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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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老板的意思很明顯,你買虧了。

    方希希一開始還想嘴硬,但是越聽臉色變得越難看。

    因為曹老板說得分毫不差,她這個鐲子就是三十萬從張太太那裏買的。

    當時對方要三十五萬,她覺得太貴,好說歹說,磨了一個星期,對方才鬆口三十萬賣給了她,但是不走平台鑒定,要私下交易。

    她當時還以為張太太是舍不得中介收取的費用,對這人的摳搜嗤之以鼻,什麽豪門闊太,也不過是吝嗇鬼。

    現在想來,她不走正規渠道不是為了省錢,而是是怕老板看出來!

    本以為撿了便宜,沒想到卻是吃了大虧,方希希氣得整個腦袋都往外冒煙,哪裏還有閑心替安千羽說話?

    曹老板為人圓滑,在他這裏交易的人大都是名流圈時尚圈的,一般不得罪他,他也都很給大家麵子。

    就像他一進來就看見安千羽,知道她那個包是從江知魚這裏買的,但並不揭穿,這是他為人處世的規矩。

    但是方希希一直在質疑他的眼光,這就很讓曹老板生氣。

    不是不信他的專業水平嗎,他就露一手給她們看看。

    能一眼認出方希希那個鐲子,足以說明曹老板的眼光有多精準,他是絕對不可能認錯貨的。

    也就說,江知魚那個包,真的是Ernd的作品,無價之寶的時尚孤品。

    這麽貴的東西,她一點也不愛惜,甚至還弄丟到泳池裏,然而更讓人酸的是,她因為包進了水,就又買了一個。

    什麽家庭啊這是?

    有人好奇道,“知魚姐,你這包,怎麽訂到的呀?”

    “我老……”江知魚頓了下,“我朋友出差時候幫我帶的。”

    “什麽朋友啊?”

    眾人一臉好奇,除了發布會那天那個巨型芒果,江知魚在公司一直很低調。

    誰會想到她隨便背個包都是孤品?

    所以大家也難免好奇江知魚的家世。

    江知魚笑了笑,半真半假道,“算是……前任吧。”

    眾人!!!

    大家的注意力立馬從江知魚的家世,轉移到她嘴裏的“前任”身上。

    能送得起這種包前任,怎麽會想不開要分手!

    “能知道你們的分手原因嗎?”有人小心翼翼地問。

    江知魚笑了下,“很狗血,有個女人看上了他,拆不散我們,就編排他出軌,我信以為真,就跟他分了。”

    說完淡淡瞥了眼安千羽,後者汗毛倒豎,不自覺攥緊拳頭。

    “天呐,怎麽會有這麽惡心的人?”

    “這不是知三當三嗎?”

    “我想知道這個三兒長什麽樣,怎麽有勇氣去挖知魚姐的牆角的?”

    “叫什麽名字,幹什麽的?我有個姐妹專門做扒料的,你把信息發我,我讓她幫你錘人,讓她社死!”

    安千羽臉色越來越白,緊抿著嘴唇屁都不敢放一個。

    江知魚欣賞夠了,才緩緩道,“她本人也是從事設計工作的,還挺有名氣的,不過我暫時不打算曝光她。”

    “我要讓她每天都生活在擔驚受怕裏,吃不好睡不好,時時刻刻擔心我會在什麽時候將這些料曝光,讓她苦心經營的人設崩塌,讓她的事業毀於一旦。”

    “這種人,我怎麽會輕易放過她?”

    最後一個字落地,安千羽嚇得手一顫,撞掉了桌上的包。

    江知魚走上前,彎腰將包撿起來,輕輕拍掉上麵的灰塵,將包遞給安千羽,紅唇微啟,“羽姐,拿好了,這麽貴的東西,摔壞了就不值錢了,好好存著,哪天不幹了,也能換個錢安享晚年,不是嗎?”

    安千羽臉色慘白,江知魚明明笑得溫和,她卻感覺寒從腳起,毛骨悚然。

    她壓下那股恐懼,哆哆嗦嗦接過包,再也沒開口說話。

    曹老板把錢匯入江知魚賬戶,吩咐夥計將東西搬下樓,臨走前想了想,又道,“江小姐,如果你想賣這個包的話,一定要優先考慮我,我給的價格,一定會讓您難以拒絕。”

    江知魚垂眸摩挲了一下包包,笑了笑,“應該不會有那麽一天。”

    這個包是他們結婚第一年,沈司年去國外出差時候給她帶的。

    那時候她還不識貨,並不知道這個包有多貴重,隻是覺得是沈司年主動送的,就喜歡得不得了,去哪兒都愛背著。

    結果這種行為反倒惹得那個圈子的小姐太太們厭惡,認為她腦子裏沒有東西,空有一副皮囊,low到隻知道炫富。

    等她後來知道這東西什麽價後,便不怎麽背了。

    然而那種厭惡並沒有消失,他們又轉而從別的地方挑她的刺。

    漸漸地,江知魚就看明白了,她們看不上的,不是她的衣品,也不是她的炫富行徑,她們看不上的,是她明明要什麽沒什麽,卻能輕輕鬆鬆嫁到沈家,實現別人夢寐以求的階級跨越。

    那之後,江知魚就再不管別人怎麽看了。

    她開心,她就在社交平台上曬珠寶,不開心就去曬珠寶,不管開不開心,讓那些看不慣她的人不開心還是挺爽的。

    當然,基於以上種種事件,她“炫富”的“美名”也在圈子裏傳得人盡皆知。

    她炫富,那都是被沈司年無形中慣出來的。

    送那麽貴的包說路邊買的,送件首飾說是客戶送的,她當時又不識貨,自然他說什麽就信什麽。

    結婚那些年,沈司年送她的東西很多,唯獨這個包,她最喜歡,她到現在都記得當初收到這個包時候的喜悅。

    因為這是他第一次主動給她帶禮物,雖然騙她說是路邊買的。

    她當時就想,不管以後落魄成什麽樣,這個包她都不會賣。

    現在依然是這個想法。

    曹老板便也沒再說別的。

    能買到這個包的人,大約是不會差那點錢。

    曹老板離開後,王賽那邊也打來電話,讓她們直接去君爵會所,第二場在那邊。(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