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社團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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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的下一期就顯得很枯燥,但至少還有一個社團節。曾經你加入了網球社,並最後出任社長一職,你也有很明顯的經濟頭腦,在你的規劃下,網球社雖然沒有成為最優秀的社團但卻成為了最賺錢的社團。你帶來八個人社團節賺了整整兩千塊。
    但令你沒想到的是,這兩千塊最後不但沒有成為榮譽,反而成為了恥辱。因為大家盯上了這筆錢,誰都不希望把錢留在社團賬本上,也不喜歡留給下一屆。所以我們打算分了這一筆錢。
    但唯獨我還沉迷在自己經濟頭腦帶來的快樂中,似乎沒注意一場陰謀就此展開,在社團節後便是一次月考,而社團節贏利的兩千塊,除了拉讚助的八百被我當時留在了銀行,其他的一千二在我錢包裏,而正是這次考試讓我的錢包不翼而飛,除了錢外,身份證銀行卡也都不見了。
    我從下對於身上的財務十分謹慎,出門還時常會往口袋裏摸手機或者身份證之類的,生怕下一秒丟在路上沒反應過來,而在校園裏我的錢包全丟了,我是不太相信的。
    我很慌亂畢竟裏麵還有一千二百塊錢,所以我根本沒心思考試,但令我沒想到的是丟失的第二天,也就是考完的當天晚上,其他七個人聚集在一起,談論被我丟失的一千二百塊錢,其中有人說丟了又如何?誰知道他是不是準備私吞,必須讓他賠償。
    上一世遇到這種情況的我根本不知所措,其實早在考試前也就是社團節結束當天晚上我們便討論過分錢的情況,隻是當時意見並不統一,並且怎麽分也不知道,我提議是按照功勞大小來分,那我作為社長,一切想法的組織者和策劃者按理來說都是大頭。
    所以因為要月考當年我們便提議等考完了在談論。
    但沒想到考試期間發生這個事情了,以至於最後鬧到班主任都不得不插手。錢確實是在我手上丟的,這個責任我必須承擔。
    所以在最後大家鬧得不歡而散,錢最後是由我父親墊付了,並交給班主任。最後事情是平息了,但分錢的時候,他們七個人偷偷的從班主任那裏拿走了兩千元,並私下分了,而我這個社長被他們徹底排斥在外了。
    我不敢說太多,社團節我的功勞至少占據一半。
    直到重生我也不知道當年錢包是怎麽丟的,也不知道這一切究竟有沒有幕後者,但我知道徐魯傑和李瀟是在這件事件中叫囂最厲害的,而是最後最大的受利者。按正常道理來說我丟錢後我承擔了責任,並且我還是社長,分錢的時候我應該還是有一份的。
    但最後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鬧得雙方破裂,我隻知道在爭吵發生時,原本我隻是對大家說我會負責的,但錢丟了我現在也很難受,而徐魯傑卻說道誰知道你錢是不是丟了,李瀟也說道:萬一是你想要私吞呢?在他們的言語刺激下我甚至動手了以至於最後鬧的班主任不得不插手。
    我承認我一直想報複他們,直到重生也想。但最後我放棄了。他們現在是無辜的。這件事在這一世根本還沒有發生。但上一世我始終想報複,隻是我是一個廢物,沒能力去報複。在我高中時代,不僅毀了我熱愛的網球社,還毀了我許多朋友,在那一段時間,我不僅丟了錢包,我也丟了友情。或者說不是丟的!
    這件事對我影響極大,以至於我重生後利用周叔開公司,還找周楠監視她父親也是如此,我根本不相信人性。連高中時代的同學都能為了幾百塊錢而鬧成這樣。更別說幾百萬了。
    在利益麵前你永遠無法想象人性有多麽醜惡。這句話我依舊送給所有讀者。
    這一世的社團節我一個都沒有參加,但由於馬昭他們參加了音樂社,所有一直在叫我過去。當然李雪琴也喜歡我能加入英語社,但我還是拒絕了,並不是拒絕她,而是一個最討厭英語的人,怎麽可能去加入英語社。
    社團節那天全校放了半天假,整個操場人山人海,而我獨自坐在教室看書,就連劉洋也加入了電競社,也是在這裏他開始接觸了遊戲。並且在今天他會在舌頭認識他的女友曹柏嬌,他們是音樂社的演出舞台認識的,劉洋唱了一首英文歌而曹柏嬌是伴舞。
    對了令你感覺可笑的事還有一個,你加入網球社是因為你表白六次的那個女生鄭婷也喜歡打網球。最後的結果是你不僅沒追到女生還在網球社上惹得一聲騷。
    你不知不覺間想起了周楠對你說的話,現在自己不在對這個世界顯得那麽冰冷了,但你知道自己也永遠不可能喜歡上這個世界,你清楚的知道這一世你的所以都是來源於你重生前的記憶,而那些記憶是你永遠不可能喜歡這個世界的原因,你記憶中見識過太多這個世界的醜陋和帶給你的折磨,來自親戚朋友,來自父母,來自社會製度。
    你不想去改變,你隻想逃避,所以你喜歡一個人,遠離這個世界的一切遠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