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二十四)美女救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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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昏落日,彩霞滿天,光與影織成的彩紗,鋪滿整片藍天,這是落日的最後溫柔,縹緲且夢幻,待它拖著長長的紗裙而去時,夜幕也拉開了帷幕。
    香格古鎮的廣場上,四周霓虹燈亮起,宛如白晝。
    夜晚的廣場已然變成了熱鬧的夜市,各種小攤商販早擺好攤位,做起了生意。
    從四麵八方來的遊客,三三兩兩地穿梭其中,閑適愜意。
    廣場正中央是放孔明燈的地方,大部分的遊客都聚集在這裏。
    空中已零星地飄起了幾盞孔明燈。
    搖搖曳曳的燈火在空中閃爍,一盞接著一盞,在人們眼前升起,宛如無數輪明月生於人間,緩緩地升向空中,由大變小,由近及遠,最後慢慢地融入那夜空中,帶著這凡塵的無數祈盼,傳達給天上的神明,然後化為那滿天的繁星。
    柳絮忘我地仰頭看著空中的美景,淡黃色的燈光、火光映在她的臉龐和發絲上,影影綽綽,讓她原本清秀可人的眉眼更添了幾分柔和的夢幻色彩。
    柳絮和飛辰也買了盞孔明燈,打算寫下各自的心願。
    看著柳絮呆得出了神兒,飛辰用胳膊碰了碰柳絮,將孔明燈遞給她,“等什麽,快寫願望吧!”
    柳絮看了看,又將手裏的孔明燈推給了飛辰。
    飛辰擰眉,疑惑地看著柳絮問道:“怎麽?不寫?”。
    柳絮嫌棄地瞟了一眼飛辰,反問道:“沒筆,怎麽寫?用意念嗎?”。
    “……”
    飛辰手指撓撓了鼻尖掩飾尷尬,“等下,我去買一隻,在這兒等我!”,說完,便朝路邊賣孔明燈的商鋪跑去。
    飛辰剛走,不遠處有人大聲喊:“有小偷,抓小偷。”
    這一喊立刻引起了一片騷動,頓時人流朝各個方向湧動,柳絮躲閃不及,被人群推搡到幾米以外,她朝飛辰離去的方向望去,流動的人群完全阻擋了她的視線。
    柳絮被擠到一角,她抱緊身後的電線杆,免得被人流擠得更遠。
    她能看到有個穿著花襯衫的男子快步地在人群中穿梭,朝自己的方向走來,最後從她的身邊飛快走過。
    這穿花襯衫的人因為人長得黑,所以大夥都叫他黑炭,在香格鎮裏,是專門給七爺幹事的。而這個七爺主要在這一帶經營地下賭場和紅燈區域,暗地裏幹著一些非法勾當,最近幾年日漸猖狂,不免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黑炭的身後緊緊地跟著一個人,正當那個人快步與柳絮擦肩而過時,柳絮的目光落在了男人的下頜上,那道與程歌位置、形狀都一樣的疤痕,月牙形的,兩端纖細銳利。
    是程歌。
    程歌緊緊地跟在黑炭的後門。不過此次程歌來香格鎮的任務,並不是衝著七爺,所以他跟蹤黑炭也是另有原因的。
    柳絮的視線緊隨程歌的身影。
    可就在程歌穿過的人群中,從兩側分辨冒出兩個人,那兩人目光相交,互相在暗示著什麽,一同跟在程歌的身後,其中一個人從後麵的褲兜裏掏出個東西,在燈光的映射下,一道寒光閃過,直入了柳絮的眼。
    刀?
    程歌會不會有危險?
    柳絮猶豫著要不要跟上去,畢竟會有危險,可是讓她視而不見,她似乎又會良心不安,若真的程歌程警出了事,她以後想到今日的選擇,必定會愧疚不堪的。
    要是她沒看到,就好說,可是既然她看到了,就沒有視若不見的道理。
    要不等飛辰來了一起,可是轉頭看向那花襯衫男子已經鑽進了夾巷裏,等到和飛辰會合的話,恐怕要出事也早出事了。
    想到這裏,柳絮便小跑跟了上去,同時打開手機,按下了110三個號,她想著如果發現情況危急就立馬報警。
    柳絮遠遠看到,程歌跟著那花襯衫的男子走入了夾巷裏,兩名可疑男子也緊跟其後。
    柳絮一隻手緊緊地握著包帶,一隻手緊緊地握緊手機,手機屏幕始終亮著,上麵顯示著110三個數字,隻要她輕輕按下撥打鍵,報警電話就會打出去。
    柳絮十分警惕地跟進了夾巷,巷子裏隻有兩側各家大門的路燈照明,有幾個還壞掉了,因此夾巷裏的光線相比廣場暗了許多,勉強可以分辨事物。
    她屏住呼吸,放輕步伐,盡量讓腳步聲再小一點,小心地打量著周圍的情況。恰在此時,她聽得到前方,不遠處傳來了打鬥聲。
    報警?
    不行,太慢了,警察趕來最快也需要幾分鍾吧。
    柳絮想起來手機下載的防狼app,趕緊打開了app裏的防狼警報,手機頓時想起刺耳的警鳴聲,柳絮還大聲喊道:“警察同誌,這裏有人打架,就在那兒,快點……”
    突然響起的警鳴聲,讓那兩個男人亂了手腳,一時來不及判斷是什麽情況,推開程歌,拿著刀倉皇而逃,沒多久就隱沒在巷子深處。
    柳絮朝著剛才那兩個人逃竄出來的地方跑去,隻見一個死胡同裏,程歌手捂著胳膊,呼吸急促地靠在牆角下。
    柳絮跑過去扶住程歌讓他坐下,借著微弱的光線,看到他指尖有深色的液體流淌,衣袖也早已被浸濕了一片,“你受傷了?”。
    “不礙事!”程歌在柳絮的攙扶下,靠著牆,大口喘著氣,忍受著傷口的疼痛,每一次痛覺神經的跳動,都讓額頭上湛出一層細密的冷汗。
    柳絮在自己的包裏翻了半天,一句話也不說。
    程歌齜牙咧嘴地忍著痛,疑惑道:“這個節骨眼,你找什麽呢?”
    “指甲刀!”。
    “…….”
    普通這個時候,正常人的邏輯不是叫救護車或者報警嗎?
    她找指甲刀幹什麽玩意兒?
    程歌看著柳絮找得還那麽來勁兒,一臉黑線。
    費了好大的功夫,柳絮在她那有些亂的包裏終於翻出了一個指甲刀,“找到了!”,話音剛落,便欲著手解程歌襯衫的衣扣。
    程歌當即攔住了柳絮朝自己伸來的鹹豬手,戲謔道:“我本人是很帥,但,現在不是劫色的時候吧?!”
    柳絮聽了哭笑不得,朝程歌挑了挑眉,調戲道:“此時不劫,更待何時?小人,都是要乘人之危的。”
    話語間,柳絮動作很是麻利,沒等程歌來得及製止,柳絮已經把他的襯衫像上擼起,將裏麵的白色背心從褲腰帶裏掏了出來。
    “你,你……你幹什麽?”程歌一臉驚恐抓住柳絮的一隻手,說道:“我這人也是很挑食的,不是大胸大屁股,我寧死不從。”。
    柳絮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用手搓了一下他胳膊上的傷口。
    竟然還嫌棄她,明明自己很有料嘛!
    程歌疼得“啊”地一聲大叫,鬆開柳絮的手,護在了胳膊上。
    柳絮快速地用指甲刀在他背心上剪了兩個小口,唰地一下,撕下來大布條,接連她又撕了幾條下來,好好一個背心已經被撕成若幹個小布條。
    柳絮的整個動作行雲流水,看得程歌傻了眼,但很快也明白了柳絮的意圖。
    心裏不由地產生一絲敬佩,一個女孩子,見了血也不大喊大叫,還能很冷靜地想到應對措施,看來,她真是沒白當一回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