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不能稱之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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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月茹皺著眉頭看著女兒,“還得一周啊!”一天她都嫌棄的不行,還得一周,她怕自己堅持不下來。

    “你得讓我爸知道,他沒有你不行。”

    “他沒我這麽多年也沒看他不行,不過這次姓邵的這件事你辦的挺好的。要是有她在,估計我在那兒也沒什麽用。”

    “她那個前夫過得不怎麽樣,我隨便找了一個人給他那個後娶的老婆提了一下可以讓他女兒去深圳打工的事,他就瘋了似的去找學校非讓女兒退學。”

    這件事葉安安可不是自己親自去辦的,而是托了好幾層關係呢!

    所以就算這事最後被查出來,也查不到她這裏去。

    更何況那個姓喬的男人後找的這個老婆,一直都是眼錢眼開的那種人。

    主要是品行也不怎麽好,男人沒離婚她就跟人家在一起,是因為懷孕那男人才離婚的。

    不過因為婚後生了一個兒子,在家裏的地位是穩的,所以說話還是很有分量的。

    葉安安打聽到她有一個遠房親戚家裏孩子就在深圳打工,所以特意花了點錢安排這個親戚跑去她麵前說這些事。

    葉安安給了那個親戚一百塊錢,並跟那女人說人家那邊工廠招工,如果真去那邊打工了,一個月最少能掙五六百呢!高的甚至一個月**百一千多塊錢呢!

    要知道他們鎮上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才二百多塊錢,這一下子能掙那麽多,她當然眼紅了。

    再說女兒又不是她親生

    的,她有什麽好心疼的。

    在她看來丈夫一個月那幾個錢根本不好幹什麽,雖然女兒不用他們養,但是丈夫也養了女兒那麽多年,那孩子現在都十七了,也是應該回報他們的時候了。

    至於丈夫的那個前妻,在她看到就是傻女人,自己帶著孩子淨身出戶,聽說現在當個保姆累死累活的就為了把女兒供出來,這不是傻嗎?

    你就算供出來又怎麽樣,將來女兒嫁人了就是別人家的兒媳婦了,你能跟著享什麽福啊!

    還不如現在讓女兒早點掙錢,沒準她還能享幾年輕福呢!

    隻是沒想到一向軟弱的邵麗君這次竟然能為女兒拚了。

    要知道那女人平時窩窩囊囊的樣子,根本不像會發瘋的那種,可是這次不一樣,那女人去學校就對她丈夫一頓猛打。

    當然她男人也沒客氣,隻是有那麽多老師攔著著,所以最後也沒怎麽樣。

    不過那女人放狠話了,讓他們滾遠點別打擾她們母女。

    可是他們怎麽可能那麽容易就死心呢!那一個月可是七八百甚至一千多塊錢呢!哪怕交給他們一半,都夠他們好好生活的了。

    再說了,她生的可是兒子,那將來可是要接戶口本的。

    那女人想了,實在不行找她公公婆婆去鬧。

    邵麗君是一大早去葉家把飯給老太太做好,然後走的。

    葉盛銘的意思,不用她總過來,自己忙得過來,讓她把家裏事處理好就行了。

    葉盛銘還問了一下,

    用不用他找找人,要知道他還是多少有點人脈的。

    邵麗君的回答很決絕,她準備報警了,如果前夫再去打擾女兒,她就不客氣了。

    她有離婚協議,上麵寫的清清楚楚,她隻帶著孩子淨身出戶,從此之後孩子跟前夫沒任何關係。

    更何況孩子現在還未成年,受法律保護呢!

    葉盛銘覺得這也是個辦法,想想邵麗君也是個可憐人,怎麽就遇到這麽個男人呢!

    葉安安都不確定是他親生的,他還讓葉安安讀完衛校呢!當然沒花他的錢,是主要原因。

    “有些人就不能稱之為人。”

    邵麗君還沒去報警學校老師就主動聯係她了,說有民警過來想了解一下情況。

    邵麗君以為是學校報的警,去了才知道這裏麵有葉真的原因在。

    “阿姨你放心,我和葉真是同學,你這件事我們會全力幫你的。”

    別說喬家人真來了,而且把老太太也給帶來了。他們全家還寫一個保證書,保證他們家孩子退學跟學校和老師沒關係。

    結果去了一看警察來了都傻眼了,“邵麗君你想幹嘛?”

    喬大壯也就是個窩裏橫,就是欺負邵麗君娘家沒人,哥哥嫂嫂又不站邵麗君這邊。

    邵麗君要是有個厲害點的哥哥他也不敢這麽欺負人。

    “這是離婚協議書,當年是你同意把孩子的撫養權交給我的,甚至拿著淨身出戶做威脅。所以現在孩子跟你沒任何關係。

    更何況離婚這麽多年,你一分

    錢撫養費都沒給過,你有什麽臉要我女兒退學去養你的兒子。”

    “邵麗君,你不能這麽說,你們沒離婚前,我兒子沒養過孩子嗎?”

    老太太也是個蠻不講理的,本來就看不上邵麗君,認為她生個女兒就沒什麽用。

    現在她好不容易有個大孫子了,讓她女兒早點打工掙錢她還不樂意了。

    “當爹的養孩子不是天經地義嗎?怎麽到你們這就變了呢?”葉真同學還真沒見過這樣的奇葩家庭。“更何況現在孩子還沒滿十八歲,你們離婚幾年了,你去法院告他,讓他把這幾年的撫養費都補上,如果不補的話,就視為他自動放棄做父親的權力,將來他老了,你女兒也不用管他。”

    “哎!你這警察同誌怎麽說話呢?”

    “怎麽?是我不懂法還是你們不懂法?就算離婚,你兒子也是需要給孩子撫養費的。就算一個月五十吧!一年也有六百,他們離婚幾年了,你們自己算一算。

    還有你這個當爹的,你知不知道你女兒還沒滿十八歲,她既然想讀書你就沒有資可行剝奪她讀書的權力,據我所知這學費也不是你出的話,生活費你也沒給過,你現在這種已經涉及到犯法了知道嗎?”

    “我、我犯什麽法?”

    “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違背他人意誌做出的行為就是犯法,這個視情節輕重如果走到法院那一步時,會視情況量刑。

    也就是說你強迫你女兒去打工,甚

    至讓她把打工掙的錢給你這就是犯法,這個還涉及到金錢方麵的問題,這事情就更大了。

    你跟我們走一趟吧!把事情的前前後後去所裏說清楚些。”

    “她是我女兒?”喬大壯瞪著眼睛,完全沒想到後果會這麽嚴重。

    “是你女兒怎麽了?是你女兒你就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了?而且你幾次三番的來學校鬧事,這已經造成擾亂社會秩序,按治安處罰條例不但要罰款還要拘留。

    走吧!如果你再鬧現去就不是罰款和拘留這麽簡單了,沒準要判刑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