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驕縱小少爺被金屋藏嬌了(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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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後,豪登斯麥酒店燈火輝煌,大門口早就鋪上了用於迎賓的猩紅色短絨毯,而另一側的停車場則站著身穿高檔製服的年輕人在指揮一輛輛豪車停到屬於自己的位置。
    宋嘉禾穿著亮銀色的西裝,他皮囊確實生得不錯,俗話說“人靠衣裝馬靠鞍”,這身有檔次的衣服落在他身上後,原先的清秀和不多的市井氣立馬被衝散了,同光鮮亮麗的伏家人站在一起簡直就是亮堂堂的小少爺。
    他臉上的笑容瞧著很真,側身挽著伏女士的手臂,乖巧地跟在伏先生和伏奕澤的身後。
    宋嘉禾望著周圍奢華的裝潢,甚至有種恍若雲端的不真實感。曾幾何時他是窩在南方小縣城裏的少年,背著沉沉的書包走在散著小石子的路上,舉目四望是不高的樓房,縣城不大,甚至一天就能轉完,從家到學校也就步行十分鍾左右。
    那時候的他不甘於此,於是他努力學習,終於得到了一飛衝天的機會——首都a市的重點學府是多少人的夢想?而這個夢想已經被他牢牢地拿捏在了手中。
    一開始宋嘉禾以為這就是最好的了,沒想到轉頭之間遇見厲先生,讓他知道自己才是真正的鳳凰蛋。伏家的一切都是他以前從未想象過的,幾千萬的大別墅,一個月數十萬的零花錢,動輒百萬的跑車,就是身上穿戴的衣服、飾品都是四、五位數打不住……
    這是宋嘉禾夢寐以求的生活,他甚至開始憎恨伏姣和養父母——他開始想象,如果沒有當年醫院的抱錯,他就不會再擁擠的小樓房裏過完整個少年時期;如果沒有謝雨,他就依然是生長在伏家的金貴少爺;如果沒有伏姣,那麽他才是a市上流圈子中人們津津樂道的存在……
    宋嘉禾覺得,他如果不從伏姣的身上摳出來點什麽,他都對不起自己過去將近二十年受的苦。
    若是此刻伏姣能夠聽到他的心聲,必然要將轉頭拍到對方的臉上。伏家是有錢,但是對於一個小孩來說他們往往更需要的是父母的愛護,而非金錢堆砌出來的華麗;宋嘉禾無病呻吟,他選擇性地忘記了當年謝雨和丈夫待他多麽好——大半夜冒著雨帶發燒的宋嘉禾去醫院;買衣服買鞋都先緊著宋嘉禾的喜好;他們舍不得用大幾千的手機,卻怕宋嘉禾被同學笑話而眼都不眨地買了最新款水果機……
    白眼狼是天生的,宋嘉禾體內到底流著和伏家人一般的血脈,他們在情感上的淺薄同源而出,至於宋嘉禾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
    大廳裏觥籌交錯,伏家請遍了整個a市上流圈子的人,今天不僅僅是為了慶祝伏家小兒子回歸,更是為了在諸多權貴的見證下替宋嘉禾改姓。
    伏家夫婦貌合神離,但在眾人的麵前他們維持著親密的模樣,伏女士一邊挽著伏先生的手臂,另一邊將跟在身側的宋嘉禾拉到人前一一介紹:“這就是我家小兒子,今年是咱們首都重點大學的新生呢!誒聽說你們家姑娘也是?那以後豈不是校友了?”
    對麵大腹便便的男人點頭,“哈哈哈你家兒子瞧著就一表人才,有你們年輕時候的風采!”
    “兩個兒子都這麽愁禿頭了!”
    “過兩天可以叫他們幾個小輩在一起聚一聚,正好帶著去認識一下圈子裏的人……”
    ……
    伏奕澤一人端著酒水站坐在隱蔽處的小沙發上,今日並非他的主場。
    也不知道伏女士是不是受了什麽刺激,忽然開始衝著宋嘉禾釋放她無處安放的母愛,出門前故意叮囑了伏奕澤別太張揚,生怕他做的奪了宋嘉禾的風頭。
    有時候伏奕澤是真的不太理解自己的一雙父母——小的時候他被當做繼承人扶撫養,一天二十四小時,除開吃飯睡覺就是無休無止的學習,沒有什麽父愛母愛,有的僅僅是他們對於成績的空前執拗。
    而今他好不容易熬過了這麽多年、終於能在公司說得上話,可他們呢?他們又開始拉著剛找回來的小兒子不斷露麵,甚至還讓他主動把生意上的人介紹給宋嘉禾,憑什麽?他辛辛苦苦打下來的業績憑什麽便宜一個中場插足的人?
    伏奕澤眼底陰沉,望著被眾人包圍的宋嘉禾充滿了審視。
    他可以接受父母的某些無腦行為,卻不能接受一隻小狼崽子對那份產業的虎視眈眈。
    *
    豪登斯麥酒店頂樓是私人套房,巨大的落地窗前橫著一張純黑的皮質沙發,淩亂地散著幾件衣服,細看都是不同款式的襯衣,純白沒有花紋的、帶著花扉的歐式款,亦或是有z國國土特色的風格。
    除了襯衣,綁在大腿上用於固定襯衣的夾子也零星落著,那舊式貴族特有的裝備總是帶著一股掩藏在正式下的色.氣,純黑的皮圈配上近乎手掌長的連接帶,對於某些人來說也是最強烈的催.情利器。
    隻著深色浴袍的青年翹著腳尖坐在沙發上,純黑的皮質和他冷白的膚色成了最鮮明的對比,甚至襯的他更加脆弱可欺。
    在青年的不遠處站立著身穿西裝的高大男子,那肩頸腰腹挺拔有力,五官立體端正,透著一股叫人膽顫的淩冽之氣;烏發濃黑,眼底夾著一層薄霧,深沉而神秘,叫人看不清他真正的情緒。
    他是穿著西裝的暴徒,是拿著權杖站在王座之上的國王。
    厲成銘捋平了自己的領口,從櫃子上挑出一條領帶緩緩走到青年的麵前。
    “看我做什麽?”伏姣懶洋洋地抬頭,隻是語氣算不上好多,任誰在家裏昏天暗地睡著,等醒來後忽然換了地方都不會高興。
    “可以幫我係領帶嗎?”說著厲成銘單膝跪在了沙發前的小毯子上,他高傲地如同帝王,卻在重生一回願意對著伏姣低下頭。
    伏姣不說話,隻是歪著頭注視對方,任由男人手裏拿著領帶舉在半空中。
    “我不會係。”
    “沒關係,隨便係係就好。”
    “那你也可以自己隨便係。”
    “可是我想要你給我係的領帶。”
    “……”
    伏姣看到了厲成銘眼底的堅持,念在對方這兩天聽話地厲害,而且做飯也越來越好吃的份上,伏姣決定嚐試一下。
    至於成果——果然如伏姣所言,領帶皺皺巴巴,係出來的結鼓鼓囊囊,看著就辣眼睛。
    青年想伸手扯掉,“算了,太醜了!你自己弄……”
    “不要。”厲成銘擋住了自己的領口,他微微低頭,“很好看。”
    伏姣無奈,“行吧,你覺得好看就好看吧。”
    厲成銘忽然握住了青年的膝蓋。
    “你幹什麽?”
    “和我一起下樓好嗎?”
    伏家這一次用了很大的手筆,不僅僅是a市為主的豪門,就連遠在南方的厲家都收到了邀請函,隻是他們誰都不知道那位行蹤神秘的厲家家主此刻就在豪登斯麥酒店的頂層。
    “下去做什麽?”
    “陪我。”
    “你是小孩嗎?這麽大人還需要陪?”
    “嗯,”厲成銘點頭,忽然得寸進尺地將腦袋枕在了伏姣的膝頭,“你說我是小孩,那我就是。”
    “嘖……”
    自從反派喝醉以後的那天起,這人大約是因為自己的小秘密都暴露了,幹脆躺平,在伏姣麵前逐漸從進退有度變成了黏黏糊糊的靠近——厲成銘美曰其名他是在追求伏姣,不追到手絕對不放棄。
    那時候伏姣問厲成銘以什麽身份去追他,而厲成銘的回答也很有意思——
    “我會以保鏢的身份追求你,也會以厲家家主的身份追求你;不論是普通人的追求法還是有錢人的追求法,隻要你願意,我都想來一遍。”
    “你就不怕追不上?”
    “追不上那就一直追。”
    “永遠也追不上呢?”
    “那我就守著你,反正你別想讓我離開。”
    晃了晃腦袋,伏姣搖去了腦海裏的回憶,他忽然推開厲成銘的腦袋,抬著光裸的小腿搭在了男人的大腿上,“既然想讓我下樓,那就親自伺候我穿衣服吧。”
    或許是才睡醒不久,青年總有種慵懶的魅力,眼尾微紅,瞳光像是夾著水色,粉白的腳抵在厲成銘的腿上,還順手將那堆被他翻亂的西裝褲拉了過來,“喏。”
    “好。”
    厲成銘聲音發啞,他用強大的自控力抑製住了心底的衝動,緩慢而鄭重地拿起了那條和自己是情侶裝的西裝褲。
    伏姣對反派的小心思一清二楚,如今他算是曆盡千帆了,逗著對方也綽綽有餘,早就已經控製了自己的主場。
    男人很細致,他在西裝褲提到一半的時候將襯衫夾的皮套圈在了青年的大腿上,銀色的小夾子與上身的衣服相連,隨著褲子的逐漸覆蓋,被男人捧在手心裏的小王子正式出場。
    厲成銘為伏姣係上了一個好看的領結,隨後他微微弓腰,手心向上,“mylittleprince,willyouholdmyhand?”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