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我願做一支手電筒

字數:3811   加入書籤

A+A-


    3q中文網 www.3qzone.io,最快更新和特工美女在荒島的同生共死 !
    我把背包和步槍都放在了一邊,借著夜色的掩護,摸到離火堆近一點那個帳篷的旁邊,歪著頭看去。
    隻見那火堆旁圍著三男一女,等我偷聽到他們的說話,我才發現年輕人出來拚爹。中年人出來,原來拚的就是關係。
    從他們的談話可以聽出來,那三個五十多歲男人都是開學堂的老板。
    而那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就更不得了了,她們的衙門好像是專門管學堂的。
    從的談話中可以聽出,他們好像正在圍繞著,各自跟馮家的關係為主題講故事。
    其實這也很正常,有共同關係的人碰在一起,肯定是要聊到這個共同關係點的。不過他們的故事,好像卻又講得不是現代。
    那個姓陳的最先講,說是從前在蜀地有一個學堂老板的兒子,和縣太爺的兒子一起,把一個寒門學子欺負死了。
    縣衙門的仵作當然知道該怎麽做了,盡管屍體是趴在地上的,卻胸前背後和頭頂都有明顯的傷痕。
    但仵作還是昧著良心說是死者淘氣,爬到屋頂摔下來給摔死的。可是那個朝代的百姓已經比較開化。
    他們已經有了一些模糊的是非意識,於是鬧的越來越凶。眼看著就要包不住了,還好那個學堂老板認識姓馮的。
    於是馮家一句話,郡府衙門的仵作前來,直接把死者除了胸前以外,其他不同位麵的傷痕全部認定為屍斑。
    並且派出了軍隊對那個地區進行管控,有老百姓上街的都要嚴加盤查。
    敢亂說話的全部抓起來,必須保證不再說話了才放回家,否則就一直關押。
    可是再後來還是有戲班子幫忙,從戲文裏唱到了州府衙門。結果因為縣郡兩級都有了統一的認定,加上又有馮家從中周旋。
    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幾級衙門統一認定,是死者家屬為了多要賠償,無理取鬧造謠生事,就連戲班子也一起倒了黴…………
    陳老板的故事剛剛講完,其他幾個老板就對他一陣吹捧:
    “陳老板果真厲害啊,你講的這個故事我都還記得…………”
    “是啊,那時候好像已經都鬧到天下皆知了吧。連那個朝代的戰車,都開到菜市口去鎮壓那些刁民了!”
    “看來陳老板跟馮家的關係,的確不一般啊。那件事情沸沸揚揚那麽大,居然都請到了馮家出手,真牛逼!”
    看得出來,那姓陳的學堂老板,心裏對這些恭維其實很受用。但還是故意謙虛的對姓吳的老板說道:
    “唉,我對於馮家來說,始終隻是外圍依附而已。真要說道關係走的近,吳兄和馮家的關係應該更近吧?聽說你那個故事可是更加轟動啊?”
    可能是我他媽想象力豐富,明明人家講的故事是古時候的。但是看著那姓陳的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而且還多次提到馮家。
    我他媽不自然的就把這件事情,跟某件幾年前的新聞給對上號了。這時又聽那姓吳的謙虛了兩句:
    “哎,哪裏哪裏,其實我要講的這個故事,雖然是發生在古時候,但現在想起來都仍然還心有餘悸啊!”
    然後他也講起了故事。說是在幾千年前有一個朝代,也是因為政權穩定,老百姓安居樂業,民心思治。
    當時在黃梅州有一個開學堂的老板,他一個親戚的孩子在學堂裏讀書。那個年代的學堂,學生年紀也是大小不一的。
    那親戚家孩子仗著學堂老板的關係,自然而然就成了孩子頭。有一次,據說他叫了六個年齡大的孩子,把一個農夫的兒子給弄死了。
    因為那學堂老板也是個八麵玲瓏的人,所以一開始縣衙門的捕快和仵作,就想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糊塗了事。
    他們把死了兒子那個農夫,打得連衣服都一起被打爛了。農夫被逼無奈,顧及到其他家人的安全,
    當時隻好承認了兒子被人打死是謠言。可是太平時期的百姓,那人命案就是大案呀,所以當地百姓還是把事情給鬧大了。
    最後那學堂老板為了自保,也隻好投靠了當時一個姓馮的大家族。也不知道那姓馮的世家是怎麽操作的?
    最後的結果更是侮辱了百姓的智商,各層捕快和仵作給出的結果是:
    農夫的兒子是跟另一個,相同年齡的小孩玩遊戲,不小心被肩膀給碰死了。然而,更加讓人啼笑皆非的是:
    其他幾個參與的,年齡大一些孩子,竟然可以互相作證,證明大家都沒動手!
    在那種朝代裏,規則本來是統治者為了便於管理,專門給被統治者單方麵設立的,所以統治者本身根本不用遵守。
    於是農夫毫無意外的銷聲匿跡了,再也沒有了消息………………
    不得不說,我他媽腦子鐵定了是有點問題。人家明明是講的古代的故事,可是我卻又一次憤怒的捏著拳頭,給它對上了號!
    姓吳的說著,又客氣的把接力棒傳給了那個,姓劉的學堂老板以及那個女人。
    而接下來那個姓劉的老板所講的故事,更是讓我直接暴起!據他說,古代吃人肉的朝代根本數不清。
    但是有一個朝代,貴族們對心肝脾肺腎特別敢興趣。所以在那個朝代裏,心肝脾肺腎就變得很值錢。
    而這個古代故事的主人公姓古月,名三金。一個剛剛還俗的光頭和尚,偷走了古月三金。
    可是後來因為古月家裏找的急了,還有很多心地善良的人,也一起幫著尋找。眼看事情越鬧越大。
    於是那個姓劉的學堂老板,就給那個光頭和尚出了主意。讓他找根繩子把那小孩給掛起來,至於其他的都不用管。
    那個姓劉的學堂老板說,自己跟馮家的人有來往。那和尚一聽,直接就放放心心的照做了……………
    至於內髒還在不在?其實誰也不知道。不過毫不意外的,仵作檢查後說內髒都還在。而且又毫不意外的,又變成了自殺。
    (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煩,這個古代故事不便細述)
    雖然這些故事沒有一件,能和我扯上關係。但是在我的心裏,卻照樣有個聲音在反複念叨著:
    “這裏是荒島,是一個脫離規則之外的地方。所以在這裏可以隻講對錯不談規則!
    如果有陽光照不到的角落,我就做那支手電筒吧!”
    哪怕那個女人的故事還沒講,我已經拔出了史泰龍刀。因為我覺得她們既然能在一起,她的故事估計也好聽不到哪兒去!
    我他媽已經不想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