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上)吉女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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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真申訴案是烏龍地區法院法官廖可宗親自審批接下的。當時院裏有人說算了,判都判了十八年了,這種屬於燙手山芋,搞不好犯政治錯誤。廖可宗說:國外有判了四十年了還翻案的。正義不分早晚,法庭就是得撥亂反正。根據他的了解,這案子很可能判得太重了。
    開庭的那天,儼然像是個大案。當事人黃杏真,親屬和各方的相關人員盡數到齊。廖可宗請杏真報上姓名年齡和在監獄裏度過的年數後,就請申訴方律師代表上來進行詢問和申辯。
    黃和誠上來了。他穿著黑色西裝,係著深紅色領帶。這是他的第一次法庭經驗,為的是自己的親姐姐。雖然心情一開始激動而緊張,但是他很快就讓自己回到平常心態。和誠的臨陣抗壓能力很好,他把這歸公於從小跟姐姐一起沿街叫賣。
    黃和誠叫傳當年縣裏主持宣判大會的崔姓人員。
    “當年判的是什麽罪名?”黃和誠問。
    崔氏撓了撓頭:“這個,我也記不清了。”
    “沒有入檔嗎?”
    “不好意思,好像是沒有。”
    於是法庭又傳了一位當年的解放軍戰士。戰士說:“我記得是:黃氏多次和王阿燦合謀,經營見不得人的娼妓生意,敗壞人心和社會主義祖國的聲譽,拆社會主義的牆腳。屢教不改。”
    黃和誠又問姓崔的:“是這樣的嗎?”
    崔氏:“嗯,好像是的。”
    “多像?”
    “呃,九成五吧。”
    “黃杏真,當時有人教育你不要行妓嗎?”黃和誠轉向自己的姐姐。
    ——杏真今天披著一塊潔白的鉤線披肩,那是她利用點滴零碎時間鉤的。出庭前她的律師兼弟弟黃和誠就已經和她溝通過:“記住了,法庭上,我們不是親戚,不是姐弟。我是為你申訴的律師,你還是罪犯。還有,你不用緊張什麽,沒有什麽好害怕緊張的,你隻要說實話,說真話就行。”和誠為姐姐減壓,並告訴她法庭上最重要的原則。
    杏真點頭。弟弟是學法律的,一切聽他的——
    “有。”杏真回答律師的提問。
    黃和誠一怔:“誰?”
    “我父親。”
    和誠鬆了一口氣。“怎麽教育的?”
    “罵,打,拿竹竿打。”杏真指指自己的背。
    底下有輕微的騷動聲。
    黃和誠停了片刻,心裏一陣微動。看自己的姐姐,臉上似乎沒有表情。“除了你父親,還有別人教育你嗎?”和誠繼續問。
    杏真搖頭:“沒有。”
    黃和誠把頭再轉向崔氏:“那能叫屢教不改嗎?”
    崔氏磕巴起來:“這個,好像是不能那麽說。”
    “符合事實嗎?”
    “嗯,好像……”
    “符合還是不符合?”黃和誠咄咄逼人。
    崔氏隻好回答:“不符合。”
    法官傳還在服刑的阿燦上來,黃和誠問杏真:“黃杏真,當初你為什麽選擇當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