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章 打倒你吃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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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個喪屍中,那些胳膊大腿粗有力氣的,全都擠到前麵,擠進酒吧裏了。
酒吧,被我一把火點燃,烈焰騰空。他們再想擠出來,可就沒那麽容易了。
因為酒吧的門口,還有很多沒擠進去,等著排隊進場的喪屍,堵在那裏。
他們可不在乎酒吧裏是不是著火了,不在乎擠進酒吧的那些家夥是不是已經火燒屁股了。他們就是想進去。
據說,喪屍因為變成喪屍以後,沒有了腦子,所以性格變得格外倔強。不達目的永不罷休。
我從洗手間的窗戶裏爬出來,爬進酒吧旁邊的小巷。巷口,能看見烈焰衝破酒吧的門窗,熊熊燃燒的映出的火光。
小巷的另一邊,是個死胡同。
坑爹啊!
這還不算最坑的。
小巷裏,還有一個十幾歲的小喪屍,在那裏晃悠。
親,是因為那些大個喪屍不講團結友愛,讓你擠不到前麵,你才躲進小巷裏哀傷難過?
小喪屍可看不出哀傷難過。看到我的瞬間就來了精神,伸出兩隻手衝著我猛撲上來。
這家夥,個子不高,樣子倒挺凶狠。
我一隻手按住他的腦袋,防止他撲咬上來。另一隻手抄起他的腰,把他從洗手間敞開的窗口丟了進去。
你歲數我不欺負你是小孩子。但是你也別想咬我。
小喪屍趴在窗台上,衝著我齜牙咧嘴發出呼呼的聲音。
你知道你想擠到酒吧裏湊熱鬧。我替你開了個後門不用排隊。我學雷鋒,不謝。
解決小巷裏的小喪屍容易,可是巷口外麵那些大個的,怎麽辦?
烈焰從酒吧的門窗燒出來,燒到街上。
堵在門口的那些喪屍沒了目標,分散在背街的路麵上,躑躅徘徊。想要離開這條背街,就隻能從他們中間穿過去。
可是街麵上,至少還有二十幾號人呢。
我躲在黑暗的小巷裏,瞄著外麵的那些身影。
要不,我也裝個喪屍?
喪屍變成了喪屍,就在沒有身份地位的概念。不在乎你是一身西裝領帶,還是挎欄背心大褲衩。隻要你是喪屍,是他們中間的一員,就不會遭受攻擊。
可是,他們又是怎麽分辨誰是他們的人,誰又是陌生人?他們既不能掏出會員卡驗明身份,也沒有“天王蓋地虎寶塔鎮河妖”的江湖切口。
所以,他們還是用眼睛看的,加上鼻子聞。
看,無非就是走路蹣跚些,耷拉著腦袋始終做出一副冥思苦想裝。
聞,我在酒吧裏灑了一身的白酒,我自己聞起來都覺得嗆人。更別說那些喪屍了。
我知道假扮成喪屍,從那些家夥當中穿過去,其實挺冒險的。
可是,我也隻剩下這麽一條鋌而走險的出路了。
酒吧被我一把火點著了,很快整棟樓都會跟著燒起來。小巷緊挨著酒吧,根本逃不脫遭到覆滅的結局。
不想在小巷裏被燒死,就得離開。
我瞄著巷子口外麵一個喪屍的樣子,側轉身體低下頭,開始一步一捱地向外走去。
有關喪屍的所有一切,就連最靠譜專家都是用猜的。我能做的,當然也隻有開動腦筋,做出縝密的推測。
隻是,推測永遠都是推測。需要經過事實的檢驗,判斷它是真理,還是謬誤。
我學著喪屍的樣子走出小巷,迎麵一個喪屍擋住我的去路,揚起他的那張臉衝著我,不停地打量著。還緊著鼻子用力吸著氣。
我知道他是在做出判斷,麵前這個家夥到底是他們一路人,還是妄圖打入他們內部的奸細。
離著很近,我甚至能聽到他抽動鼻子時發出的,吸溜吸溜的聲音。
我很想一拳掄過去,砸爛他的鼻子。
可是我不能。
我要克製,克製湧動在內心的衝動。要學著喪屍的樣子,一邊晃悠著,從那家夥身旁走過。
我身上帶著嗆人的酒味。燃燒的酒吧冒出滾滾濃煙,空氣中更是充斥著焦糊的味道。
所以就算那個喪屍的鼻子再靈敏,還能從我身上聞出什麽不一樣的味道。
事實上,他還真的就聞出了一些不一樣的味道。隻是,他自己也不確定是什麽。所以他尾隨著我,不停地抽動著鼻子聞著,嗅探著,想要搞清楚。
曆史上,具體來說是在戰國的時候,有一個很神奇的家夥名叫呂不韋。
呂不韋是個大財主,巨有錢那種。有錢的呂不韋還喜歡聽故事,於是他收集民間故事寫了一本故事會,叫呂氏春秋。
其中,就記載了一個逐臭之夫的故事。
說有個人身上奇臭,家人嫌棄鄰居嫌棄,沒辦法就自己跑到海島上獨自居住。可是偏偏就有一個人喜歡聞他身上的味道,每天追著他,攆都攆不走。
跟在我屁股後麵的那個家夥,就像呂氏故事會裏麵那個逐臭之夫一樣,一路跟著我攆都攆不走。
而且,我真的拿他毫無辦法。
我又不能跟他擺事實講道理。告訴他其實我已經離開江湖很多年,真的不再收小弟了。告訴他其實我更喜歡女孩子,從來不跟男人攪基。告訴他如果再跟著我,我他媽就對他不客氣!
那家夥不但跟著我,到後來竟然開始對我動手動腳了。
太可恨了!
我一閃身,拐進旁邊居民樓的樓道裏。那家夥緊跟著我,追進來。
見過耍流氓的,沒見過你這麽死纏爛打,追著人家屁股耍流氓的。
今天,我就教訓教訓你這個臭流氓!
我回轉身體,掄起的拳頭已經狠狠地砸在那家夥的臉上。
那家夥被我一拳打在臉上,身體晃悠著,向後倒退。
喪屍之間,遇到事情時爭先恐後互不相讓。可是在平時,彼此相處還是很融洽的。
所以那家夥突然被我一拳打在臉上,身子不停向後退著,臉上更是一副懵逼的樣子。不知道自己為了什麽,就挨了這一下子。
我根本沒給他時間去想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而且,喪屍變成了喪屍,就已經沒了腦子。就算我給他們時間,他們還能想清楚什麽事情?
眼見那家夥向後退著,我飛起一腳踹到他的胸前。這一腳,踹得他失去了重心,噗通一聲摔倒在地上。
他一下就火了。
換做你在大街上,被人平白無故地連打帶踢,你能不發火?
那家夥喉嚨裏發出嗚嚕嗚嚕的聲音,撐著身體往起爬。
我怎麽敢讓他爬起來?
他的個子比我都高。那麽個大家夥,個子大手臂長,跟之前小巷裏那個半大孩子可不一樣。
讓他找到機會還手,我根本打不過他。
我跳起來狠狠地踩到他的身上,把他踩倒在地上。他家夥就那麽一邊發出呼嚕呼嚕的聲音,繼續掙紮著往起爬。
我從不是一個凶狠的人,更談不上殘忍。我從沒想過,我也會像現在這樣,對著一個已經倒地的家夥,接連下狠手。
可是,我要是動了惻隱之心,讓他爬起來,說不定就會被他按倒在地。
到時候被強行表白、被強吻、強行攪基,都是小事了。就怕他克製不住對我的愛,把我吃了。
我決不允許自己被一個喪屍吃掉。說出去太丟人了。
不丟人嗎?
大家在一起交流死亡心得。你是因為交通意外,他是壽終正寢,輪到我時竟然是被人吃了。
你能想象得出,現場所有人在一瞬間都噤若寒蟬的樣子嗎?他們看過來的目光中好像充滿了同情,更有感情充沛的家夥在一瞬間就變得淚眼漣漣。可是他們所有人,在內心深處,其實都已經笑抽過去了。就因為我,是被一個喪屍,追到了,推倒了,一口一口吃掉了!
不,絕不!
我抬起腳,狠狠地踹下去,把那家夥踹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