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遭遇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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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唯一的沒受傷的男人,正要回答我的問題。
    “哢哢…………”
    我卻是聽到身後的方向,傳來了手動步槍拉動槍栓的聲音,隨後便感受到即將被人攻擊的警兆。
    以我現在的聽力,居然沒有提前聽到腳步聲。看來對方離我的距離,應該也並不算近啊。
    “砰!………”
    當槍聲傳到我們的位置,我早已經朝著右邊一個翻滾,回頭看時,河裏的水麵上已經濺起了一朵水花。
    “啾………”
    奶奶的,差點還真讓人偷襲了!我按照那水花和我剛才所坐的位置,迅速便鎖定了槍手所在的大概地點。
    “砰砰……砰…………”
    “啊……………”
    扭過頭來反手連續三槍,分別打中了那個女人,和另一個男人每人一條腿。戴克因為是手臂中彈,所以我在他的腿上也補了一槍。
    原本還沒受傷的一男一女,終於也痛喊出聲。
    然後我借助竹林的掩護,迅速便跑向了東南邊。並且一邊奔跑,一邊注意觀察著那槍手大概位置的方向。
    因為東邊已經是山體,迂回的同時,我的位置已經越來越高。讓我哭笑不得的是,當我到達那槍手側麵的時候,發現那家夥竟然也是一個二逼。
    因為我現在的位置是居高臨下,而他所在的地方,又隻有前方有灌木,左右和後麵都是一片空白。所以我選擇的,是一個能清楚看見他的位置。
    我都迂回到他的側上方了,他居然還仍然趴在一處灌木叢後。透過灌木叢的空隙,聚精會神的瞄準著火堆的方向。
    也許他還在等待著,我這個獵物的出現吧!可別說,如果從火堆方向朝他這邊看,的確是很難看到灌木叢後麵有人的。
    他用的槍因為大半截伸進了灌木叢,所以看不出具體的款型。不過從他手裏老舊的木托,加上剛才槍栓的聲音。可以再次確認,這的確是老式的非自動步槍。
    可惜我的m99放在了先前的竹林裏,不過對付他也沒有那個必要。我摸到了離他不足40米遠的地方。
    “砰砰………砰…………”
    第一槍打中他右手的手背,我他右手在自然反應之下,竟然還扣動了扳機。然後吃痛的甩開後,露出了左手。
    於是緊接著,我第二槍便打中了他左手的手臂。p320的空尖彈,30多米距離直接打在手臂上!
    我敢保證他在骨頭碎裂的同時,子彈肯定也已經完全變形,甚至碎開。無論是先前的戴克,還是這個二杆子的狙擊手。
    他們的手臂就算在外界,恐怕都很難治療。至於在這個毫無醫療條件可言的地方。
    嗬嗬,要麽忍痛砍掉手臂還能賭一賭,要麽就等著承受生不如死的折磨吧!
    我兩三個縱躍直接跳過灌木叢,落到他的身邊,這個人白頭發藍眼睛白皮膚。直到我擰著他站起來,他才發現已經落入了我的手中。
    不過當我從灌木叢裏,拉出他的步槍時。哪怕是現在的我,也仍然後怕汗毛倒豎。
    那是一把7.7毫米口徑的,恩李菲爾德步槍。它還有一個很多人都知道的別稱,叫做英七?七。
    雖然同樣是非自動,但是這把槍在非自動步槍中,算是非常先進的了。它能達到十發的彈容量,有效射程接近一千米。
    我重新看了一下河邊的火堆,從這裏到火堆,恐怕也就400來米。可以想象,假如他離我的距離再遠一些,超過700米以上。
    一旦我聽不到他拉動槍栓的聲音,而它的子彈速度是超過800米\/秒的,也就是說當我聽到槍聲時,其實我已經中彈了。
    當我拎著大胡子重新回到火堆旁,先前小臂中彈的戴克,又已經躲了起來。我嘴角輕笑,為了不再浪費子彈。
    我在大胡子狙擊手的後腳彎上,砍了一刀,然後將他留在火堆旁。
    順著地上的血跡和空氣中的氣味,我輕而易舉便在河邊朝下遊方向,不到100米的一處草叢中,把戴克揪了出來。
    “oh, my goodness, please don\\u0027t kill ise we won\\u0027t attack wood city again in the future!
    we will never kill a person from woodtown again!”
    (哦,天呐,請不要殺我。我保證以後我們不再進攻木頭城了,我們再也不會殺一個木頭城的人。)
    他因為語速太快,我這點水平聽起來就比較吃力了。回到火堆旁,我再一次和他們打開了友好會談模式。
    過程中那女人多次請求我放過她,並且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告訴我,說她和代客幾人根本就不是一路的。
    “shut up, i\\u0027ll ask who speaks”
    (閉嘴,我問誰誰才說話!)在我大聲的嗬斥之後,場麵終於安靜了下來。
    根據幾人的供述加上我的腦補,這個叫戴克的人,是父子三人一起流落到這個島上的,而且來了已經有十多年了。
    可別說,真要推算時間的話,還的確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左右那些年代來的。
    他們因為三父子都有左輪手槍,所以到了這裏後,便快速在他們的小團隊裏,做上了領導人的角色。
    不知道是不是碰巧,他們給自己的部落命名為:“太陽部落”
    而且這些年下來,哪怕他們做了很多的惡事。但隨著手裏的人越來越多,依附他們的人也越來越多,所以他們的地位反而還越來越穩固。
    不過據我所知,真正那個年代的m國西部牛仔,和電視裏演繹出來的,其實是有很大差距的。
    其實那個時代的牛仔,帶槍的少之又少,大多數都是幫別人趕牛打工仔而已。至於快意恩仇,那就更是扯淡了。
    而從他的表現甚至穿著來看,更多的卻像是在模仿,電視裏的牛仔而已。所以之前我把它稱為了山寨牛仔。
    也許他們打造牛仔文化,也是一種有利於團隊凝聚力的想法吧,誰知道呢。
    據他說,他們先是在東邊的大山裏,抓到了幾個卞家的子弟。然後第一次放了一個人回去,讓卞家的人用女人和糧食來贖人。
    沒想到第二次,卞家竟然直接來了個長老。從他們對外貌的敘述,應該就是卞高宏無疑了。
    而且從卞高宏和之前幾人的表現來看,他除了卞卓、卞樂詠、和卞樂欣之外,先前被戴克幾人抓住的,也應該是卞高宏的子女。
    所以這一次,戴克感覺手裏的籌碼夠大了!於是再次放走卞家一個下人回去報信,而且這一次他們要求,卞家寨的族長必須親自出麵來談判。
    我再次問了他們的目的,他說這次他們想要抓住卞家寨的族長。以後他們的部落和卞家寨,必須合並為一個整體。
    事實上他們最終的目的,是想要一步步奴役整個卞家寨。從他所說的字裏行間,我能感受到幾個信息。
    第一、卞家寨其實是有自己開墾良田,種植糧食的。當然,對於這種紮根的寨子來說,這一點或許並不稀奇。
    第二、兩邊部落應該是積怨已久了。
    我好像有一種,他們原本是分河而治,但是大河以北的戴克他們,卻渡過大河南邊,跑到東山裏來偷襲抓人感覺。
    特別是想著如果他們接下來聯姻……………
    我當即起身就給了戴克一腳,這一腳我用了幾分力道。那戴克當場就嘴裏噴出來一口鮮血。
    然後沒過多會兒,他褲子裏也已經開始有了血跡。然後我用癟腳的英語,連說帶比劃的表達:
    “我現在給你們最後一次,也許能夠活命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