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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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言情事件簿!
4
差不多每天放學後,我都會鑽進學校附近的一間遊戲機中心打電玩。就像大多數男生那樣,我很喜歡「打機」,雖然家裏有電腦,但我總喜歡到人多熱鬧的遊戲機中心,這裏有不少好對手。不過,最近喜歡留在家裏用電腦的人愈來愈多,而家庭遊戲機又愈來愈普及,致使到遊戲機中心玩樂的人數遞減。
放學的時候,女生總喜歡約在一起逛街,她們通常都不會回家換衣服,也不管穿的是校服裙,就聯群結伴的在街上晃,可能,她們都也知道,少女加上校服,即最漂亮的配搭,更勝許多華衣美服吧。
而我們男生,一放學就迫不及待往遊戲機中心裏鑽,貪它冷氣夠強,而幾枚銅板就可以玩很久,如果技術好的話,更可以坐足半天,徹底沉溺於那個虛擬的電玩世界裏,跟當中的角色進行互動。
說奇怪也不奇怪,進遊戲機中心的人大多是青少年,鮮少有上了年紀的人光顧,也許年輕就是有衝勁有活力,到了年齡漸長,想尋回那份昔日的拚勁,也隻能從回憶裏去尋找了。
我總喜歡到學校附近某大型商場的一間遊戲機中心玩,它的名字叫「勁基地」,在區內算是頗具規模的電玩店。但進入之前,看門人都要學生們脫襯衫解領帶,就像所有成年人遊戲機中心那樣,這家店謝絕未滿十六歲(但通常都沒人理)及穿著校服者進入,於是,要進去就必須見不到校徽,男生便隻能穿背心,有些人為了方便,索性做個魔術貼校徽,好隨時摘下來不用脫上衣。也有一些女生進場,她們或穿上毛衣,或披上外套,總之就是要遮蓋校章。
在平日,每到了放學時間,這家電玩店就會擠滿人潮,男生貪涼冷氣,又有機可打,或可看,每天都準時來報到,於是,這裏總充斥著一股強勁的「男人味」,有汗味、體味和香煙味──這裏禁止吸煙,煙味都是那些有吸煙習慣的人帶進來的。
偶爾,也會有一兩個女生走進來,她們不是玩打鼓機,就是玩節拍機,鮮少有女生參與暴力遊戲。這裏的機種大部分以暴力元素,如格鬥或射擊為主,也有一些體感遊戲,如賽車和立體槍擊等。
這家電玩店除了電玩娛樂,隔壁還設有一間網吧,叫「勁網絡」,供玩家上網或進行電腦網絡遊戲,出名的遊戲有《跑onle》和《金庸onle》等,當然,你也可以純粹上網,瀏覽網頁或與人聊天,諸如此類。
但一到暑假,這裏的生意便會銳減,會少了很多中學生光顧。
打電玩來說,我本身對很多隻機種都有興趣,最擅長是「街頭霸王」,所有絕招,如「升龍拳」或「旋風腿」等,我都會出,不過這些也隻是入門功夫,要真正取得勝利,華麗的連續技必不可少,而策略和臨場發揮也很重要,這些我自問都可以駕輕就熟。我最討厭「讓round」,為何一定要「讓round」,第一回合打真功夫,第二回合就要讓賽,到了最後的第三回合才真正決勝負呢?贏了第一個回合,第二回合就非讓賽不可,最後第三回合才決勝,這種不成文的規矩實在討厭!假如對手實力不夠,打多少個回合都勝不了我的啊。要是一時大意,讓對手「偷雞」成功,那我豈非輸得很不值麽?但基於江湖規矩,還是必須「讓round」,否則後果可能是落敗對手的一陣「問候」,繼而大打出手。為免招惹麻煩,盡管不情不願,我還是每戰皆「讓round」,就當是給技術不逮的對手一個機會,如果真的給「偷雞」成功,我也無話可說,唯有再投幣報仇。
其實這裏也是臥虎藏龍,技術好的不止我一個,長年累月磨練之下,個中高手大有人在,我也不是每戰皆捷。像那個喜歡用「蘇聯佬」的四眼仔,我手下的「赤龍」時常被他偷襲得手,使出那個扣很多血的「螺絲鑽」,把我的赤龍用「倒頭樁」打死。於是,我改用「軍佬」,猛使出「手刀」、「跳躍」、「掃堂腿」,跟他鬥「屈機」。所謂「格食格」,「蘇聯佬」最怕「春麗」和「軍佬」等跳躍靈活的角色,最終還是輸給了我,而四眼仔大概隻懂用「蘇聯佬」,不像我會用很多人物出很多招式,縱然不服氣猛入錢挑戰我,終究被我打得一敗塗地,連「屈死」他十幾鋪,最後他隻有忿忿不平、老羞成怒地拍機而去,眼火爆,兩腮鼓得像青蛙。
由於差不多每天都坐在那裏跟人對戰,機鋪老板開始留意到我,見我連贏二十幾局麵不改色,他開始對我有興趣。
別想歪。他的興趣是雇我當「打手」──以機鋪的錢去挑戰對手,打敗他們令他們深深不忿繼續入錢,老板便可賺到不少這等傻子的零用錢,也真的有些傻不楞登的戇小子,為了勝我一局,居然連輸二十局仍不知好歹地死入錢,這個時候,老板會示意我見好就收,故意敗給對方,讓他有一絲的勝利感和滿足感,好等他下次再來,實行「放長線吊大魚」。
對於各種格鬥遊戲,我可以說是信手拈來、遊刃有餘,除了「街霸」係列,我也精通「拳王」係列,所有的基本技、必殺技和連續技,我都得心應手,因此常常在對戰中勝出,有時有人挑戰我,我當然樂意奉陪,但更多時候是我挑戰別人,每每贏多輸少,為這家電玩店的老板──他姓李──賺了不少。由於表現出色,李老板對我總是和顏悅色,當然,這僅限於我跟他兩人獨處之時,他雇我當打手是個天大的秘密,不能給那些傻子知道,要不然就不會再來了,而我也必須守口如瓶,否則可能給那些冤大頭揍;我跟老板的雇傭關係也不能公開,否則可能會給勞工處控告。
縱使有點兒麻煩,老板仍很樂意繼續雇用我,而我當然也很願意繼續當打手,畢竟這是份有得玩又有得「袋」(賺錢)的優差,以我家裏不很景氣的經濟狀況,這份優差實在是可遇而不可求。
然後,每天放學後,我都盡量抽空到「勁基地」幫李老板打工,但有些時候,如籃球社或電腦學會有活動,我便無法抽身。老板也很明白,向我表示,有空才去幫他,沒時間就不用去了,實行給我靈活的「彈性上班時間」,斷鍾計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