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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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mm,毫無懸念,自然就是我的完美女友何雨晴了。
    我跑到雨晴跟前,二話沒說,把她緊緊地抱在懷裏。雨晴也摟住我的脖子。如此在沉默中相擁了數分鍾,我們才不約而同地把手輕輕放開。
    我握住她的手,問道:“你怎麽來了?”
    雨晴動人一笑:“來陪你看煙花呀。”
    “那你不早告訴我?我到車站接你嘛。”
    “我想給一個驚喜嘛。”雨晴柔聲說,“驚喜不?”
    “好驚喜。”
    接下來,我們攜手漫步,走出大街。煙花演出已接近尾聲,各種絢麗多彩的煙花一個接一個,夜空之中,五彩繽紛,極之美麗。街上的路人或起哄,或歡呼,好不興奮。滿街的汽車在煙花的巨響之中響起防盜警報,和眾人的嘈雜聲交織在一起,一片熱鬧。而我,這個剛才難以體會眾人的喜悅之人,此刻終於融入眾人,感受著四處那歡快而熱鬧的氣氛。
    果然,心情改變一切。
    果然,意識反作用於客觀事物。
    果然,有雨晴在,一切都變得美麗起來。
    煙花演出在高潮中結束,而我和雨晴攜手而行,像是在走著一條美麗的、永遠不會結束的路。
    雨晴為了趕來陪我看煙花,沒吃晚飯,隻是買了兩袋麵包,在車上隨便吃了點。因此此時,我便陪她到附近的餐廳吃晚飯。吃過飯,我說:“吃飽了嗎?”
    雨晴點了點頭,秀眉一蹙,小嘴微微一扁,似乎有什麽心事。
    “你怎麽啦?”我問道。
    雨晴的話讓我心中一動:“待會就要回家了。唔,又要和你分開了,真舍不得。”
    我笑了笑:“傻瓜,過幾天不就又見麵了麽?你每天都見到我,不覺得厭煩嗎?”
    雨晴用力地搖了搖頭,一本正經地說:“一點也不!再怎麽見,我也不會覺得厭煩。隻是……”
    “隻是?”我惑道。
    “沒什麽。”雨晴輕輕一笑,“你呢?你每次都見我,會覺得厭煩嗎?”
    我笑道:“那怎麽會?即使望一萬次,你仍然是美女,看美女是永遠不會覺得厭煩的。”
    雨晴抿嘴一笑:“我老了以後,就不美了,到時你就會覺得厭煩了。”
    我哈哈一笑,衝口說:“難道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我有對你感到厭煩?”
    雨晴知道我所指的是我知道她臉上的胎記是假的之前的事,點了點頭,握住我的手。片刻之後,她又輕輕歎了口氣,低聲說:“如果能讓你看著我慢慢變老,慢慢變醜,對我來說,也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了。”
    離開餐廳,我開車把雨晴送回珠海。到達香洲的時候,已經十點多了。下車後,我和雨晴步行到她家樓下。兩人依依不舍,誰也不願意離去。我們呆了十多分鍾,忽然見一個男人向我們走來,竟是何父。
    雨晴乍見父親,有點驚訝:“爸,你怎麽在這裏?”
    “我下來買煙。”何父瞧也不瞧我一眼,對雨晴說,“還不上去?”
    “嗯,馬上就走了。”
    “哼!”
    我咽了口唾沫,舔了舔嘴唇,向何父道:“叔叔,新年快樂。祝你身體健康。”
    何父瞟了我一眼,沒有回答,轉身回到樓上去了。
    雖然他對我態度極冷,但我已心滿意足。為什麽?第一見他的時候,他狠狠地罵我,甚至出手打我,而現在,盡管他對我態度惡劣,但卻沒有動手,甚至沒有罵我。看來我和他的關係,在逐漸好轉。他將會慢慢地接受我,最終同意我和雨晴在一起。
    何父上樓後,我和雨晴又了良久,好幾次我想離開,但總下不了決心。我本以為是中學生才有的幼稚行為,在失去初戀後,我本以為我這輩子不會再和任何一個女人如此,沒想到世事難料,我這個曾經被愛情嚴重傷害過的人,我這個曾經看破愛情的人,我這個曾經淩駕於愛情之上,不受愛情控製的人,現在竟然常常做著我曾以為十分幼稚無聊,隻有小孩子才會做的行為。
    終於,快到十一點半的時候,我和雨晴才戀戀不舍地分別了。雨晴上樓前不斷叮囑:“一定要小心駕駛。到家給我打電話。”
    接下來的幾天,和父母到親戚朋友家拜年,參加了中學同學的聚會,和喬宇城空等人打麻將,和小蕾纖纖等人去ktv唱歌,獨自到無間咖啡館玩殺人遊戲,把一些曾經十分熟識、卻久久沒有聯絡的朋友約出來,一起吃飯聊天,每天都在快樂和掛念中度過。
    年初五下午,雨晴終於回來了。她回來前,我在電話裏說開車到珠海接她,她說:“不用啦,一來一回多費勁兒,我乘車回來,你到車站接我,好不好?”我說:“好。”
    闊別數天,見到自己最親密的人,忍不住小小激動了一番。
    晚上,雨晴到我家跟我的家人拜年。家人熱情招待。
    吃過晚飯,我和雨晴要回寶弦閣了。父母和祖父母後天就要回廣州了,一段日子以後再回來中山定居。而從今天晚上開始,我也會回到寶弦閣居住。
    離別前,母親幾次叫我過年後帶雨晴到廣州住上幾天。我和雨晴齊聲答應。
    回家的路上,我問雨晴:“他們給你的紅包有多少?”
    “我還沒看呢。”雨晴說著,把紅包拿了出來。
    “根據我的推理,我爸爸媽媽給你的是五百元,跟給我的一樣。”
    幾秒以後,當雨晴把紅包拆開後,我就知道自己的推理是錯誤的了。父母竟然給了雨晴兩千元的紅包,連向來吝嗇的祖母,也和祖父各給了五百(比給我的還要多)。看來他們真把雨晴當成媳婦兒了。
    “不敗,”雨晴有點惴惴不安,“收這麽多,會不會不是太好?”
    我笑了笑:“沒事。這證明他們喜歡你,重視你。”
    雨晴點了點頭,但還是有點擔心。
    我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說道:“對了,阿晴,我們要在三月結婚。”
    “啊?下個月?”雨晴怔了怔。
    “噢,不,我的意思是,我們以後結婚的時候,要選三月份。”
    “嗯?”雨晴淡淡一笑,“為什麽?”
    我笑了笑,說出了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