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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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麗大方,出手闊綽的主顧放在哪裏都受歡迎。
    但美麗和財富,這兩項有一項過於充裕,卻會讓人不由恐懼。
    商人沐浴在這種極端的美色下,強行穩住了理智:“當然,您想要什麽樣的衣物?”
    “不需要太奢華。”女郎的發比綢緞還要柔亮,“顏色也不要太亮眼。”
    【您很熟悉這裏?】
    目送商人離開,艾斯特爾低著頭,彈了彈桌上的紅寶石:“我曾經也來過這裏。”
    最光明之處,必有更深的黑暗,繁榮的王都之下,自然也有見不得光的地方。這條位於貧民窟最深處的黑街,遍布各種血腥的“生意人”。比如說街角那座酒館,其實是一個殺手組織,你進去之後拿的酒,其實就是你支付否買命錢,酒越昂貴,錢數越大。
    艾斯特爾記得自己和西澤爾的人頭曾經拍下一個恐怖的數目,這筆錢足以修好貧民窟的公路和公共交通設施。
    幕後下黑手的也實在是怕被順藤摸瓜揪出來後死得不明不白,捏著鼻子吃下這個大虧。
    西澤爾拉著她的手,他們來監修工程進度,小孩子躲在巷子裏,偷偷看著兩個人,他們兩個沒有傳華貴美麗的服飾,而是簡單耐髒的舊衣,西澤爾同負責工程的人說話,她拿出一大包糖果,分給了一路上見到的所有小孩。
    陽光熱烈又溫柔,她含著笑,同來來往往的所有人打招呼,路邊懶洋洋的乞丐側過頭看她,露出不帶惡意的笑容回應她。
    她的摯友剛剛談完,前一刻還嚴肅冷淡的臉在看見她望來的目光時,舒展眉眼,那樣溫柔從容。
    她聽見了商人的聲音,將一個袋子放在了麵前,被迫從回憶掙脫出的艾斯特爾接過衣服,湖藍色的眼睛平靜看著對方:“三天後的同一時間,我會回到這裏。”
    晨光侵占僅存的夜色,艾斯特爾側過頭,出神幾秒後對著商人微笑:“是小孩子在唱歌。”
    她的臉龐清晰卻又遙遠,就像遠處的歌聲一般。
    商人看著她,卻覺得她那句話並非隻是對他所說。而她說完,也並沒有等他回答,轉身便離開了。
    最繁華的地方,自然流傳各種風言風語,貴族小姐飛來眼風,調笑間便不動聲色交換了最近的情報。
    比如說,前幾日帝都拍賣會上那顆價值連城的紅寶石,還有帝都西北處,那座半廢棄的莊園迎來了新的主人。
    莊園的前主人是一位家道中落的老伯爵,這個沒有繼承人的老人在麵對這樣一筆足以讓他無憂的財富,毫不猶豫賣出了這座承載家族記憶的莊園。
    所謂的榮譽與尊嚴,在困窘的生活和即將預見的悲慘死亡麵前都不值一提。反正他沒有任何孩子,自己死後爵位和財產都會被王室收繳,麵對這個天降的黃金,他僅僅思考幾秒後,便做出了選擇。
    至於那些暗地裏嘲諷自己的貴族,老伯爵絲毫沒有放在心上,能夠從最底層爬到現在的位置,臉麵對他來講隻是一種隨時可以放在天平一側用來交易的東西。
    老伯爵站在莊園門口,耐心等待買下這座莊園的金主,出乎他意料的是,這位金主來的時間甚至比約定好的時刻還要早上半個小時。
    在看見駕車的馬夫的臉時,伯爵臉上的笑容凝固住,直到頭上帶著珍珠發飾的女郎走下車時,老伯爵那張臉上的皺紋才變深。
    女郎並沒有帶著紗帽,看起來也不過是青春美貌的少女模樣,老伯爵也沒有想到,買下自己莊園的竟然隻是一位年紀輕輕的少女。
    少女步伐輕盈,走路的姿勢優美沉穩,她說:“我們還要在這裏站著嗎?”
    紅寶石拍賣出的價格足以讓艾斯特爾在這寸金寸鐵的地方買下一座最接近王都中心的別墅,但黑街的商人也沒想到,這位出手闊綽的主顧要的竟然是這樣一座破敗許久的住宅。
    商人自認為自己並沒有多少良心這種東西,但他卻有一樣稱得上是屠龍之術的殺器——誠信。為了履行自己定下來的契約,隻要是主顧的要求他挖出墓碑下的屍骨他也會做。
    所以,就算艾斯特爾點名要了最貴的殺手做馬夫,在約定的那一天,殺手真的架著馬車,停在了艾斯特爾暫時歇腳的地方。
    這位買下莊園的女郎意外的謙和,老伯爵並不在乎她的外貌,對於他來講外表是最不值得過於關注的東西,他更喜愛的是艾斯特爾看似冷淡,但其實溫和寬容的眼神。
    在帝都這種扔個金幣都能砸中一堆黑心人的地方,遇見一個有顏有才心善的貴人,比你睡在貧民窟天降百萬遺產的概率還要低。
    ·隻不過,看著對麵的神秘少女,老伯爵思索片刻後開口:“尊敬的小姐,您是斯托克伯爵的遠親嗎?”
    相當直白的試探,沒有辦法,因為在此刻,老伯爵後知後覺的發現——她有一張與那位帝都玫瑰非常相似的臉。
    但為什麽,他現在才發現這個事實?
    眼光毒辣至極,被仇家詛咒痛罵的老伯爵懊惱自己現在才發現,但一切都在少女的注視下化為釋然。
    是啊,沒有辦法,畢竟,兩人的氣質談吐完全不一樣,呈現出的感覺和印象自然也是天差地別,認錯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心底的那一點後悔,也便如銀鏡上的灰塵,輕輕拂去了。
    殺手的腰上別著匕首,匕首上粹入見血封喉的毒藥。如果老伯爵繼續追問下去,他就會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劃破對方的喉嚨。
    但老伯爵的惜命與識時務讓他不得不鬆開握住刀柄的手。
    見慣了貴族那驕橫到愚蠢的做派的殺手,目送老伯爵離開後,忍不住對自己的雇主感慨:“真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艾斯特爾點點頭,識時務的確是一個了不起的本事,什麽時候低頭,低頭的同時還要拿捏好方寸和態度,為自己謀取些利益,這可不是一個學一學就能掌握的技能。
    “我曾經接過一個單子。”
    “……這好像不是我能聽的東西吧?”
    殺手聳了聳肩:“沒關係,雇主都已經死了。”
    莊園裏空空蕩蕩,仆人要麽跟著老伯爵離開,要麽拿著遣散費和合約離開這裏,尋找下一份工作。
    殺手盯住她頭上的珍珠發飾,那是商人和衣服一起贈送的,艾斯特爾順手便戴在頭上。他盯著看了許久,這次繼續說著嘴裏的故事。
    封地上的一個大領主,在某天巡遊後,搶回來一個花容月貌的少女,那個少女美貌到什麽程度,大概就是足以讓騎士發誓為其而死後自刎在她麵前那種程度的美貌。
    大領主就像是中了愛神之箭一般拜倒在她腳下,神魂顛倒般把自己的寶庫打開,隻要是少女想要的,便會毫不猶豫送到她麵前。可領主忘了,自己早亡的夫人還留下一對兒女。
    酒吧裏買下了最貴一杯酒的男人把答案藏在了酒的名字中。
    就為了這個名字,殺手不得不連夜離開王都,跑死了三匹好馬,懷著利刃和殺意,取走了對方的性命。
    領主的頭顱平放在桌子上,殺手擦幹淨血液,拿走了領主兒子遞過來“皇家玫瑰”。
    幾年後,殺手再聽見,便是繼承領主之位的兒子暴斃而亡的消息了。
    艾斯特爾歎了口氣:“不要玩這種文字遊戲,雇主根本沒有死吧?”
    殺手不明所以般眨眼,他長了張娃娃臉,看起來也不過是比艾斯特爾大上幾歲罷了:“不啊,他的確死了。”
    “死掉的是出錢的人,並不是雇主吧。”外表冷豔的少女拖住下巴,“付錢的人,和真正攛掇去殺死領主的。是兩個人吧。”
    “你也很了不起啊。”
    殺手很是歎服:“這就是,老頭子口中不行千裏也能斷案的本事嗎?”
    “不,隻是太明顯了。”
    排除掉死去的人,誰是這裏麵最受益的?
    ——自然是現在繼承爵位的領主女兒,和被搶來的美貌少女。
    “所以說,我才不能理解貴族這種尊嚴。”殺手碎碎叨叨的模樣顛覆了平民心裏冷酷的印象:“如果一開始喜歡她,為什麽不正式締結婚姻做自己的領主夫人,而是讓她做一個見不得光的情婦,青春歲月砸在一個足以做她爺爺的老頭身上,生出殺意也是正常的啦。”
    “還要找借口說她出身低賤,那為什麽還要讓她做自己的情婦?”
    “還有那個,想殺了自己父親的男人,還想著把她留在領地,明明最開始還……”
    殺手實在是想不明白。
    他想起自己穿過帷幔重重的城堡時,看見的兩個女人,她們都含著淚,眼裏是一種野獸一般的神色。
    那個時候他就知道,那個自以為勝利的男人,也會被撕碎。
    “因為他們不把別人當人看啊。”艾斯特爾聲音輕鬆,她的手握住刀柄,屋外的閃電映在刀身:“不把別人當人看的人,其實自己也算不上人。”
    她的臉上是一種漠然厭倦的神色:“想必她含著淚的時候,心裏麵也隻有暢快吧?”
    “如果是你會怎麽做?”
    艾斯特爾舉起匕首,殺手知道,這就是她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