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什麽世界?老頭凍死在店門口,判賠4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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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蛻搖搖頭。
    清官難斷家務事。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回到房間。
    簡單洗漱一下。
    一身疲累躺在床上。
    沉沉睡了過去……
    一覺就睡到天亮。
    吉蛻起床。
    感覺全身都充滿了力量。
    吉蛻洗臉刷牙後。
    下樓去吃點早餐。
    走出一層樓梯間。
    隻見一群人圍在樓下便利店門口。
    大約七八個人。
    指指點點。
    議論紛紛。
    “發生了什麽?”
    吉蛻趕緊小跑過去看看。
    這家便利店的老板很好的。
    就是上次女店員監守自盜偷華子。
    還給她結清工資放她走的那個老板。
    隻是。
    這時。
    老板正一臉無奈地站在便利店門口。
    攤著手向眾人訴苦。
    “老板,發生了什麽事?”
    老板看到吉蛻。
    搖搖頭。
    歎了口氣。
    “走吧走吧,沒什麽好看的!”
    老板驅散了圍觀的人。
    吉蛻以為他也要驅散自己。
    畢竟這是人家的地方。
    轉身就要走。
    “欸,吉蛻,你留下!”
    “那些都是閑著沒事幹的人,跟他們說也是白說。”
    說完。
    老板把旁邊桌子上的一疊資料遞了過來。
    吉蛻一看。
    居然是法院的判決書!
    嘻嘻一笑。
    “老板,你這是犯了啥事了?”
    “弄得還要法院判決這麽嚴重?”
    中間的內容吉蛻選擇性不看。
    翻到最後一頁。
    “賠償李漢三家屬43萬元!”
    吉蛻嚇得讀了出來。
    驚訝地看著老板。
    老板又一陣的唉聲歎氣。
    “雞腿,你也是有幾十萬粉絲的人了。”
    “應該有一定的公知,我就想讓網友們評評理,我有沒有做錯?”
    吉蛻知道。
    店老板這是要講他的遭遇了。
    於是。
    從旁邊端來一個木椅子。
    端端正正坐好。
    “老板,你說吧,大家都看著呢!”
    老板自己也端了個凳子坐下。
    “事情是上個月初發生的。”
    “你知道了,我這個便利店得虧是自己的房產,要是租的房子,那房租能嚇死人,根本就賺不到什麽錢。”
    “那天晚上,差不多十一點多吧,外麵這路上已經沒什麽人了。”
    “店員已經下班,我也是收拾一下,準備關了店門,回去睡覺。”
    “這時,外麵來了一個人,是我們隔壁街的一個老頭,叫李漢三。”
    “當然,我是不認識他,隻是見過而已。”
    “他說,能不能讓他進來店裏坐會,外麵很冷。”
    “我當時也是整理好了,準備回家,就叫他回家去睡覺。”
    “他當時也沒說什麽,我關了店門就回家去了。”
    “我回頭看看,李漢三在路上走著,我當時想他應該是聽了我的話,回家去了。”
    “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來開門。”
    “這老頭居然蜷縮在我店門口,死了!”
    說完。
    老板又攤攤手。
    “雞腿,你說,這關我什麽事啊?”
    吉蛻聽得很仔細。
    略微思考一下。
    “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員。”
    “不過,按正常我們老百姓的思維,老板你確實沒有什麽錯啊!”
    聽了吉蛻的意見。
    老板總算呼了口氣。
    “嗬嗬,你也是這麽認為的吧?”
    “可李漢三那些吸血的家屬不是這樣認為的。”
    “他們認為,我作為便利店的經營者,在那寒冷夜晚,應對無處可去的李漢三伸出援手。”
    “就因為我拒絕讓他留宿,導致了他的死亡!”
    “於是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我賠償92萬元……”
    吉蛻點點頭。
    “老板,我也同情你啊,這老頭不是隔壁街住的嗎?”
    “怎麽會無處可去呢?”
    “這些家屬還有臉說這話?”
    店老板給吉蛻豎起大拇指。
    “就是啊!”
    “明明自己有家,不回去,家屬也不來找。”
    “或者,如果是家屬把他趕出了家,那死了也不能賴在我頭上吧?”
    “真當我是冤大頭,錢是大風刮來的啊?”
    吉蛻感覺確實有些棘手。
    看著判決書裏麵的內容。
    在大學。
    他學過一門法律課程。
    對一些基本的法學常識。
    他還是有所了解的。
    判決書寫明了案件情況及法律依據。
    根據法律。
    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權利和義務。
    但這也要求社會成員在可能和合理範圍內互相提供幫助。
    客觀來說。
    老板雖然有權決定誰可以進入他的店鋪。
    但同時。
    按照他的敘述。
    法院估計會認為他存在未盡的救助義務。
    比如讓老人進去坐坐。
    喝點熱水啥的。
    但這些,老板都沒有做。
    做了一天活。
    他急著回家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方麵。
    根據侵權責任法。
    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
    是否構成侵權。
    需要基於過錯責任原則進行判斷。
    在這個案子中。
    法院認為老板的拒絕行為,構成了對老漢三的侵權。
    經過審理。
    法院最終做出了判決。
    判決書上也寫得很明白。
    法院認為,老板對李漢三的離世負有一定的間接責任。
    鑒於此。
    法院判決便利店老板需向李漢三家屬支付賠償金43萬元。
    【人氣+1……】
    【人氣+1……】
    直播間網友們剛剛上班。
    正刷著視頻摸魚。
    看到店老板的遭遇。
    紛紛發表看法。
    【老人凍死,兒女負主要責任!】
    【法官應該下崗啦,又一個奇葩的判決!】
    【露宿街頭沒人管,一旦出了車禍或什麽意外,家裏人來精神了】
    【為什麽城管不帶老人去救助站?是不是也要訛他們一把?】
    【老人無家可歸嗎?兒女呢?怎麽淪落街頭無人問呢?凍死後怎麽又有人訛便利店呢?法院應首先追責老人兒女的責任】
    【如果這個老人在法院門口睡覺,你說法院能不能讓他進屋裏?】
    【請問法官,你家去陌生人,你讓進來睡覺?\/笑哭\/】
    【感謝法官,我學到了,等我老了不中用的時候,還能為孩子們最後賺個43萬】
    【朱門魚肉臭,路邊凍死骨!】
    【如果睡在銀行門口,可能要賠一千萬】
    【搞笑,死了要賠償就有家屬了,露宿街頭時,這大爺的家屬在哪裏?】
    【這個法官跟王浩法官是同學嗎?】
    【必須上訴,店主沒這個義務,是老人兒女未盡贍養義務,應處罰其兒女】
    【車站,銀行,政府大樓,哪個地方可以留宿?為啥就要求便利店必須收留呢?】
    【真敢要啊,比獅子嘴還要大,\/強\/強\/強\/】
    【道德綁架有用嗎?兒女還有臉讓商家賠償,商家應該反訴兒女,讓兒女賠償商家造成的心裏陰影,耽誤做生意,流失顧客等等多項費用】
    【這是真的嗎?哈哈,不想要老人的孩子又又又找到一個發財之路】
    【為什麽不追究家屬的遺棄罪呢?\/憤怒\/憤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