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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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還在唱著,老板卻已經處在呆滯的狀態中,過了幾秒鍾後,他整個人像是被一道電流通過,渾身激靈了一下,這才回過神來,隻是看向淩平的眼神已經帶上了震驚之色。
    先不說彈的怎麽樣,唱的怎麽樣,光是這首歌就太他媽的牛逼了。
    曲調裏盡是滄桑又悲傷的意味,歌詞間流露的又是流浪、故鄉、愛情的意象,令人情不自禁就會沉醉進去。
    知道當年《同桌的你》有多火嗎?幾乎橫掃大學校園無敵手!
    那時候,哪個男生不想長發飄飄,然後拿著吉他坐在草地上好好悶騷一把?
    路過的妹子有一個算一個,魂都能給你勾走!
    可這麽牛逼的歌不應該默默無聞啊!
    老板也算閱盡千帆,但他可以對天發誓,絕對沒有聽說過這首歌。
    01年是個特別的年代,搖滾、流行等各種音樂形式已漸趨成熟,並在華語樂壇開花結果,各有一批擁躉。
    但要論哪種才能擊中文藝青年那顆悶騷的心?
    民謠,必須是民謠!
    而此時,歌曲還在繼續。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要賣掉我的房子
    浪跡天涯……”
    一滴淚不知不覺已藏在了眼角,淩平沉浸在情緒中,久久無言。
    唉,那就和過去好好告個別吧!
    “這首歌是誰寫的?”老板一把抓住淩平的手,有些急聲問道。
    臥槽!
    淩平猛然驚醒,怎麽一不小心順口唱了一首宋胖胖13年才會問世的歌?
    這算什麽?
    泄露天機?
    不會短壽吧!
    淩平默默看了看天,心裏已經把各路神仙拜了個遍。
    他再一轉頭,看到老板狂熱的樣子,直接嚇了一跳。
    這是打算去找原創者朝聖去嗎?
    可宋胖胖應該還在讀初中吧!你就硬說這歌是他寫的,他也不敢認啊!
    不過淩平很快就冷靜下來,然後十分無恥地給了個出人意料的答案:“我寫的。”
    “對不起了宋胖胖,隻能暫時委屈你一把,等哥發達了一定帶帶你。”淩平暗暗想道。
    “你?”
    老板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搖了搖頭:“你個小屁孩才多大,寫的出這歌?光看歌詞,原創者至少都30了吧。”
    “你……不行!”
    “誰說年紀小就不配寫歌了?我早熟不行?別看我年紀小,可是談了三個呢!你行嗎?”淩平不服氣地說道。
    “三個?”老板悚然一驚,現在小孩都這麽猛嗎?
    這世界太不公平了!
    旱的旱死,澇的澇死。老板心裏隱隱作痛,想我皮特周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到現在都還是處男呢!
    一時間,淩平在他心中,竟從麵目清秀直接變為了麵目可憎。連帶著看淩平的眼神都不好了。
    “先說好,我可不喜歡男的。”淩平搓了搓手臂,又補了一句:“同性也算非禮!”
    “呸!”
    皮特周真想吐血,你個小屁孩在女人上背刺我,現在還想在人格上侮辱我呢!
    他冷哼一聲,傲嬌問道:“你家裏人做音樂的?”
    皮特周到現在都不願意相信這歌是淩平寫的,他更願意相信淩平是家學淵源,這首歌搞不好是淩平冒頂家裏人的創作。
    “錯了,我爸是木匠,我媽是農民,我家就我一個懂音樂。”
    淩平站起身,將吉他放在桌上,轉身轉悠了起來。
    皮特周見他不像說假話的樣子,也是坐在原地,陷入沉思,臉色急劇變幻起來。
    “這把能便宜一點嗎?”淩平指著展櫃上其中一把吉他問道。
    皮特周循著他的手指看去,標價三百二,隻能算初學者用的吉他。但淩平剛才的吉他技術明顯是浸淫多年的樣子。
    “你把剛才那首歌的作者告訴我,我送你一把吉他,怎麽樣?”皮特周像在蠱惑未成年一樣。
    “唉!”
    淩平歎了口氣,為什麽我買個吉他都這麽難?要知道就不裝逼了!
    “這歌真是我寫的,這樣的歌我還寫了很多。”
    經曆了最初的羞恥之後,淩平已經徹底不要臉了。
    一時抄歌一時爽,一直抄歌一直爽!
    來,讓爺翻翻牌子,這會兒該輪到誰了。
    哦,是你呀,雷子!
    他再次拿起吉他,在皮特周疑惑地眼神裏,又重新彈起了一個新的伴奏。
    “北方的村莊
    住著一個南方的姑娘
    她總是喜歡穿著帶花的裙子
    站在路旁
    ……”
    伴隨著淩平的演唱,老板竟像是被發廊姑娘連續摧殘過好幾遍的童子雞,臉上全寫滿了不可置信,以及爽過之後的餘韻。
    “這是個天才!”
    皮特周已經找不出其他的話來形容淩平了。
    “我現在相信你確實談過三個妹子了。”
    皮特周睜開眼,眼神複雜的盯著淩平。
    “切!”
    淩平翻了個白眼。
    “你真的寫了很多歌?”
    “馬馬虎虎吧,都是為了追女孩子寫的。”
    “吉他也是?”
    “差不多!”
    “這就解釋地通了!”皮特周點點頭,接著一拍大腿:“可以啊,小子,既是天才又是情聖,路子挺野啊。”
    “嗬嗬!”
    淩平冷笑,要不是你一直刨根問底,老子會編這麽蹩腳的理由?
    “所以吉他你賣不賣?”淩平有些不耐煩了。
    皮特周搖了搖頭,淩平急了:“嘿,你怎麽回事?”
    “聽我說。”皮特周打斷他:“吉他我不賣了,我送給你。”他指了指桌上最貴的那把吉他,說道:“我覺得隻有這把吉他才最配你。”
    “送給我?”淩平也愣住了。
    免費的才是最貴的,這可是後世通行不變的道理。
    可剛要拒絕時,又忍不住想聽聽對方玩什麽花招。
    “是的。”皮特周點了點頭:“但我有個條件。”
    “來了!”淩平心中一凜,臉上露出了戒備,開口道:“什麽條件?”
    皮特周走到收銀台,拉開抽屜,從裏麵翻出一張海報,上麵寫著“聲動華夏青少年唱歌大賽”幾個大字。
    “我要你去參加這個比賽!”他指了指吉他:“這把吉他,我送給你。你要是奪了冠,我另給你三千。”
    “你要我幫你打廣告?”淩平眼珠子一轉,立刻明白了他的意圖。
    “嘿嘿!”皮特周賤兮兮一笑:“沒錯,本小利薄,請不起大明星,就隻能發掘草根了。”
    “這可是全國性的比賽,我怕我可能連海選都過不了,到時候你不是白虧一把琴?”
    “哈哈,你要相信我的眼光,就你剛才那兩首歌,城市賽拿個前三還不是手到擒來?”皮特周顯得比淩平都有信心。
    淩平想了一下,還是搖了搖頭:“比賽時間要兩個月,還要去省會,去京城,我一沒錢二沒那時間,還是算了。”
    “別啊,我讚助你哪裏會讓你掏錢。再說這比賽暑假才開始,你能有啥事?”
    我還要給我爸當小工呢!
    我能跟你說嗎?
    不能!
    “算了!”淩平仍然搖頭拒絕,指了指他剛才選的那把琴:“這琴你還賣嗎?”
    皮特周沒想到淩平拒絕地那麽幹脆,仍舊不甘心:“這可是官媒舉辦的比賽,你知道是什麽性質嗎?總決賽那是要在央視放的,就跟上春晚一樣,等於一夜成名。”
    可惜皮特周算錯了一點,淩平上輩子最執著也最被打擊的事就是成名,所以這輩子早就看破了紅塵,出名什麽都死遠一點吧!
    哥已經做好了規劃。現在先攢錢,過幾年低位抄進那麽幾千枚比特幣,到了高位再一賣,那不妥妥人生贏家?還跟你在這累死累活,又不保證一定奪冠。
    有這功夫,還不如去跟我爸打小工賺錢呢!穩定無風險,妥妥國企待遇!
    “不賣算了。下次我去市裏!”
    淩平搖頭歎息,也不想和皮特周閑扯了。
    要知道就該直接去市裏的,現在弄得不上不下的,真難受!
    看了一眼這滿屋的樂器,淩平心裏那是真愛。
    上輩子雖然沒成名,但一手吉他自學成才,不亞於許多業餘高手。所以這輩子賺了錢,第一件事就是想買把吉他過過癮。
    不是為了出名,純粹為了熱愛,沒想到最後居然折戟沉沙在這神經病老板身上。
    真是日了狗了!
    淩平剛走到門口,皮特周的聲音還是斷斷續續傳進了他的耳朵裏。
    “媽的這麽高獎金,他居然都不動心,第一名可是有十萬塊呢,現在做木匠家裏都這麽有錢?”
    恩?
    淩平抬頭、轉身,一氣嗬成,慢慢退到了老板身邊,緊緊握住了皮特周的手:“我想了一下,還是決定參賽。錢不錢的無所謂,主要是熱愛!”
    皮特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