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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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他知道自己還有後路可以走,所以會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機會,這粒種子就會生根發芽,然後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對他說:“既然決定結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專心過日子。”融合進主流認可的生活方式,這樣會輕鬆得多,何嚐不是另一種幸福。
    何況,這其中還牽涉到另一個女人,算起來,她才是最無辜的那一個。
    我在這兩種想法中間搖擺不定,無從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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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終還是自私地給他發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歲,如果到那時你還不來,我就找別人了。”
    我不無辜,可是我也沒有罪。
    我隻不過是喜歡著一個人。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實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麽小,多麽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開。”好像我們做得了主似的。
    ——張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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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半個月,他就要結婚了,離他搬出去也已經過了一周,沒有再見過麵,也沒有回複我的短信,不知道他看了有什麽感想。
    走到今天這一步,我誰也不怨,因為早就已經有所覺悟,早就抱著“多一天都算賺到”的想法,這幾年的快樂和幸福,是偷來的,現在到了還回去的時候。
    我也不想指天劃地的說這個社會不公平,又有什麽用呢。
    我向來是怯懦的人,沒有做鬥士的決心和勇氣,所以隱藏在角落裏,盡量不引人注意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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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歹也算是部門的副經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還是有很多人來幫忙的,下屬,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廳的沙發裏看著,在進進出出的人群當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裝作沒聽到,已經極力控製了,可是臉色還是忍不住變得很難看。
    那些下屬大概以為我們的關係很糟,在開了兩句玩笑後,看我沒接話,笑起來也很敷衍,就不再理會我了。
    電視電影上經常演,離別的時候,閑雜人等會自動消失,單留下兩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後一次,所有的東西都已經搬下去了,他要跟過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屬又吵著讓他請客,我們始終沒有單獨說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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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沙發裏,仔細捕捉著樓下的動靜,聽見了他的說話聲,聽見汽車發動的聲音,站起來趴到陽台上向下看,車子正在緩緩的開走。
    我看著它開上馬路,看著它被別的樓房擋住,看著它直到再也看不見。
    把他遺留下來的紙張,雜七雜八的垃圾都清理幹淨,又找來很多的衣服泡進水盆裏,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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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直對自己的同誌身份相當的抗拒,有時候我會想,假如沒有我,他一定會喜歡上某個女孩子。
    他也從來沒說過喜歡我,雖然我們生活在一起,雖然我們經常做愛,這句話他也沒說過,仿佛這句話一說出來,就是親口承認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沒對他說過,隻是寫信的時候寫過一兩次,覺得“我愛你”這幾個字說出來會難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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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個星期的睡眠狀況差到了極點。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會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爾聽到一點大的聲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個人馬上警醒過來,不可自抑地想東想西,再也睡不著,一直睜眼到天亮。
    試過幾次在半夜起來看書或者是上網,不到半個小時又會覺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卻還是沒辦法入睡。
    大學時已經養成這種晝伏夜出的習慣,同學都說我是夜貓子。
    也試過借助安眠藥,非常不喜歡服藥後醒來的那種感覺。
    畢業以後,這個習慣已經慢慢糾正過來,最近卻又有重犯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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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就聽過的故事。一個寡婦,每天夜裏都會將一百枚銅錢隨手灑出去,然後一枚一枚的找,牆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為寂寞,可也隻是知道而已,沒辦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這個故事,才覺得悲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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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自己也差不多是這種處境,晚上睡不著,可是起來後又會發呆,並不會覺得特別的難過,隻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麽才能打發時間。除了寂寞,他什麽也沒留下,想起以後,也許還要這樣過好多年,就使人覺得恐懼恐慌,所以會害怕,也許不可能堅持到三十五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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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在學校,還是大一,住在同一個宿舍,正是兩人間最蒙昧不明最讓人愁悶的時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夢中突然很響亮地喊了兩次他的名字,然後醒過來,聽到他在臨床迷迷糊糊地答應了一聲“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覺得很安心,翻個身,又繼續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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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時候,是剖腹產,我不在,爸媽還有姐夫在旁邊,送她進產房。
    後來她跟我說:“當時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實就算在也管不了什麽事,又不是醫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會那麽害怕。”
    這就是夫妻對彼此的意義罷!頂著丈夫與妻子的名號,不管愛不愛,天生的與別人不同。
    所以聽過很多這樣的故事,無論丈夫對妻子多麽的不好,可她就是不離婚。因為偶爾在夜裏醒過來,知道自己身邊還有個人,會呼吸會喘氣的活人,就算再沒用,再怎麽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來,是更貼近自己的人,有時候,他在,就已經是一種很深切的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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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還是會害怕,家庭,孩子,都是很難撇下的羈絆,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打算離開她,打算就這麽過下去,我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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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接到他發送過來的電子郵件,說想我,說喜歡我,要我別怪他。言辭懇切,以他的破筆頭,這大概能算得上他這輩子寫的最好的一篇東西了。
    反反複複,看了又看,心裏百感交集,都已經決定了才來說這些。
    簡略地向朋友複述了一下內容,很慘淡的對她說:“你看這個人,嘴裏說喜歡我,又讓我這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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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有怪他,真的。隻是,無計悔多情。
    關於將來,我們並沒有深入的談過,很多事情,不用說得太明白,我知道他是什麽樣的人,知道他將來一定會結婚,有始無終,從開始就注定的。
    他是個世故的人,不會讓自己同整個習俗對抗,若是沒有外界的眼光,或許兩個人可以就這麽靜悄悄的過下去,可是總會有些風言風語,職位越高,受到的注意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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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近大概在煩著請柬的事,到底要不要發給我一份。每次想起這個就會忍不住笑,想起他為難的樣子,一臉傻乎乎的。
    幾個玩得好的同學會從別的城市趕過來參加婚禮,如果不見了我,會追問,畢竟誰都知道畢業後我們還是在一起合住。
    最終還是決定不去了,他就要和別人結婚,他不能期望我笑著說“恭喜,百年好合”,太殘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