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庭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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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性別!
    李重生陳述完自己的訴訟請求和理由後,審判長又麵對被告“被告,你承認事實的真相嗎?”
    “法官大人,我沒有指使人打李重生,他說的這件事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請你回答承認還是不承認?”
    “不承認。”
    “被告律師,你有什麽要為被告辯護的嗎?”
    “有。”
    “請提問。”
    “審判長,我想就原告的陳述提幾個問題。一原告剛才在陳述中說,他那天中午下班之後被匯豐茶樓的另兩名藝人約去附近公園裏,我想請問原告,是否能說一下這兩名藝人的名字?第二原告在陳述中提到其中一個藝人對他說了難聽的話,我想請問原告,是什麽難聽話?三原告在陳述中說,是被一個男人打下亭子間的,我想請問原告,這個男人的長相?最後一個問題,原告在陳述中說,這起打人的事件,是受匯豐茶樓的老板馬上來指使的,是聽誰說的,證人是誰?我的提問完畢。”
    “提問有效,請原告回答。”
    “一這兩名藝人的名字分別是童真和高阿美;二高阿美見我不答應離開匯豐茶樓,就說我,我”說到這,李重生忽然激動地低下頭去,此刻,法庭裏一片肅靜,片刻後,他才又平靜地回答“說我扮相不男不女,我就推了她一下。”他又停口低下頭去,但這次很快抬了起來“三打我的男人是突然出現在我麵前的,當時我沒有完全看清他的長相,隻是後來見到才認出來。四打我的人是受匯豐茶樓的馬老板指使,關於這件事,審判長可以問我的證人。”
    “原告的證人,請報上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家庭具體地址。”
    “我叫路名遠,24歲,作家,現為本城時尚雜誌社社會動態欄目主編,住在名佳花園3幢26層262戶。”
    “請問,你跟原告是什麽關係?”
    “原告李重生是我們雜誌社社會動態欄目的被采訪對象。”
    “情況屬實,請你回答提問原告的最後一個問題。”
    “關於匯豐茶樓的馬老板指使人打李重生這件事,是我們雜誌社在對李重生進行跟蹤采訪的過程中調查到的,向我們說出內情的是匯豐茶樓的兩名獻唱藝人,也就是原告剛才提到過的童真和高阿美。審判長,能否允許傳這兩名證人當庭與被告對峙?”
    “提議有效,傳兩名證人童真和高阿美上庭。”
    片刻,便見法警將童真和阿美領上庭來。“兩名證人,請分別報上你們的姓名、年齡和職業,家庭具體地址。”
    “我叫童真,今年18歲,現為本城西院藝校的學生,利用課外業餘時間在匯豐茶樓獻唱打工,就住在學校。”
    “我叫高阿美,今年18周歲,現為本城西院藝校的學生,和童真一起在匯豐茶樓獻唱打工,也住在校區。”
    “被告,這兩名證人是在你的匯豐茶樓獻唱嗎?”
    “是的,法官大人。”
    “兩名證人,時尚雜誌社說,是由你們向他們反應的匯豐茶樓馬老板指使人打被告,請當庭陳述事情的經過。”
    “審判長,能不能讓我來先說。”童真請求道。
    “證人請求有效。”
    “那天馬老板把我們兩個叫到他的辦公室,對我們說,匯豐茶樓的客人喜歡象我跟阿美這種現代甜美型的女歌手,不喜歡李重生那樣扮相的獻唱,他說怕茶樓損失客人,就想辭退李重生,但李重生是他請來的,所以不好親自去跟他說,因此想讓我們幫他這個忙,如果事成,答應給我們倆加倍的報酬和提成。開始我們不同意,說是要回去考慮一下,然後馬老板就讓阿美回去把他的哥哥喊來,說有話要對他說。結果也就算是答應了馬老板的這個請求,去和李重生談,可後來,後來就把人打傷了,之後阿美的哥哥說是受了馬老板的指使,他也很後悔。”
    “證人高阿美,你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我要說的跟童真一樣,沒有要補充的。”
    “被告,證人童真陳述的情況都屬實嗎?”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申辯一下。”
    “申辯有效。”
    “剛才童真說我請求他們幫忙,辭退李重生,並答應事成之後給她倆加倍的報酬和提成,這個情況屬實。但對於他們打人是受了我的指使,這一點我不能承認,我沒有指使他們打人。”
    “被告律師,你有什麽要為被告做辯護的嗎?”
    “我有請求。”
    “請求有效。”
    “對於證人童真的陳述,我想有一個關健性的人物必須弄清楚,就是高阿美的哥哥,我想請求審判長請他出庭作證,他並沒有受匯豐茶樓的馬老板指使,去打原告李重生,這隻是他為保護自己的妹妹因一時的衝動犯下的錯誤,請求完畢。”
    “請求有效,傳證人高阿美的哥哥上庭。”
    這時,所有的人都緊張地回頭觀看,卻哪料,從旁聽席裏忽然站起一個大高個“我就是高阿美的哥哥高山,我可以為打人這件事作證。”說著話的同時,法警走上前,把他帶上庭去。
    “證人,請報上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家庭具體地址。”
    “我叫高山,今年28歲,為本城西亞大酒店保安,現住在本城名佳花園3幢26層262戶。”
    “證人高山,你跟匯豐茶樓的馬上來是什麽關係?”
    “馬上來是我妹妹高阿美的老板,我跟他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他的這聲回答,令下麵旁聽席裏是一陣的哄笑。
    啪!
    法槌擊響“肅靜,請肅靜。”審判長放下法槌又高聲說道“證人高山,請陳述你去見匯豐茶樓的老板馬上來的經過。”
    “馬上來第二天把我找去,跟我說了他對我妹妹她們說的同樣的話,最後他對我的原話是這麽說的‘小高啊,其實我就是想讓你協助一下她們倆,沒別的意思,不過呢,在必要的時候,你可以見機行事,但不要太過嘍,你明白的。’事情就是這樣,我答應他後就走了。然後就發生了打傷人的這件事,我當時就後悔了,並且把傷者送到了醫院,法官大人,我的話講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