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新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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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疆說英語、日語以及俄語都是拿得出手的水準,畢竟有前世和原身記憶的雙重加持。

    雖說沒什麽倫敦腔,但交流也是絕對無障礙!

    “華夏美食我很喜歡。”湯姆漢克說,“還有城市的交通非常便利,和我在YouTube上看到的有所不同。”

    心裏明白眼前男子說的是來華參加節目,但湯姆漢克避重就輕,不想對參賽的華夏歌手有評價。

    “布萊茲,可以讓服務員上餐了。”秦疆說。

    隻要嗨得住,任何地方都是主場,秦疆準備好大吃一頓了。

    也不知道布萊茲是在什麽地方看的推薦,選擇了這家店,據說是非常正宗的中餐。不過秦疆吃到口中,味道除了有的菜太甜、有的菜太鹹、有的菜火候不夠之外,也可以說是美食。

    而布萊茲還興致勃勃地講解,“湯姆,這是中式酸甜西紅柿丁,華人都喜歡的開胃菜。”

    “而這個焦糖山地黑豬五花和特調微辣酸甜汁焗豬柳伴圓蔥,更是中餐的精華,你快來吃吃。”布萊茲嘴上和湯姆這樣介紹,但筷子卻是一直給秦疆夾菜。

    畢竟湯姆隻是普通朋友,如果是在美利堅,她都不會請客,但在國外還是要互相照顧。

    而秦疆是大師啊。

    很好,幸虧秦疆還長著一雙眼睛,認識魚香肉絲和紅燒肉,如果隻有耳朵,他還真不知道是什麽東西。

    “這法式卷心菜微甜濃湯,味道太清淡了。”湯姆吃了一塊五花肉,然後喝了一口白菜湯。

    布萊茲和湯姆漢克是按照菜單上的名字念的,在秦疆看來——這家店有前途。

    店裏的紅燈籠、實木桌椅以及裝潢,都是按照老外的刻板印象來置辦的,特別是一樓中庭,還擺放了大石獅。

    餐食口味也更偏向老外。

    瞧瞧餐廳內的食客,百分之七十老外,秦疆認同的,要掙誰的錢,就往那方麵使勁兒。

    不像國外某些地方,要掙錢,還把遊客當傻子。

    服務員端來最後一道菜時,湯姆漢克下意識地問:“今天過得怎麽樣?”

    “非常好先生。”服務員也是習慣了,老外就愛這樣問。

    早知道就接受蔡彬嘉邀請,去吃地鍋雞了,秦疆想。

    本幫菜的紅燒肉和川渝的不同,後者是用黃豆和土豆燉肉,比起紅燒,更像是燉肉。本幫菜是要把醬汁掛到肉上,一口咬下去,豬肉軟糯而不膩。很顯然,這個店沒做到不膩。

    “秦,為什麽《歌手VIII》不邀請你?”布萊茲想抽煙,但魔都餐廳的室內基本是禁止吸煙,因此她中途放棄了掏煙動作。

    “如果你上的話,我要拿第一太難了。”布萊茲實話實說,當初在格林卡音樂祭,就沒打贏秦疆。

    “邀請了,不過我有事要忙,就沒上。”秦疆隨口回應。

    “那真的可惜了。”布萊茲說。

    “參加節目感覺如何?”秦疆問布萊茲。

    “感覺這個節目花費了很多錢,但在歌手的選擇上沒有花心思。”布萊茲說。

    “湯姆先生呢?”秦疆又問。

    這次湯姆隻能正麵回應,“舞台設備很專業,現場樂隊都是專業的,如此優秀的舞台,我下一期會全力以赴。”

    話裏話外就透露出一句,“我對華夏歌手沒什麽好說的。”

    “舞台很專業嗎?”秦疆隨口問。

    “非常好,比《完美歌手》的舞台好太多。”湯姆點頭,

    “24訊道+12訊道+全景聲音頻車+特種車,音軌的鋪設超過百分之九十九的演唱會。”湯姆誇獎,“雖然具體的音響品牌我沒注意,但從呈現效果來看也是頂尖的。”

    芒果衛視真有錢。秦疆感覺到,論綜藝投資,國內幾乎沒有電視台可以與芒果一戰。

    吃完飯,特別說明,由布萊茲女士慷慨解囊。

    這讓湯姆很詫異,去歐美樂壇打聽打聽,布萊茲和人吃飯付過錢嗎?沒有的!

    甚至和歌迷吃飯,布萊茲都是讓歌迷掏錢。

    因此湯姆是準備好自己掏錢的。

    秦疆也沒發揚紳士品格送布萊茲回酒店,主要是他要走路消消食。

    接下來一周,秦疆上班三天,拍攝了一個雜誌,以及一個冬季代言的廣告。

    剩下的事件,都在“說服”朋友們。

    來秦關音樂節唱新歌的……蔡彬嘉和王星然答應了,鞠牧和季海肖還在攻克中。

    又到星期五,第三期《歌手8》播出時間。

    再一再二不能夠再三,因此,按理來說格萊美捶草莓音樂節,捶著捶著,上躥下跳的猹,以及飯圈粉絲都應該沒多大動靜了。

    說句不好聽的,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在自行車、縫紉機和手表還未被稱為三大件的年代,美利堅已是貓王時代。

    現代流行樂有差距,就是有差距。

    然而第三期卻引起了更大的熱度,因為有人玩花活!

    先說說前四名的票數——

    [1、湯姆·漢克(637)

    2、凱瑟琳·凱蒂(607)

    3、布萊茲·哈德森(578)

    4、王亦(571)]

    先說說,第三期投票觀眾共660人,這票數有兩個亮點。首先,湯姆漢克這牲口吃完滿分;其次,王亦差點進入前三,布萊茲從冠軍落到季軍,因為唱了一首《拉·庫卡拉查》,沒用擅長的約德爾。

    《拉·庫卡拉查》,或許有很多見多識廣的小夥伴知道,這是墨西哥民歌,原意是“蟑螂”,布萊茲進行改編了,唱得也是極好。

    側麵反映出,王亦實力真可以的。

    玩花活的是湯姆漢克,他的代表作《Ghot Ton》,弄成了中文版,然後唱中文拿了第一。

    這就很有意思了。

    “哈哈哈哈,一個美利堅歌手唱不熟悉的中文還拿了第一,華夏歌壇毀滅吧。”

    “第三期邀請了誰?白虹?有什麽用啊,還不如王亦。”

    “有一說一,我沒想到唱甜歌的王亦業務能力這麽強,第一名和第二名是斷層,第三名和第四名又是另一個斷層。”

    “現場觀眾有點問題,為什麽要投給外國人?芒果衛視不是有黑幕嗎?為什麽現在不敢了?”

    “???樓上什麽成分,歌手是競技舞台,合著你的意思是吃果果的投自己人?那還比什麽?”

    “芒果衛視謝謝你,你撕破了華語樂壇遮羞布。”(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