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案 美工刀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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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0追凶之奪命字母!
    李建強和小霜到了送水公司,經理說他們已經做了很多年,顧客很多。南郊附近按照路線和生活區域分給了三個人,其中一個送水工就是龐貴,案發現場均在龐貴的職責範圍內。細心的小霜發現,一個送水工用一把很小的美工刀拆開了塑料封,然後把刀刃縮回去,用細長的刀身戳開了蓋子,放在了辦公室的飲水機上。
    小霜問“老板,每個送水工都有這樣一把小刀嗎?”
    老板看了一眼“對,我們的塑料封口比較結實,每個送水工都有一把這樣的小刀。可以割開塑料包裝,還可以戳開蓋口,寬一點的刀還不行。就是這種小美工刀最好使。”
    李建強問“龐貴什麽時候回來?”
    老板說“他已經出去兩個小時了,應該快了。老張,龐貴回來了,讓他來一下辦公室。”外頭有人答應了一聲。
    半小時左右,外麵進來一個人,身高175厘米以上,比較瘦弱,儀表還算整潔。他邊走邊說“老板,你找我。”
    老板指了指李建強和小霜“龐貴,這兩位是公安局的——”話還沒說完,龐貴轉身跑出去了。
    李建強和小霜跟了出去,緊追不舍。小霜跳過圍欄,抄近道奔向了大門。在大門口,小霜與龐貴遭遇。別看龐貴個子不小,在小霜麵前卻是不堪一擊。三下五除二,就被小霜摁在了地上,隨後趕來的李建強給龐貴戴上了手銬。老板和其他送水工也出來看熱鬧。
    老板感歎道“真是沒想到,這小子犯事了。更沒想到這個小姑娘——不,這位女同誌這麽厲害!”小霜衝他們帥帥地一笑。
    李建強說“可不是,我都打不過她。”大家感歎了半天。
    在龐貴的口袋裏,他們發現了一把小號美工刀,上麵似乎沒有血跡。李建強和小霜帶著龐貴到了他的住處,又找到了一把小號美工刀,上麵有血跡,應該是凶器。此外,他們還找到了兩部手機和左臂染有血跡的皮衣。消息傳到局裏,大家沸騰了,這個殺人魔終於落網了。
    經檢驗,在龐貴家提取的皮衣上發現了連環割喉案三個死者的血跡,帶血的小號美工刀上也發現了三個死者的dna,兩部手機分別屬於羅鋒和衛小寶。
    衛小寶死亡現場提取的刀片上有四個不同女性的dna,經刑偵一大隊確認,dna與他們正在查的一起案子相關,與案子裏的四個女受害者的dna相符,那是一起公共場合傷害女性的案件。經過受害人辨認,衛小寶就是犯罪嫌疑人。他傷害的都穿著露臍裝的女性,一般是用刀片在肚子上劃口子,也有劃在臀部的。在衛小寶手機裏發現了大量偷拍的視頻,其中就有女性傷害案的視頻。他們無意中幫一大隊破了案,一大隊表示了感謝。
    審訊室裏,龐貴沒有隱瞞,問什麽說什麽,振振有詞但毫不認錯,更談不上任何悔意。聽他的意思,他的行為更像是替天行道。
    問知道為什麽找你嗎?
    答別那麽多廢話!事情都是我幹的。
    問什麽事是你幹的?
    答那老頭、那神經病,還有那個變態都是我殺的。
    問注意你的態度,說他們的名字。
    答王憲民、羅鋒、衛小寶。
    問為什麽要殺他們?
    答他們都是垃圾,應該從地球上清理出去。
    問一個一個說。先說王憲民。
    答王憲民非說車停在人行道上妨礙了他晨跑,他把別人的車劃了。一劃就是16輛,還把我老板的車劃了。結果我被解雇了。
    問說一下你老板的名字。
    答林子豪。
    問我聽說你也有過錯,沒有拿進門卡,才把車停到了馬路邊。
    答我是有錯。
    問你被解雇了,為什麽不恨老板?
    答我入職的時候,老板就說過了,車歸我管,出了問題,由我負責。他給我的工資不低,對我也很好,我憑什麽恨人家?做人要講良心。幾十萬的損失,也就把我解雇了,我很知足了。如果那幾十萬的損失,都讓我賠,我哪受得了。
    問想不到林子豪滿口髒話,對員工還不錯。
    答那是他的語言習慣。難道你們開車的時候不罵人嗎?
    問什麽時候輪到你問我們了,具體說說殺王憲民的過程。
    答被解雇以後,我找了一個送水的工作,我得先養活自己。有一天送水,發現顧客竟然是王憲民。他也認出了我,我很生氣,我們說了幾句話,就吵起來了。那老王八蛋罵我是垃圾,我氣壞了,決定弄死他。有一次,往那個小區送水的時候,我聽見他跟別人說,他一般早上六點起來晨跑。我就偷偷藏在綠化帶裏,等他跑步經過的時候,我從後麵揪住他的領子,把他挾持到綠化帶裏,割了他的脖子。
    問你還幹了什麽?
    答我在他臉上劃了兩刀,讓他嚐嚐被人劃臉的滋味。
    問還有嗎?
    答對,還有。我寫了g(按漢語拚音讀的)。
    問剛才為什麽猶豫了一下?
    答我才想來。
    問現在請你再把寫過的字寫一遍。
    答行。
    龍龍拿來了打印紙和白板筆。等他寫完後,黃一為立刻發給了在省城稷州學習的韓文君。
    問你是從哪兒逃走的?
    答有一條去河營村的小路,很方便,還沒有監控。
    問就算王憲民和你有過節,那你為什麽要殺羅鋒?他不就是一個因愛犯錯的父親嗎?
    答因愛犯錯。說得多好聽。從小我父親不少打我,往死了打,還罵我是廢物。打完還說是為我好,還要讓我承認他的好。我打不過他,所以經常把他的自行車放氣,經常偷偷給他搗亂。每次,看見他氣急敗壞的樣子,我很開心。後來,我就這種辦法對付所有跟我有仇的人。
    問那你說說羅鋒和你有什麽仇?
    答羅鋒確實跟我沒有仇。可是他生氣打人的樣子,就和我父親一樣,我送水的時候見過。靠你們警察,你們會管嗎?
    問他的行為達到了觸犯刑法的地步,我們當然會管。
    答又是老一套,你們就沒有什麽新鮮玩藝兒。
    問說說你殺害羅鋒的過程。
    答殺完王憲民,我很解氣。我想到了羅鋒,他和王憲民一樣都是垃圾,他甚至比王憲民還垃圾。把女兒害成了那樣,他就不配活著。我正愁沒有機會,他打電話來,說要把水桶退了。我問他我們的水有什麽問題嗎,他說除了他製的水,剩下的水都有細菌。跟一個神經病沒必要講道理,我同意了。我給五單元的住戶送完了水,再到他家。他給我開了門,乘他轉身的時候,我抱住他的頭割了他的喉。然後我到廚房拿了垃圾倒在了他身上。他不是愛幹淨嗎,就讓他嚐嚐髒的滋味。
    問羅鋒給你開門的時候,是不是說了什麽話?
    答我想想。好像是說了一句。
    問好好想想,說了什麽?
    答他好像問我,為什麽才來?
    問我們知道了。衛小寶呢?說說殺他的過程。
    答那個變態更該死。你們肯定看到了他屋裏的女式內衣,偷拍女生裙底,劃那些穿露臍裝的女人,還拍了視頻拿回來慢慢看。都是你們這些無能的警察縱容了這樣的變態,清理垃圾的事,你們幹不了,我幫你們幹。不用謝我。(大笑)
    問笑什麽,有什麽可笑的。警方一直在偵破這個案子,我們從來沒有放棄過。具體說說殺衛小寶的過程。
    答那個變態家的水一直是我送的。
    問注意你的用詞。
    答是衛小寶。我一直給他家送水,偶爾看到了他手機上的視頻。前些時,我殺了王憲民和羅鋒,衛小寶這種貨色就更該死了。那天,他又讓我送水。我跟著他進來,他一轉身,我用右手抱著他的頭,左手一刀下去,他就倒在地上了。我把門關了,把他翻過來,把他的衣服撩起來,在他肚子上劃了一道口子。這就是他欺負女人的代價。
    問除了這些,你還做了什麽?
    答我用他的血給他畫了紅嘴唇,還找了一個胸罩放在他身上。
    問殺人時戴的手套和鞋套在哪裏?
    答鞋套是一次性的,是送水公司的,每進一個客戶家,就用一付,有時一付也會用一天。手套也是一次性的,也是公司的,幫客戶開啟包裝時用的,用完就扔。不過,我把殺人用過的手套和鞋套都燒了,衝在了馬桶裏。
    問殺人的時候,你不害怕嗎?
    答殺王憲民的時候有點害怕,後來就不害怕了。最後,割開衛小寶肚子的時候,紅色的血液噴出來,那種感覺很爽。
    問說他是變態,你不也是個變態嗎?
    答我無所謂,你隨便說。
    問(指認死者)死者是不是這三個人?
    答是。
    問(指認衣物)這件皮衣是不是你的?
    答是。
    問(指認凶器)這把美工刀是不是你的?
    答是。
    問簽名是不是別人教你的?
    答是。不,不是。是我自己想出來的。
    問還敢狡辯。你看看這三張照片。這些字都是你寫的嗎?
    答是。
    問胡說八道。王憲民案現場的字母是有連筆的,那是英文。你寫得都是漢語拚音,漢語拚音什麽時候需要連筆了?小學都沒畢業,你什麽時候會寫連筆的英文了?三張照片上字跡都不一樣,後兩個案子的字體和你剛才寫的字體是一樣的,那些才是你寫的。說!第一個案子裏的字母到底是誰寫的?
    答好吧,我說。其實我也不知道是誰寫的,我沒有見過他。
    問你最好老實交待。
    答我真不知道,我真沒見過他。那是殺完王憲民的第二天,我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他說,他看到了我做的事情,說我逃跑的路線選得不錯,但還是太粗心了。現場留下了腳印,還沒有把王憲民的手機拿走,因為上麵有送水電話,警察可以找到我。有人見到了我殺人,我本來很恐慌,但也沒有辦法,隻好聽他說下去。他說,他已經幫我清理了痕跡,還說我沒有什麽錯,而是幫社會清理了垃圾。今後再做類似的事情,一定要戴手套和鞋套,清理一切可能被發現的痕跡。他還告訴我,隻要我願意,可以繼續做下去,他不會揭發我,還會在需要的時候幫助我。他說,一定要留下專屬於自己的簽名。他問我叫什麽,我說叫龐貴。他說就寫名字的第一個拚音字母。他還說,他已經幫我把名字寫了,讓我今後再行俠仗義,一定要寫上自己的名字,這是我給自己留下的榮光。我覺得他說得很對。
    問所以在殺羅鋒和衛小寶的時候,你按照他的方法做了。
    答是的。
    問燒掉手套和鞋套也是他教你的?
    答那倒沒有,不過與他有關。他讓我消滅證據,所以我就燒了手套和鞋套,反正公司裏手套和鞋套有的是。他提醒過我以後,我拿走了羅鋒和衛小寶的手機。
    問為什麽不把皮衣燒了?
    答下次幹活還要穿。
    問穿著帶血的皮衣作案,你不怕別人發現嗎?
    答我已經擦過了,看不出來。皮衣是黑色的,不容易發現。再說我是幹活的,誰會在意我們穿什麽。
    問你不覺得自己很殘忍,很冷血嗎?
    答謝謝誇獎。衣服和刀上確實都有血,但我喜歡聞那種味道。(大笑)
    問那個躲在幕後的人教你殺人,你不覺得他是個人渣嗎?
    答(生氣了)我不許你這麽說他。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
    問你們都是人渣。
    答放屁!你們這幫廢物就不是人渣嗎?(兩旁警察控製住了他)
    ……
    從龐貴的審訊中得到了第三人的線索,這個人是真實存在的,他是用王憲民的手機給龐貴打電話的。彭鷹想定位王憲民的手機,黃一為說“算了。手機應該已經扔掉或者關機了。”查過之後,和黃一為說得一樣,果然關機了。
    黃一為很清楚,他遇上了一個勁敵,而且那個人很可能針對的是他。依照龐貴的供詞和那個神秘人物的行為邏輯推斷,龐貴對g兩個字母的說法是不可靠的。那個人給龐貴打電話的時候,王憲民案已經報案了,字母已經寫好了,而他不可能提前知道龐貴的名字,因為時間不對。他在給龐貴打電話的時候,才知道了龐貴的名字。這可能是個巧合,龐貴名字的首拚正好是g,他才順水推舟,讓龐貴寫g的,所以g絕不是龐貴的名字首拚。實際上,龐貴說的是實話,因為他根本不知道指點他作案的人是什麽人,他對那個人隻是一種盲目的崇拜。那個人甚至能夠控製和指揮別人作案,社會危害太大了。
    韓文君打來了電話,結果與他預料得相同。羅鋒案和衛小寶案的字母確實是龐貴寫的,但王憲民案的字母與李筱薇案的字母是同一個人寫的。黃一為想表示感謝,在對話欄寫了謝謝,發了出去。他還想寫“愛你”或“想你”的話,有點不好意思,猶豫了半天,用了一個想你的表情發了出去。雖然沒人看到,黃一為還是向周圍看了看,而在信息的接收端,韓文君正在羞澀地笑著。
    黃一為在辦公室的白板中間寫下了一個英文單詞“nobody”,畫了個圓圈,他決定用這個單詞來代替這個不知名的幕手黑手。旁邊寫上了nobody的特點,“懂心理學”,“有犯罪經驗”,“身高180厘米”,“孔武有力”,“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上有疤痕”,“穿軍警靴?”,“短頭發?”等。穿軍警靴和短頭發後麵加了個問號,因為黃一為覺得他有可能變換外表。把nobody和李筱薇案連了一條線,線上寫了“直接作案”兩個字。又把nobody和龐貴連在了一起,線上寫了“幫忙作案”和“指導作案”兩行字。
    黃一為已經讓彭鷹篩查兩個路口的監控,查找符合nobody身體特征的人,但他清楚希望很渺茫,因為nobody是一個絕頂高手。他要不進行了偽裝,要不選擇了沒有監控的路段逃走,而黃一為隻是在尋找萬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