中帶著清麗,“好,那我就親眼看著你走過來。”
傅铖感念,幸好這世上有伏姣如此一人。
“那麽……傅先生,我們現在是不是該談論一下我的人身自由的問題了?”
翹著腳尖,伏姣一手反壓在傅铖大腿上蓋著的抱枕,肉粉色的指尖下按。
明明隔著一柔軟的枕芯,但那下麵掩藏的熱度似乎能透過它傳遞而來,灼燒著青年的指腹。
“既然要追我,那是不是該放我自由?”
雖然被反派關小黑屋的生活很巴適,一天天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用工作,隨意娛樂,但伏姣可是一朵有誌氣的小茉莉!他要奮鬥!要上進!怎麽能沉迷在傅大總裁的糖衣炮彈之下呢?
他不能!
所以此刻,伏姣支棱著準備要“站”起來了。
被壓著抱枕的男人一頓,身子發僵,眉心跳了跳,“姣姣想離開?”
“算是吧,”伏姣沒有什麽避諱地回答,“你這樣子會把我養廢的,若是真的到了那麽一天,等你不要我了,才是真正的悲劇。”
從大山裏走出來的小茉莉經過現代社會的教育,得到了很多哲理的反饋,在一點點的進步中,他明白旁人靠不住,最重要的還是要靠自己。
再說了,他可不願日後風燭殘年,而傅大總裁身邊還有鶯歌燕舞,那時候身無一技之長的伏姣能做什麽?去拾破爛嗎?
這樣的結局小茉莉一點兒不允許。
*
傅铖沒想到伏姣會是這樣的反應,他有些意外,卻又覺得這才是他的青年——柔軟單薄,但也堅強溫柔。
隻不過在他狹隘的心思裏,確實含著將人養到不能離開他身側的想法,隻有如此才能徹底杜絕伏姣離開的可能。
——他在用無限的寵愛來隱藏壓抑在心底瘋狂的掠奪欲與獨占欲。
伏姣未曾看出來,卻陰差陽錯猜到了真相……
很多人認為太陽能夠拯救瘋子,但事實恰恰相反,在你進我退的過程中,當瘋子被太陽吸引,他不會因此變得正義、肅穆,而是會將癲狂的因子藏匿在皮囊之下,用理智和包容掩蓋,並收起自己的陰沉與敏感。
瘋子會變成伊甸園中看著蘋果樹的毒蛇,去誘惑亞當、夏娃以達成自己的目的;他不會變好,不會因為愛的力量而蛻變,卻會因愛而學會隱藏。
這是瘋子的愛,也是傅铖的愛。
縱然他在伏姣的麵前表現得再像一隻家養的忠犬,可皮毛下的靈魂卻是地獄中爬出來的嘉爾姆【注1】。
傅铖開口:“好。”
雖是不情不願,但也是以退為進。
“明天,”他握緊了腿邊的手,“明天就放你離開。”
——然後就不會再給你離開的機會了。
*
傅铖很守信,這一晚他摟著青年的腰睡著,手臂緊錮,像是纏繞一塊舉世罕見的珍寶。
第二天,兩人共同用過早飯後,傅铖依言取下了伏姣足踝上的銀色鏈子。
“這個腳環不取嗎?”
銀色鑲著碎鑽的足環繞著青年的踝骨之上,襯得伏姣冷白色的肌理愈發瑩潤,精致得像是一位小王子。
不,他本來就是傅铖掌心裏的王子。
“它本來就是飾品。”傅铖的指腹還摩挲在銀環之上,“是給你的。”
腳環是和戒指一起訂做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傅铖幾乎是毫不掩蓋,“姣姣,帶著它好嗎?”
伏姣低頭動了動腳腕,發現不影響什麽,便點頭答應。
半個小時後,換上衛衣、牛仔褲的青年充滿了生機勃勃的力量,不染粉黛的臉竟是比女孩兒更加細膩。
他站在別墅門口,而傅铖在他身後一步的距離。
“姣姣,我會讓司機送你回去。”傅铖依然穿著西裝,似乎時時刻刻都保持著這一份正式,“我就不去了。”
在這一次的別離中,他選擇了目送。
對於傅铖突然把握的距離,伏姣有些不習慣,但這樣的情緒微乎其微,很快就被他拋到了腦後,“好,謝謝你……傅先、傅铖。”
伏姣改口了。
“沒事。”傅铖彬彬有禮,任誰也覺得他進退有度。
*
在晨光熹微之中,身著西裝的男人靜立在別墅之前,看著青年上車、搖窗、揮手道別,他也配合地招手,目送著深色的私家車消失在郊區的路段盡頭。
微風輕拂,吹動了男人額間的碎發,露出了他令人心驚的眸光——熾熱暴烈,像是熊熊大火燃燒不盡。
而在他的掌心裏,汗津津捏著一對對戒。
*
坐在車上的伏姣偏頭看向窗外。
車已經開出了數百米,早就看不到男人佇立的身影,可不知道為何,他總是覺得對方帶著溫度的目光如影隨形,似乎穿越了時間與距離聚焦在他一人的身上。
【姣姣,好奇怪哦。】係統單純卻不傻,此刻它靜下心一想,總覺得反派身上有些違和。
【嗯,是有點……】伏姣頷首,卻說不上問題在哪裏。
傅铖的種種表現與一開始的惡劣大相徑庭,試問哪個人能在短短幾個月改變至此?不過是另一種偽裝罷了。
於傅铖而言,隻要能重新留在他的姣姣身旁,哪怕扮相一隻愚蠢的泰迪也不是不可以。
——蠢和傻可以偽裝,愛和欲卻無法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