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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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淩晨3點,我們警方召開特殊學校發現的大麻毒品的案件。
刑警隊長沈翔殷說道:“根據4月15號上午,兩名毒販被汪東警方抓捕後,還有一個漏網之魚。
緝毒隊長薑科雪說道:“就是那個女毒販,名叫駱麥,據說她和兩名逮捕的毒販分開逃跑後就銷聲匿跡,我們懷疑這個女的已經來到東城這裏了。”
馮延行說道:“沒錯,這個女毒販可能已經化名,潛伏在東城的某個地方。”
鄧忠誠說道:“還有,據董瑞和董露在特殊學校發現的那個籃球裏可能被女毒販放入大量的大麻粉末,可能有40克左右。”
徐雪瑩說道:“那個籃球之前就在特殊學校的體育館裏,我想那個女毒販無論如何,也要潛進學校,拿走藏在籃球裏的大麻。”
石磊說道:“據小董說那個籃球和一個小孩子的籃球不小心調包,對吧!小董。”
“根據刀小斤的敘述。”我點點頭說道:“那個駱麥把籃球放在椅子上不知去了什麽地方,後來刀小斤一家來到餐廳,巧合的是,刀小斤也拿著和女毒販非常相似的籃球,於是他把兩個籃球一起拿著玩,結果他父母換座位時,刀小斤陰差陽錯地拿了有大麻的籃球,在這之後,刀小斤看見那個駱麥走到位置上拿著刀小斤的籃球離開餐廳。”
我繼續說道:“結果駱麥一看,毒品不在裏麵,於是再次回到餐廳,看見刀小斤拿著籃球,於是跟著那家人,想趁機什麽時候下手搶到那個籃球,但是沒有下手的機會,結果那個女毒販跟著那一家來到東城這裏。”
“她來到東城後,看見刀小斤把籃球帶進特殊學校裏。”沈翔殷說道:“於是她以偽造教師的身份,潛伏在特殊學校,想要找到那個籃球是這樣吧!”
我點點頭說道:“這個女的就發現刀小斤站在籃球車筐那裏,她誤以為那個孩子是把籃球放在車筐裏,於是她多次來到體育館,去找那個籃球。”
“結果駱麥已經三番五次來到體育館時,就被體育老師格力就注意到她的舉動,”我說道:“前天晚上10點半,駱麥從後門又來到體育館打開一個電燈,繼續尋找那個籃球,卻被好奇心極強的格裏老師看到,於是格力老師去質問駱麥到底有何舉動,結果駱麥直接拿起標槍射向格力,刺穿她的心髒,把她殺死,隨即急忙地從後門逃脫。”
露露說道:“那麽王校長聽見砰的聲音就是標槍射向格力老師倒地的聲音吧!”
“沒錯。”我點點頭:“在那之後第二天,那個袁冒壺可能在前天時也看見駱麥在體育館找那個籃球,第二天打算也去質問她,而駱麥讓袁冒壺在昨晚10點半在公園附近的小巷見麵。”
馮延行說道:“袁冒壺依照駱麥所說的時間,在10點15分離開學校,前往小巷那裏。”
我說道:“而駱麥為了不讓門口保安發現,從學校建築的爬山虎藤蔓爬著離開學校,然後尾隨袁冒壺,她走進另一個小巷,從路邊拿起木棍,隨即來到站在拐角處,等袁冒壺一出現,他揮起棍棒朝他的頭部打死了他,作案之後離開小巷,但地板上的灰塵留下了她的腳印,來到學校門口,再次爬到藤蔓,回到學校。”
薑科雪說道:“這個駱麥應該是學校的教師之一吧!”
“最可疑的是那個秘書安沙蘭。”我開門見山說道:“她的疑點是安沙蘭第一次看見我時,她有點嚇一跳的感覺,因為我穿著警服,她知道我是警察,以為是來調查她毒販的事情,還有她一整天沒有看見我這事也很奇怪,就算她很忙,吃飯或者空餘時間應該會看見我才是,為什麽呢?她多次去體育館,所以沒有看見我的存在。”
沈翔殷說道:“那個秘書安沙蘭就是駱麥吧!”
我點點頭:“還有一個間接證據就是她的手掌上有瘀血的痕跡,還伴有藤蔓的味道,這就說明她曾爬藤蔓時,因為長時間潘攀爬的結果,導致皮肉硬壓凹陷而出現血液往皮膚上顯現,才出現這樣的結果。”
馮延行說道:“關於地麵鞋印上的結果,和小董猜想一樣,就是那個駱麥穿的鞋印。”
沈翔殷點點頭:“好,現在下令去學校看看。”
我說道:“現在守衛的那些警員已經撤了,我想駱麥她一定還會去找那個籃球,就算被她發現那扇門也不要緊,那正是找到她的決定性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