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舊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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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長生探案!
“又過了兩年,村裏出了一個大學生,聽說是以體育特長生的身份被大學錄取的。他回到村裏逢人便誇他遇到了一個他們叫柏爸爸的好人,他收養家庭困難的孩子,把他們作為體育特長生培養,不收學費還包吃住。爺爺聽說後馬上找到了他,隨後就把我送到那裏。他希望我以後在那裏能有出息。
爺爺說他也不知道爸爸的事到底是怎麽回事,但他相信爸爸說的話,爸爸發誓說沒有把李天一逼入湖裏那一定就沒有,但他老了也沒有能力去追究這件事,讓我長大後如果有條件一定要想辦法弄清楚事實真相,如果爸爸是冤枉的,那就要為爸爸討回公道。
看到這裏,也許包含一點好奇心,但更主要是潛意識裏的血緣關係,讓我決定了必須調查一下我爸的案子,於是我就從今天開始記錄我的調查過程。”
看完爺爺的信,作為學政法的我,馬上意識到我爸爸的案子中有個關鍵之處爸爸說了謊還是那個毛彩鳳說了謊?
我當然選擇相信爸爸,況且媽媽也說了按時間看,爸爸趕跑那三個年輕人後很快就回來了,那個時間到湖邊是不夠的。因此我後麵一定要去找那個毛彩鳳去核實情況。
當然警方是不會采信媽媽的證詞的,她畢竟跟爸爸是夫妻關係,但我作為兒子不相信他們難道要相信外人嗎?
隨後我拿起了媽媽寫來的信,從郵戳看都是從廣東惠州寄來的,我按時間把信排了排序,摸摸信封,感覺都很薄。我先拿起了第一封信,寫信的時間是2002年6月12日。
信不長,首先是問了我的情況,問我有沒有因為不見了媽媽哭鬧,有沒有生病。另外主要是報平安的,她說她已經到達了廣東惠州,並且進了一家大型的服裝廠打工,現在還剛開始接受培訓,住的吃的都不錯,叫爺爺放心。
第二封信,寫信的時間是2002年9月5日。
媽媽說她很想我了,想知道我離開媽媽三個月來情況怎麽樣,說爺爺可以讓別人幫忙寫信回複她。另外她說她經過培訓,已經正式通過考核上班了,工資有1000塊,公司包吃住,她拿到第一個月工資後就會寄錢回家,讓爺爺給我買點新衣服和好吃的。
第三封信,寫信的時間是2002年10月6日。
媽媽說她不會在外麵找人的,雖然爸爸不在了,但我是她的孩子,她不會拋棄我不管的。說爺爺以後不要再勸她找別的男人了。
第四封信,寫信的時間是2002年12月22日。
媽媽說她一直沒有收到爺爺的回信,問我的情況怎麽樣?爺爺的身體情況怎麽樣?
總共就這四封信,看起來爺爺就回了封讓媽媽重新找人嫁了的信,媽媽後麵不知道是不是重新嫁人了不寫信來了,還是後麵寫來的信弄丟了,我就不知道了。
看到媽媽的這些信我是有點失望的,但我其實對她也沒有什麽印象了,那時候太小,我小時候的印象是從跟著爺爺生活開始的,後麵就是進入“夢想之家”後的快樂記憶了,我來那之前的童年是不值得回憶的。”
金亮城看到這裏總算大概了解了小宇的家庭狀況,雖然原因不一樣,但小宇跟他一樣從小也個沒有父母疼愛的孩子,而且比他更慘的是他爸爸的身份還是一個殺人犯,當然在小宇現在看來是值得懷疑的,他馬上準備調查了。於是金亮城馬上點開了下一天目錄——裏麵也是個ord 文件。
“今天,我去找同村的毛彩鳳,也就是當年證詞說曾看到一個人拿著砍柴刀在湖邊追趕一個年輕人的證人,她的證詞對警方的影響很大,因為她是一個真正的跟案件雙方無關的第三者,不像我媽的證詞是有利於我爸這邊的,而潘成成和王浪的證詞是有利於李天一的。
在去找她之前,我做了一下分析,那就是毛彩鳳如果當年說謊了,她的動機是什麽?首先,有可能她被人買通了;第二,她恨我爸或我家庭的其他人;第三,純粹是好事之人,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對於第一,二點我我不可能直接問她,也想不出什麽方法能很快能查清,我就決定先接觸一下她,看看她是不是一個會亂說話的人。
我去找她,當然也絕對不能以金宏明兒子的身份去找她,幸好我離家多年,身高和外貌已經有了巨大的變化,平常又沒回來過,她不可能認得出我。於是今天我以一個外地遊客的身份偶遇了她。
我問她這一塊哪裏適合遊泳,她說這要看我遊泳水平怎麽樣了?我說我水平一般,平常就在遊泳館遊一遊,外麵這種大湖泊還真沒遊過。她說那你要小心了,這萊西湖裏可是淹死過人的。
我故意露出了難以置信的神色,表示不相信她說的話。
於是她就口若懸河地說起來她在十多年前親眼目睹了一個年輕人在河中溺死的場景,什麽撲騰、掙紮等等細節都給說上去了,還說她要是會遊泳她就跳到河裏去救那年輕人了。
我為了做更進一步確認,就開玩笑說她是瞎編的吧,她有點生氣,馬上脫口而出死者叫李天一,叫我自己上網查查是不是有這回事。
我故意裝作上網查了一下,肯定了她在這裏確實發生過淹死人的事,但是說死者淹死時候並沒有人發現啊,好像是下午在很多人找的時候才浮上水麵被發現的。
她一下子被問住了,但是她並沒放棄,她側個頭想了一下說道,應該是網上的報道不全。當時這裏還來過攝影的愛好者,一整天都在這一帶拍湖景,拍鳥類,說不定還把死者淹死的過程都拍下來了呢?
我從她前麵添油加醋地描述看到李天一在湖裏淹死的細節就知道她是個愛說謊的人,因為前麵爺爺的信裏隻是提到她說看到一個人拿著刀追趕一個年輕人的場景到湖邊,並未提及她看到了人淹死的過程。
因此我就開始懷疑她向警方的看到個人拿著刀追趕一個年輕人的場景到湖邊的證詞也許也是誇大其詞的,那反過來我爸媽說的隻是把李天一他們趕跑了的話就更可能是事實。但這並不足以作為能推翻舊案的證據,我需要的是更直接的證據。
雖然毛彩鳳看來是個愛說謊和添油加醋的人,但她提到當時有人在這裏攝影的細節還是引起了我的注意。看她剛才這麽專注回憶的表情,我相信她不是瞎編的,也許什麽時候她真看到有人在這裏攝影,但是不是案發當天卻不好說了。於是我就問她那個攝影師是他的還是女的,大概多大。她告訴我說當時看起來是個大概三十來歲的年輕人。
反正我也沒有其他更好的渠道,我現在也有充足的時間,所以我就想通過試著找找這位攝影師來找當年湖邊發生事情的線索,因為如果這位攝影師真的當天整天在這一帶拍攝的話,他真有可能無意中拍下當時湖邊發生的一些事情,比如當時我爸有沒有在追逐李天一的畫麵,比如李天一怎麽掉入湖裏的畫麵,比如李天一在湖裏掙紮的畫麵等等。
既然這個攝影師要整天在這一帶拍攝,那他很可能在這裏住過,而這裏也正好有一個叫“萊西豪邦大酒店”的賓館當年就已存在,我就決定馬上到那裏去查一查是否有這樣一個攝影師曾經住過。於是我就謝過了毛彩鳳,往萊西豪邦大酒店趕去。
也許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萊西豪邦大酒店從1999年建成起就已采用了當時先進的酒店管理係統對住客進行登記和管理,而且還把曆年的客戶信息都保存的很完好、很兼容,而我當天碰到的又是一個極好說話的經理。
當我騙他說我爸因為要拍攝萊西湖在2001年7月24日或25日在這裏住過並對他們酒店的服務非常讚賞,對他住過的客房非常滿意,我現在也想住他住過的客房的時候他熱情地幫我查起了當時入住旅客的信息,問我爸叫什麽名字。
我隨便報了個名字,他說沒查到,問我是不是訂的人不是他,或是團體預訂的。當時入住酒店確實還沒實名製,並不需要每個人拿身份證登記。
於是我說可能是他們單位同事訂的,酒店經理就讓我自己看了那兩天登記的入住人名單,我隨便指了一個,同時悄悄的用手機錄下了那兩天登記入住人員的名單和聯係方式。
入住酒店以後,我根據拍攝到的名單逐個去聯係那些名單上的人,在聯係到一半的時候竟然真的碰到一個攝影師,他的名字叫蔣家良,家住江蘇省無錫市,2001年7月25日他就在萊西湖河東店村一帶拍攝湖景。
當然他現在隻記得在那裏拍攝湖景大概的時間是夏季,但結合他的入住時間,應該就是毛彩鳳說的那個攝影人。
我非常誠懇地跟他說我正在做萊西湖二十年來的環境變遷的研究,需要一些以前萊西湖的照片,希望他能幫我一些,他慨然應允,但是說當天拍了幾千張照片,問我要什麽樣的。
我聽到他當天拍了幾千張照片,非常高興,內心對他拍攝到當年跟那個案子當事人相關的活動軌跡充滿了期待,於是我跟他說我希望到他那邊看著照片自己挑一些,他說非常歡迎。我於是就決定了後天就出發去江蘇無錫見蔣家良。”
看到這裏,金亮城終於明白了小宇去江蘇的原因了,根據後麵小宇給他發的信息,他知道小宇一定是在蔣家良那裏發現了關鍵的證據可以證明他爸爸無罪。於是他迫不及待地打開了這個文件夾,在這個文件夾下除了發現ord文件外還發現了好幾張圖片文件。
金亮城還是先打開了那個ord文件。
“今天來到了蔣家良先生的家裏,他非常儒雅,也非常好客。他家裏牆壁上掛滿了各式各樣,各個地方拍攝的作品,有風景畫也有各種動物。他熱情地跟我介紹了他的攝影曆史,原來他從一九九零年就開始攝影,到如今已經超過了三十年,現在是江蘇省攝影家協會的會員。
聽說我的來意後,他就早早把當年在萊西湖拍攝的照片在電腦裏準備好了,讓我自己邊看邊挑,我對他的支持非常感謝。然後就按照他當天拍攝的時間順序看了起來。
怪不得毛彩鳳會對蔣家良這位攝影師這麽有印象,我發現他在7月24日下午和7月25日早上在河頭店村拍了很多農村建築、人物、牲畜方麵的照片,大概毛彩鳳在村子裏就看到過他,說不定還跟他攀談過。
更讓我吃驚的是,蔣家良的好幾張照片中還出現了三個年輕人的身影,雖然他們僅僅是作為建築的配角,但有遠景,也有近景。他們的長相雖然不是很清晰,但身高和穿著依稀可辨,在幾張照片中一起出現讓我有理由懷疑他們就是當天案發時的三個年輕人李天一、潘成成和王浪。
隨著時間往後,後麵的照片大多數變成了山景,還有山裏的各種昆蟲和鳥類的特寫。根據山的相對方位,我能猜想當時蔣家良正在通過村子裏的山路往裏麵的湖邊走去。
再往後出現的照片就是從山上俯視萊西湖的照片,有正常倍距焦距拍攝的湖麵,也有拉近焦距拍攝的湖麵,蔣家良從不同的角度和方位拍攝了大量以湖麵為主要對象的照片。
根據夏季太陽的高度,拍攝這些湖麵的照片,我推測時間已經到了9點之後。我又往後看了幾十張照片,突然在其中一張照片處看到了三個人影,雖然照片中的三人很小,但從姿態上看是在走路,而從穿著衣服的顏色上看應該正是在稍早前出現在河頭店村裏的那三個年輕人。
而那時候的時間,我根據前後幾張照片中出現的太陽高度,推測應該已經在10點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