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5章 不然呢?你還想抓個罪犯助助興怎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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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死。
    很玄乎的一種情況。
    簡單來說,就是大腦和身體同時出現了短暫的宕機。
    這種情況很少發生,除非身體和大腦都處於一個特別累的狀態。
    這個時候就會激發潛意識反應,強製讓大腦和身體暫停一切活動,原地休息。
    當然,這裏所謂的累,跟猝死的累,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猝死包含在假死之中,但猝死是真死了。
    假死卻還有救回來的機會。
    比如……
    遭受到強烈的撞擊,
    或者進行激烈的運動。
    一旦大腦和身體接收到信號。
    就會從休息的狀態中脫離,
    重新喚醒機體的活力。
    隻是,這種情況,萬中無一。
    所以,這女孩能死而複生。
    還是有很大的運氣在裏邊的。
    當然,那年輕人也功不可沒。
    但出發點不可饒恕。
    …………
    “哇靠!又踏馬顛覆三觀了啊!”
    “身體竟然還會假死?怎麽聽起來跟休眠差不多呢?”
    “那可不一樣,休眠是盡可能降低消耗,假死是真的死了,但還能複活。”
    “行了行了,這麽高深的問題,不適合在直播間討論,咱還是說說趁熱的事兒吧。”
    “就是!這種情況怎麽解決啊?雖然那老哥不當人,但確實救了人,怎麽判?”
    “是啊,搞子,你不是懂法律嗎?這種事兒怎麽判?”
    “……”
    直播間水友們在見證事情的前因後果之後,也都是一陣唏噓。
    但很快,大家的注意點就回到了事情本身。
    既然不是靈異事件。
    那麽,現在這種情況……
    該怎麽判刑呢??
    一方麵是想傷害你。
    但傷害你的同時又救了你。
    你說這怎麽判刑??
    這就好像一個強奸犯對被強奸對象實施了侵犯。
    但侵犯的過程,卻又因為陰陽調和治好了對方的疾病。
    這你怎麽區分對錯?
    雖然我出發點是壞的,但是我救人了呀!!
    一時間,彈幕眾說紛紜。
    甚至有大聰明老哥提問,
    如果他現在去停屍間救人,算犯法嗎?
    林夏嘴角一抽:……
    “你們擱這兒擱這兒呢??”
    “別整天想那些有的沒的,就算人救活了,這還是違法的!”
    “不過,唯一的區別就是,如果受害人願意諒解,可以從輕處罰,減刑還是沒問題的。”
    “但就犯罪本身來說,他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事實,所以,想要完全不追究,根本不可能。”
    直播間:……
    聽完林夏這話,水友們瞬間就冷靜了下來。
    剛才說想去停屍間治病救人的那些人也不吱聲了。
    “搞子,那咱現在怎麽說?還跟著去警局嗎?”
    趙若楠見事情差不多算結束了,走過來問搞子。
    林夏聳了聳肩,道:“這次應該不用吧,畢竟我們就是來確認一下是人是鬼。”
    “現在事情都結束了,至於怎麽解決,他們自己定就行了,反正全看當事人怎麽說。”
    趙若楠:“那咱回劇組?”
    “不然呢?你還想抓個罪犯助助興怎麽的?”
    林夏見對方一副興致缺缺的樣子。
    頓時就知道她在想什麽。
    “我可沒說。”
    “是沒說,都寫臉上了。”
    “有嗎?”
    “有。”
    “你放屁!”
    “走不走?”
    “走!”
    …………
    事情到此算是結束。
    接下來的事情讓警局收尾就可以了。
    畢竟他們才是專業的。
    至於林夏和小趙隊。
    離開現場之後就回劇組去了。
    答應了導演隻消失一會兒會兒。
    那就是消失一會兒會兒。
    …………
    警局這邊。
    經過一番溝通。
    受害者父母這邊選擇諒解那年輕人。
    畢竟,相較於事情本身。
    能看到女兒恢複正常,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是這年輕人做了這種事情。
    可能第二天他們真的就把女兒火化了。
    那個時候,可真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受害者女孩同樣選擇了諒解。
    理由也是一樣。
    相較於自己被那啥一次。
    明顯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也許經過這件事,會有人覺得她不幹淨了。
    但在生命麵前,誰又會考慮那麽多呢?
    活著,才有以後。
    不過——
    就像搞子說的那樣。
    因為這件事情的特殊性質。
    就算受害人選擇諒解。
    但對方侮辱屍體也是確實存在的。
    所以,最終結果,是判了這年輕人兩年有期徒刑。
    如果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會考慮酌情減刑。
    到這兒為止,整件事也算是徹底落幕了。
    但這僅僅是現實中。
    在網絡上。
    這件事卻是才剛剛開始。
    …………
    微博。
    熱搜上。
    “停屍房屍體被猥褻導致死而複生”相關話題層出不窮。
    頓時引起了各行各業的網友關注。
    甚至,還有不少博主艾特一些知名的法律專家。
    借著這件事情,來評判法律是不是存在漏洞?
    一開始,其實還都是很正常的言論。
    但討論著討論著,就莫名其妙變了味道。
    到第二天早上起來的時候。
    赫然演變成了兩種極端的對立。
    “理解不了!都侮辱屍體了,竟然才判兩年?”
    “誰知道呢,這種量刑確定不會助長罪犯的氣焰嗎?”
    “反正我覺得很可怕,萬一有些變態專門去停屍房,還抱著治病救人的借口,人家出發點也是好的,所以就不算犯罪?”
    “真是沒想到,活著沒受到威脅,死了卻沒辦法保證自己的清白,集美們,我們一定要抵製這種行為!”
    這是其中一方的言論,大多是都是一些女網友。
    而另一方,自然是以男網友為主。
    “服了!哪裏來的小仙女?人家家屬都諒解了,你們再嗶嗶什麽啊?”
    “笑死!我就問你,你被歹徒劫持,馬上就要死了,但這個時候,有個人打死了歹徒,並且強奸了你,這個時候你怎麽辦?你是希望他救你還是看著你被歹徒殺死?”
    “官方都說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也不知道一群杠精在抵製什麽,就你們這樣子,放一萬個心,我特麽有一天真去停屍房救人,也特麽不會救你們的!”
    “就是!又沒人說這男的做的對,人家屬諒解,請求減少量刑,所以最後判得輕了點,這很難理解嗎?”
    “嘿!當然難理解,對於這群小仙女來說,應該讓男的死才是正常的!”
    “不理解,但尊重,每個人想法不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