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風城(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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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順利的進城,沒有狗血的攔路找茬劇情亂入,所以秦譯還是覺著自己不是主角的命。
風城是一座曆史悠久的古城,建成距今已經有200多年的曆史,幾乎與納斯利克期王國建國大王一個時代。
最初是為了抵擋無盡沙漠中的魔獸而建,後來發現整個大陸都處於和平的大環境之下,魔獸也有許多年沒有肆虐了,而這做風城自建成以來也沒遭受過任何攻城事件。
風城名字的由來是因為這裏每隔7天便會出現一次狂風由天空向下吹過,路徑上的所有物品包括活人都會被吹飛,隻有城內的區域是安全的,不會有一點微風。
後來納斯利克期初代王室覺著這裏是一處奇地,就在這裏建了一座城,取名風城。占地麵積約200平方公裏,嗯,丹說這是小城。在前世的曆史中戰國時期,楚國的首都才16平方公裏大小,所以秦譯不知道該如何評價這個小城……
城內居民民風淳樸,除了一些必要的治安警察並沒有什麽軍隊機構。
“我就想知道如果不知道風城特點的人,第一次來這裏,剛好趕上刮狂風的時間怎麽辦。”秦譯有些想不明白的問道。
“在路上就不會有事,因為那是先祖們趟出來的路,雖然也有風,也有危險,但要小很多,基本不會有問題。如果是在路外麵,那就哪來的回哪去。不過路上已經設置了警示牌,應該不會有問題,”丹想了想說道。
此時兩個商隊已經分隊揚鑣,這裏是老萊恩和其戰士的家,老萊恩去忙陣亡戰士善後的事宜,按他說的會給所有家庭一個交代。
其餘戰士也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媽,這次出行受到的打擊太大,他們有些接受不了,都在角落裏舔著傷口。
鐵血兄弟商隊的人並沒有馬上往回趕路,因為他們車上的貨物很受風城人們的喜愛。
主要是一些日用百貨,這也是各大商隊主要的傾銷商品。因為這個世界的運輸並不發達,城與城的距離又遠,所以商隊的主要經營模式就是運輸隊+快遞公司+的結合體,有時候還要扮演一把線下超市的角色。
所以這個世界商隊是最普遍的一種經商模式,也是最常見的武裝隊伍。想想前世的卡車運輸,軌道貨車運輸,空中運輸,有多少車流量,就可以想到這個世界的商隊是多麽的發達。
摩根商隊和鐵血兄弟商隊的商品也不一樣,所以鐵血兄弟商隊的貨物很快就被搶購一空。倒不是市民很熱情的買買買,而是大部分批發給了風城的大小超市代銷。這些超市的熱情比市民還高,因為他們更知道市民們都需要什麽,所以鐵血兄弟商隊和各大超市不謀而合,一條穩定的商線就這樣建成了。在鐵血兄弟商隊走的時候還可以讓各大超市提前代購一些當地土特產,然後帶走賣入下一個地方,所以一般商隊都沒有賠本的買賣。
“秦大人,我們隊長說晚上要舉辦個感謝晚會,請您一定要到場,我們摩根商隊要好好謝謝您。”一個曾經和秦譯一起戰鬥的戰士跑過來傳話。
“除了我還有別人吧!”
“還有鐵血兄弟商隊的三位大人。”
“我知道了,一會我就過去,這不還有些時間,我先逛逛。”說著秦譯向遠方走去。
“你好像回來就一直陪著我吧,要不你也回家看看?”秦譯看著身邊的丹說道。
“我在這裏沒有家,唯一的家人可能就是老萊恩了,現在他忙的很,我就不去添亂了。”丹的語氣有些失落。
“對不起,我說錯話了。”秦譯趕忙道歉。
“沒事的,這些話傷不到我。”
“那你沒想過回去嗎?”秦譯一直想這麽問,不過總覺著太突兀,今天借著機會問了出來。
“太遠了。”丹說完這三個字後就望著一個方向不再說話。
有多遠!秦譯很想問出來,不過最後還是住口了,問了難道能幫人家回去嗎?別說有沒有能力,自己願不願意還另說,所以他不問了。
“如果你今天在老萊恩身邊,剛剛叫我的人一定會是你,而不是他。”
“你怎麽知道。”丹有些好奇。
“因為你和我最熟,請人當然要最熟悉的人去請了。”秦譯笑道。
“刀雷是一個怎樣的人。”秦譯突然轉移話題。
“你怎麽突然問他?”
“嗯,就是有些好奇,他好像也很厲害的樣子。”
“商隊中除了老萊恩就是他最厲害了,為人還不錯。”丹的評價很中肯。
秦譯神色一動,接著問道:“上次戰鬥的時候我看他沒有出去戰鬥啊!我以為他有什麽別的任務。”
“鐵血兄弟商隊有一號火器箱,我們不比鐵血的人,但我們也有底牌,是一架連弩車。上次本來是想狙擊地行蜥之王的,不料還沒用上就等來了鐵血兄弟商隊的支援。”
還好等來了鐵血兄弟的支援,不然連弩車指不定射誰呢,秦譯心中暗驚,看來每個商隊或大或小都有一些底牌。
“刀雷負責操作連弩車?”秦譯說出了丹下麵的話。
“他負責弩車的養護和操作,在這方麵他很靈巧的,所以老萊恩就讓他管理這些東西了。”
“他和老萊恩關係怎樣。”
“挺好的,老萊恩有些想培養他當接班人的意思。”
“你問這麽多,怎麽?你倆之間的事還沒過去,你要揍他不成?”說著丹狡黠的笑了起來。
“不不不,我打不過,隻是了解一點,怕哪天被人害了。”秦譯的話有些刺,不過紮的人不是丹。
“你得了吧!三個刀雷也不是你的對手啊!”丹翻了個白眼。
邊走邊聊,兩個人不知不覺的逛了小半個風城,丹也買了幾件女孩子用的胭脂水粉,和一身漂亮衣服。
本來秦譯是打算他付款的,隻是丹並沒有同意,誰都是有自尊的。秦譯並沒有給買東西的理由,後來他也覺著有些不好,所以隻能又紳士的為其拿東西。
秦譯也買了一些這個世界的小玩意,算是徹底融入這個世界的紀念。
一件鳳凰的雕塑,一個口風琴,和5套衣服,以及一些日用品和洗漱用品。
衣服都是廣袖那種,不然他左臂根本放不進去。
秦譯覺著不能虧了自己,既然有錢當然要買與身份相當的,所以這些東西花了他30幾個金幣。
30幾w啊,秦譯覺著自己的血都在抽搐,太能花錢了。
都說人靠衣裝馬靠鞍,秦譯換上一身魏晉風的大氅套,白色的上衣,銀灰色的下裙,加上典雅的鳳凰刺繡,彷如換了一個人。
看著鏡子中的自己,秦譯還從未想過會這麽帥,連自己都想多看自己幾眼。如果左臂不露出來的話。
左臂露出來就帶著一絲邪氣了,少一分帥氣,多一分邪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