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米花町,殊途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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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下午,新幹線上。
陸上遊沒有掏出漫畫書,而是愣愣地望著新幹線外的風景。
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麽。
……短短幾天內,從關西到了關東,又馬上要回到關西嗎?
霓虹的關東和關西,是以關原為界限區分的。在近代以前,想要一天之內從東京到達大阪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在1964年開通的這條東海道新幹線上,在車上經過大約兩小時四十分鍾之後,就能從東京站到達新大阪站。新幹線沿途還可以看到自然風景和富士山,是長距離出遊者的最佳選擇。
隻不過,此時正搭乘新幹線的陸上遊的表情看起來不像是在開心遊玩的表情。他此行的目的並非為了出遊,而是為了解決跨區域案件。
原本收到爆炸預告函的是東京的警視廳,但是最終發生爆炸的位置卻在大阪和奈良之間、偏向南側和歌山一帶的無人山地。一般來說,除了野生動物,以及一些獵人,基本不會有人去那個發生了爆炸的地方。
沒有人知道為什麽爆炸事件的預告與落實距離如此遙遠。
一之瀨和泉小小聲吐槽,“難道說是什麽秘密基地被炸毀了?”
“你在想什麽呢!誰在那個山地上建秘密基地啊!”
陸上遊在搜查四課天天和極道團夥打交道,他的思維方式和搜查一課的完全不同。
“最大的可能還得屬極道尋仇吧。比如說之前佐藤光明的那個案子,不是說另一半肢體被灌了水泥沉到東京灣了嗎?極道做事就是這麽肆無忌憚啦,把受害人鎖在籠子裏麵什麽的都是小兒科……”
“——陸上桑,您還是不要說了。”
一之瀨和泉聽著聽著,感覺自己全身的雞皮疙瘩都快起來了。
——
“在爆炸中心發現了兩具成年男性的遺骸殘渣,因為炸彈威力太大,所以並沒有留下太多可以證明身份的信息。但是從現場的殘留部分可以推測出其中一人是黑色長發、另一人是短發,其中一人使用的近視眼鏡的外框是幾年前在東京比較流行的品牌貨,很可惜沒法通過這個查明被害者的身份。”
“這附近是山路,但是並沒有留下輪胎痕跡,也沒有可疑人物的目擊報告。最可疑的就是兩排25cm左右的鞋印,和兩位被害者腳上的鞋印相吻合。”
拿著黑色小本子,身高大約180cm的大阪搜查一課警部補大瀧悟郎,對從東京來的警察分享爆炸現場調查內容。
陸上遊聽了這段調查描述,感覺很不對勁,而身旁的一之瀨和泉則是直接不可置信地叫了出聲。
“不是吧,難道說這兩個人是自己走上山,再自己引爆了炸彈嗎?這麽離譜的事情居然會發生嗎?!”
大瀧悟郎苦笑:“我也希望能找到第三個人的痕跡啊,可是現場留下的所有線索都在表明,就是這兩個人自己帶著炸彈到了這塊空地,然後用自己的手機撥通了放在水銀柱平衡儀炸彈裏麵的手機,在觸發炸彈之後,這兩名男性就當場被炸得粉碎。”
趁著一之瀨和大瀧在說話,陸上遊從背包裏麵掏出漫畫,深深吸了一口氣,翻開書頁。
果然,這裏發生的事情被漫畫係統判定為重要劇情點,已經被采集後具象為漫畫了。
【戴眼鏡的黑色長發男子眼神渙散,和身旁的短發男子一起搖搖晃晃地抱著一個方正的箱子一樣的東西,慢慢走上了山。
兩人找到了一片空地,然後就麵對麵坐在了地上。時間流逝,突然,短發男子的手機響了,可以看見手機屏幕上寫的是12:00的鬧鍾。
長發眼鏡男則在鬧鍾響起的一瞬間,掏出一直停在等待撥號頁麵的手機,撥打電話。
突然,長發眼鏡男一個恍惚,眼神變化。他好像意識到了什麽東西,但是還沒來得及說話,炸彈就爆炸了。】
陸上遊沉默。
陸上遊不知所措。
啊?不是吧?真的是自己把自己炸死了嗎?
陸上遊發現長發眼鏡男好像是原著裏殺害自己兩名同期的炸彈犯。
那麽那個短發男子大概就是同夥了。
哦,死有餘辜。
陸上遊假裝什麽都沒發現,把漫畫書收進背包裏。
正好,此時大瀧悟郎轉頭,看到了順勢在喝水的陸上遊。他整個人湊近陸上遊,熱情地打招呼:“這不是小遊嗎!你回來得這麽快啊?搜查四課的管理官說過哦,你之前跑去東京負責調查一起極道相關的走私案對吧!真是年輕有為啊,相必你很快就要升職了哦!”
陸上遊嗆水。
“咳咳咳,咳咳,嗯,是啊,大瀧警官,借你吉言了,隻不過那起案子還沒結束,等這個爆炸案件理清後,我還要跟著這位一之瀨警官回東京去繼續調查呢。”
大瀧悟郎拍拍陸上遊的背,笑眯眯地感歎,“小平也很想你哦!他的小學門口開了一家非常好吃的禦好燒店,他還說等你回來後,要和你一起去吃呢!”
陸上遊腦內浮現出小學生版本的服部平次,拿著木劍到處找人比試的場景,感覺頭大。
“還是等結案之後大家一起開家庭章魚小丸子聚會吧,我想應該也不用多久了。”
“哦,很有信心嘛小遊,那我就這樣轉告他了哦!”
……
大阪的現場痕跡檢驗科的警員反複搜尋,最終得出“這兩個人是自己帶著炸彈徒步走上山”的結論。而後來,在山腳一個隱蔽的獵人小屋中,找到了認同這一結論的目擊證人。
隨即,東京警方公開了根據目擊證人描述所繪製的人物畫像,在畫像公開後不久,米花町四丁目的某銀行櫃員提供了短發男子的情報。
最終,從短發男子在銀行留下的假通訊地址的附近找到了他本人租住的房屋。房屋內有未處理的生活垃圾,以及大量用於鎖定目標的高層公寓信息。
而這處房屋不遠處,剛好就有一家使用特殊油墨的印刷店。
至此,已經完全可以確認,這起爆炸事件是屬於爆炸犯的自作自受。雖然不知道他們為什麽在發布了預告函之後還多此一舉到大阪去引爆炸彈,也不知道為什麽找不到這兩人的跨區通行記錄,但是警視廳每天要處理那麽多案件,這個隻傷害了爆炸犯自己的爆炸案件根本沒有造成多大影響。
很快,這個案子裏那些讓人迷惑的地方就藏在卷宗裏,安安靜靜地、永遠地沉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