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什麽世界?老頭凍死在店門口,判賠4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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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蛻搖搖頭。
清官難斷家務事。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回到房間。
簡單洗漱一下。
一身疲累躺在床上。
沉沉睡了過去……
一覺就睡到天亮。
吉蛻起床。
感覺全身都充滿了力量。
吉蛻洗臉刷牙後。
下樓去吃點早餐。
走出一層樓梯間。
隻見一群人圍在樓下便利店門口。
大約七八個人。
指指點點。
議論紛紛。
“發生了什麽?”
吉蛻趕緊小跑過去看看。
這家便利店的老板很好的。
就是上次女店員監守自盜偷華子。
還給她結清工資放她走的那個老板。
隻是。
這時。
老板正一臉無奈地站在便利店門口。
攤著手向眾人訴苦。
“老板,發生了什麽事?”
老板看到吉蛻。
搖搖頭。
歎了口氣。
“走吧走吧,沒什麽好看的!”
老板驅散了圍觀的人。
吉蛻以為他也要驅散自己。
畢竟這是人家的地方。
轉身就要走。
“欸,吉蛻,你留下!”
“那些都是閑著沒事幹的人,跟他們說也是白說。”
說完。
老板把旁邊桌子上的一疊資料遞了過來。
吉蛻一看。
居然是法院的判決書!
嘻嘻一笑。
“老板,你這是犯了啥事了?”
“弄得還要法院判決這麽嚴重?”
中間的內容吉蛻選擇性不看。
翻到最後一頁。
“賠償李漢三家屬43萬元!”
吉蛻嚇得讀了出來。
驚訝地看著老板。
老板又一陣的唉聲歎氣。
“雞腿,你也是有幾十萬粉絲的人了。”
“應該有一定的公知,我就想讓網友們評評理,我有沒有做錯?”
吉蛻知道。
店老板這是要講他的遭遇了。
於是。
從旁邊端來一個木椅子。
端端正正坐好。
“老板,你說吧,大家都看著呢!”
老板自己也端了個凳子坐下。
“事情是上個月初發生的。”
“你知道了,我這個便利店得虧是自己的房產,要是租的房子,那房租能嚇死人,根本就賺不到什麽錢。”
“那天晚上,差不多十一點多吧,外麵這路上已經沒什麽人了。”
“店員已經下班,我也是收拾一下,準備關了店門,回去睡覺。”
“這時,外麵來了一個人,是我們隔壁街的一個老頭,叫李漢三。”
“當然,我是不認識他,隻是見過而已。”
“他說,能不能讓他進來店裏坐會,外麵很冷。”
“我當時也是整理好了,準備回家,就叫他回家去睡覺。”
“他當時也沒說什麽,我關了店門就回家去了。”
“我回頭看看,李漢三在路上走著,我當時想他應該是聽了我的話,回家去了。”
“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來開門。”
“這老頭居然蜷縮在我店門口,死了!”
說完。
老板又攤攤手。
“雞腿,你說,這關我什麽事啊?”
吉蛻聽得很仔細。
略微思考一下。
“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員。”
“不過,按正常我們老百姓的思維,老板你確實沒有什麽錯啊!”
聽了吉蛻的意見。
老板總算呼了口氣。
“嗬嗬,你也是這麽認為的吧?”
“可李漢三那些吸血的家屬不是這樣認為的。”
“他們認為,我作為便利店的經營者,在那寒冷夜晚,應對無處可去的李漢三伸出援手。”
“就因為我拒絕讓他留宿,導致了他的死亡!”
“於是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我賠償92萬元……”
吉蛻點點頭。
“老板,我也同情你啊,這老頭不是隔壁街住的嗎?”
“怎麽會無處可去呢?”
“這些家屬還有臉說這話?”
店老板給吉蛻豎起大拇指。
“就是啊!”
“明明自己有家,不回去,家屬也不來找。”
“或者,如果是家屬把他趕出了家,那死了也不能賴在我頭上吧?”
“真當我是冤大頭,錢是大風刮來的啊?”
吉蛻感覺確實有些棘手。
看著判決書裏麵的內容。
在大學。
他學過一門法律課程。
對一些基本的法學常識。
他還是有所了解的。
判決書寫明了案件情況及法律依據。
根據法律。
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權利和義務。
但這也要求社會成員在可能和合理範圍內互相提供幫助。
客觀來說。
老板雖然有權決定誰可以進入他的店鋪。
但同時。
按照他的敘述。
法院估計會認為他存在未盡的救助義務。
比如讓老人進去坐坐。
喝點熱水啥的。
但這些,老板都沒有做。
做了一天活。
他急著回家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方麵。
根據侵權責任法。
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
是否構成侵權。
需要基於過錯責任原則進行判斷。
在這個案子中。
法院認為老板的拒絕行為,構成了對老漢三的侵權。
經過審理。
法院最終做出了判決。
判決書上也寫得很明白。
法院認為,老板對李漢三的離世負有一定的間接責任。
鑒於此。
法院判決便利店老板需向李漢三家屬支付賠償金43萬元。
【人氣+1……】
【人氣+1……】
直播間網友們剛剛上班。
正刷著視頻摸魚。
看到店老板的遭遇。
紛紛發表看法。
【老人凍死,兒女負主要責任!】
【法官應該下崗啦,又一個奇葩的判決!】
【露宿街頭沒人管,一旦出了車禍或什麽意外,家裏人來精神了】
【為什麽城管不帶老人去救助站?是不是也要訛他們一把?】
【老人無家可歸嗎?兒女呢?怎麽淪落街頭無人問呢?凍死後怎麽又有人訛便利店呢?法院應首先追責老人兒女的責任】
【如果這個老人在法院門口睡覺,你說法院能不能讓他進屋裏?】
【請問法官,你家去陌生人,你讓進來睡覺?\/笑哭\/】
【感謝法官,我學到了,等我老了不中用的時候,還能為孩子們最後賺個43萬】
【朱門魚肉臭,路邊凍死骨!】
【如果睡在銀行門口,可能要賠一千萬】
【搞笑,死了要賠償就有家屬了,露宿街頭時,這大爺的家屬在哪裏?】
【這個法官跟王浩法官是同學嗎?】
【必須上訴,店主沒這個義務,是老人兒女未盡贍養義務,應處罰其兒女】
【車站,銀行,政府大樓,哪個地方可以留宿?為啥就要求便利店必須收留呢?】
【真敢要啊,比獅子嘴還要大,\/強\/強\/強\/】
【道德綁架有用嗎?兒女還有臉讓商家賠償,商家應該反訴兒女,讓兒女賠償商家造成的心裏陰影,耽誤做生意,流失顧客等等多項費用】
【這是真的嗎?哈哈,不想要老人的孩子又又又找到一個發財之路】
【為什麽不追究家屬的遺棄罪呢?\/憤怒\/憤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