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不清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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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疑!
    所以我躲的到底是什麽?
    是這種不清不楚的“曖昧關係”?還是公司同事異樣的眼神?
    我後來想了想,我可能躲的是我自己。
    是一個不願意麵對現實的自己,是一個不願意告訴自己你到底應該如何抉擇的自己。
    我確實是一個不會在第一時間做出選擇的人,我這種猶猶豫豫的性格,已經在我的血液裏流淌了26年,它甚至已經凝固成肉體,長在了我的身體上。
    但那一天的我,的的確確不像是往常的自己。
    可能是和朋友喝了酒的緣故,回家的的士上,我鼓足了勇氣給她發了一條微信。
    “你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
    我發誓當我發完這條消息的時候,我的酒就醒了。我不斷地切換微信和其他的軟件,來回切換就在等她的回複,但是又不敢第一時間看到。
    我太懦弱了。
    這條消息發完,我竟然期盼著她拒絕我,我甚至都已經想好了她是如何回複我的
    “我覺得我們不太合適……”
    “我覺得我們還是做朋友比較好……”
    “我覺得你是個好人……”
    她會分享給我她經曆過的喜怒哀樂,她早上出發前拍的照片,也都會第一時間發給我,這些小小的細節,讓我覺得我們不能再這麽不清不楚地曖昧下去了,這樣的關係對誰都不好。如果公司知道了,那我離職就好了,也不是什麽大問題。
    可等我到家了,她都沒回複我,我就覺得,可能要涼了。
    在這個時代,大家都是手機不離手的狀態,半個多小時沒有回複,應該是看到之後不知道怎麽回複了,或者她還在思考——如何拒絕我,才會顯得不那麽尷尬,以後還能繼續做同事。
    我想了一萬種可能,可萬萬沒想到,她在淩晨0點31分給我發來六個字
    “等我回來再說。”
    這太不像她了,這種話術在我和她的交往過程中從來沒有見到過,如此沉穩,又成熟,仿佛是一個長者教給她的回複秘籍。和她一起出差的,確實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同事,是他教的也不奇怪。
    人類的愛情,太難克製了。
    26歲的我,還是一個意氣風發的少年,說愛就愛,說恨就恨,毫無顧忌。
    “我愛你”這三個字,仿佛就像是跟父母說“你們不懂”一樣常見。那個年紀的我,把一切密切的關係,都稱之為“愛”。分不清“喜歡”和“愛”,是這個年紀必有的通病。有些人病到了一起,於是結婚生子,而有些人一個病了,一個沒病,最終的結果就是拖拖拉拉,都拖成了大齡青年。
    我當時沒有再回複她了,回到家,沒洗澡就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周日我們一整天都沒有聯係。
    周一的一早,我像往日一樣正常地去上班,依舊是昏昏沉沉的,好像周六那場酒的後勁兒還沒散去,周一的工作格外繁重,以至於我都忘記了團團今天要回公司。
    剛出電梯,我就在公司門禁看到了她。
    她提了一個袋子,看到我,眼神晃了一下,仿佛被我嚇到了一樣。
    “給你!”她把袋子遞給我,沒等我問她是啥東西的時候,她就按了指紋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