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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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成功被保釋。
兩個大漢被打得很慘,嚷嚷著要起訴歐文索償。
歐文卻說:“你把我朋友也打得很慘啊!這麽說,他也要告你們索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們就當無數吧。”
兩大漢想了半天,覺得有點道理,便放棄了糾纏。
金蘭殊卻覺得這個大漢有古怪,讓歐文盯著,看這兩個大漢是受誰指使的。
歐文便雇了私家偵探去跟那兩個大漢,很快就有了線索,並帶著線索回到了“雲想”的總裁辦公室。宋風時已經出院,便也和金蘭殊一起在辦公室裏討論公事,看到歐文進來了,便都看著他。
“我已經查到了。”歐文拿出了一張照片,“是一個叫做宙哥的人。”說著,歐文把一張照片放到了金蘭殊和宋風時二人麵前。
宋風時立即認出了這個人:“就是他!我當晚就是在酒吧看到了他和周翊翊在一起的。”
“那宙哥現在人在哪兒?”金蘭殊問道。
歐文回答:“他估計知道自己有份打了劉易斯的事情很容易被查出來,前幾天就跑了去國外了。”
“這麽靈通的嗎?”宋風時也有些訝異。
金蘭殊卻說:“現在是什麽意思?劉易斯打不得,我們小宋就打得?”
說著,金蘭殊又是怒氣衝天的:“必須要讓他吃個教訓!”
“他也是收人錢財而已。”宋風時可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
“你說得對。”金蘭殊點點頭。
宋風時訝異金蘭殊那麽容易被說服。
金蘭殊繼續說道:“他也是受人指使的,最應該吃教訓的就是那個周翊翊!”
歐文便說:“那我們也要雇人打他嗎?”
“歐文你說的是什麽話?”宋風時聽了,趕緊擺手,轉過頭又勸金蘭殊,“違法的事情咱們不能幹啊!”
“你放心,我不會這麽做的。”金蘭殊說,“太便宜這兔崽子了!”
“那……”歐文說,“難道要雇凶殺人嗎?老實說,這我真的覺得有一點過分。”
金蘭殊坐直了身體,不悅地說:“你們都把我看成什麽人了?我是黑社會嗎?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的!我可是個斯文人。”
歐文和宋風時一時都愣了一下,竟然沒接住這話。
不過,還是歐文反應比較快,立即說:“對啊!我也是這麽覺得的!老板可是正經人、體麵人、斯文人,怎麽會老想著打打殺殺呢?”
金蘭殊沉吟了一下,又問道:“你幫我約一下劉修斯。”
“約他?”歐文又想起之前和宋風時當時想拉劉修斯讚助,卻屢屢碰壁的事情了,“他可不一定會答應見麵。”
“這次他會的。”金蘭殊說,“咱們幫了他弟弟呢。”
歐文咂咂嘴,說:“可不是咱們約他弟弟去酒吧,他弟弟也不會被打啊……”
“誒你這人怎麽回事?”金蘭殊又上火了,“你怎麽說話呢?”
“對不起,我馬上去聯係劉修斯。”眼看著老板要發火,歐文立馬就溜了。
原本,歐文想起劉修斯那個冷淡又高傲的樣子,就覺得要黃了。沒想到,劉修斯的女秘書卻告訴他們,可以約時間談。
這真是意料之外了。
於是,金蘭殊和宋風時就與劉修斯在一處餐廳約了個午餐會麵了。
餐廳位於“傲鷹”大樓附近,主要是方便劉修斯來回。餐廳風格相當簡約,比較現代化,淺黃色的牆壁,淺灰色的瓷磚,金蘭殊和宋風時二人坐在深色實木的桌子旁,等待著劉修斯到來。
“你為什麽非要找劉修斯呢?”宋風時問道。
金蘭殊卻說:“你有沒有覺得每次周翊翊找我們麻煩都很容易,每次我們反擊都很險?”
“嗯……”宋風時回想起以往每一次因周翊翊而起的風波,都心有餘悸,“是的。”
“而且,我們的反擊對他來說傷得不重,他很快就能複原了。”
“是這樣沒錯。”
“他複原了,就對我們的恨意更深,更要置我們於死地。”金蘭殊對此也頗為困擾,“究其原因,就是因為他有座大靠山,財雄勢大,而我們——旁人看起來或者不錯——但對夔龍而言就是小土豆。他們要是打中了我們,我們就變土豆泥了,我們打中他們呢,他們卻隻是擦點皮。就是這樣,所以我們要對付周翊翊,還是得拿大砍刀。”
“大砍刀?”宋風時還在消化這個比喻。
“反正……現在劉修斯就是這把大砍刀,好死不死周翊翊自己還撞刀口上來了!”金蘭殊的語氣都有些雀躍,“我們一定不能放過這麽好的機會!”
言談之間,他們聽到包廂的門被打開了,便立即停止的對話,站了起身。
劉修斯麵帶一種不親切的微笑走了進來,他身邊還跟著一個助理。
“等很久了?”劉修斯問道,“我剛剛有些公事,所以來晚了一些。”
“沒關係,我們也沒來到多久。”宋風時主動地給劉修斯斟茶。
劉修斯坐下之後,又說:“上次我弟弟的事情,真是麻煩到二位了……對了,宋先生受傷不重吧?”
“已經康複了,謝謝關心。”宋風時笑著說,“lewis呢?他的腳好了嗎?”
“還在養著呢。”劉修斯淡淡答了一句,啜了一口茶。
“那周翊翊真是太不地道了。”金蘭殊便說,“你說平時對競爭對手那些小動作啊就算了,怎麽還打人呢?”
“周翊翊?”劉修斯似乎沒聽過這個名字,“這是什麽人?”
金蘭殊便解釋道:“這是夔龍集團老板的私生子,‘霓裳’品牌的老板。他和我、還有令弟都是競爭對手。之前他不就和我爭過吳郡廣場的鋪位麽?唉,說起來,他這人手真黑啊。給我安過商業間諜、找槍手水軍汙蔑我的產品有毒……現在還再創新低,居然找黑社會打人!你說,這種人是不是社會的毒瘤?”
“哦……”劉修斯卻說,“這麽聽來,你完全可以舉報他、讓他坐牢。”
“這不是沒有足夠的證據麽?”
“沒有證據,這種話就不能亂說了。”劉修斯帶笑說,“小心別人反過來告你誹謗。”
金蘭殊說:“隻是沒有‘足夠’的證據,不是‘沒有證據’。”
劉修斯便說:“那你有什麽證據?”
金蘭殊拿出了手機,說:“你加我好友一下,給你發個視頻。”
劉修斯說:“你直接用你的手機播吧。”
這還是金蘭殊人生頭一回被拒絕加好友。
真是丟臉。
但金蘭殊還是拿起手機,播放了三段酒吧的監控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