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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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風時在店裏吃完了四塊隻有指甲蓋大小的金箔巧克力,喝完了一杯熱騰騰的美式咖啡,便離開了門店。
    他站起來的時候,已經覺得狀態好了不少。
    當他走出了門店的時候,視線意外地停留在不遠處的一個男子身上。
    挺直得像是鋼筆一樣的體態、線條流暢的側顏——
    金蘭殊?
    宋風時的心漏了一拍。
    像是有所感應一樣,金蘭殊也將目光轉了過來,然後很快凝視住了宋風時。
    宋風時緊張起來,咽了咽唾沫,不知該不該打招呼。
    當宋風時仍在“大方打招呼”和“裝不認識”這兩個選項中猶豫不決時,金蘭殊已幫他做了決定一般地大步走來。
    好吧,既然金蘭殊走了過來了,他隻得揚起笑臉打招呼了:“是你?這麽巧?”
    世界上哪有這麽巧的事?
    但金蘭殊絕不肯承認自己是從資料庫裏看到宋風時在這個廣場工作才特意過來的。
    絕不承認。
    金蘭殊便斬釘截鐵地說:“是的,就是這麽巧。”
    宋風時還在幹笑著想該怎麽回答,金蘭殊卻先朝宋風時撇撇頭,說:“走吧。”
    “去哪兒?”宋風時沒反應過來。
    “逛街。”金蘭殊說,“買衣服。”
    金蘭殊的語氣還是沒得商量那種,宋風時隻得跟在金蘭殊身後,覺得自己活像個小跟班。
    金蘭殊像是想起什麽一樣,看了看腕表,又瞥宋風時一眼:“你這麽早下班?”
    說起來,剛剛金蘭殊還特意去了寶梵琉的門店一趟,卻沒見到宋風時,撲了個空,沒想到卻在準備放棄的時候遇見了他。
    宋風時像是忽然想起了金蘭殊是自己的老板一樣,驀地心虛起來:“我……我是有點不舒服,提前下班了。”
    金蘭殊凝眉:“哪兒不舒服?”
    語氣帶了點罕見的溫柔。
    但因為句子過分短促、語氣過分稀罕,讓宋風時以為自己又產生不合時宜的錯覺了。
    宋風時紅著臉說:“你還問呢。”
    金蘭殊愣了愣,很快明白過來,便在宋風時耳邊帶笑低語道:“失禮了。”
    宋風時一下子就滿臉通紅。
    金蘭殊看著宋風時變紅的耳根,分外愉悅。
    宋風時則忸怩而生硬地轉換了話題:“你平常都去哪兒買襯衫?”
    金蘭殊說:“如果是正式場合穿的會找公司的設計師做,平時就買普通牌子的。”
    宋風時有些意外:“你要穿別人的牌子,不會顯得不支持寶梵琉嗎?”
    金蘭殊說:“我每天為寶梵琉加班,還不夠支持?”
    宋風時聞言,驚訝問:“你可是寶梵琉的總裁呀?”
    “我現在是。”金蘭殊更正道,“寶梵琉隻會是我的一個經曆,而不可能成為我的全部。”
    宋風時一怔,半晌又想明白了,金蘭殊是代表夔龍集團而來的,集團掌控著好幾個品牌呢!顯然,金蘭殊根本不滿足於隻當旗下一個品牌的ceo。
    宋風時笑笑,說:“那你為了寶梵琉也算殫精竭慮了,卻隻是當它一個節點、一個經曆。”
    金蘭殊答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說著,金蘭殊的目光投向了處在商場顯眼位置的寶梵琉廣告牌,淡淡說道:“我想要的是,別人提到寶梵琉就一定要想起我;但提到我,卻不一定要想起寶梵琉。”
    這就是他的想法,非常自我又自大的想法。
    也很符合金蘭殊的性格。
    宋風時其實很羨慕。
    他總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會如此迷戀金蘭殊,也必然是因為“越是缺什麽,越是愛什麽”。
    就像是他們這些奢侈集團的基層員工,特別愛穿名牌。宋風時也愛穿名牌——他當然是喜歡潮流產品也喜歡設計美學的,但他更多的將自己定義為“尋求群體認同型的奢侈品消費者”。按照某份報告的詳細定義就是:“他們並不是經常消費奢侈的人,但是知道消費可以承擔得起的奢侈意味著被某個群體接受(主要和工作相關)。他們對價格很敏感,會在各種渠道比較價格再購買。每年平均奢侈消費為 3000 歐。”
    金蘭殊曾經也是這個群體,並且有相當一段時間在這個階段掙紮著。
    但現在,金蘭殊已經跳出來了,成為了報告中說的“奢侈免疫體質”,即“有足夠多餘錢可以消費奢侈,但對此又沒有什麽欲望”的群體。
    金蘭殊買蒂凡尼袖扣,也不是衝著這個牌子去的,就是他酒店附近有一家店,他進去逛了一下覺得這個不錯,就順手買了。買了就買了,他也不會跟宋風時這種中等收入者炫耀說“你看哥的蒂凡尼”,同時,也不會有人跟金蘭殊說“蒂凡尼都是小姑娘玩意,成熟男人就該戴寶格麗”。
    有時候,金蘭殊買襯衫都去快銷品牌,隨便買件幾百塊的純棉t恤,沒什麽不好的。
    可今天的金蘭殊就別扭起來了。
    他看著身邊穿著八寶利風衣、切爾西皮靴的宋風時,隻覺宋風時還是挺有腔調的,他也不好顯得低端。
    事實上,他還不知道宋風時的八寶利風衣隻有3件,都是打折的時候買的,皮靴也是祖宗似的供著——下雨的時候踮著腳將鞋子脫了抱懷裏的那種虔誠。
    金蘭殊帶著宋風時逛了幾家名品店,專挑貴的看,瞬間從“奢侈免疫體質”變成“暴發戶型消費者”。
    宋風時看得眉頭大皺,懷疑金蘭殊被不知名的外星生物綁架了。
    金蘭殊自己也有些看不下去,拎著那件五顏六色的印花刺繡t恤,心想:嗎呀,都什麽玩意兒。賣那麽貴怎麽好意思長那麽醜?
    店員還特別盛情地說:“這位先生真有眼光,這件可是我們的定製版,限量的。您看這個肩背的大幅刺繡,是不是很貴氣呢?”
    金蘭殊看著這件黑色t恤肩背上大片的大紅、大金色的“中國風”刺繡配上巴洛克風格的圖案,覺得這衣服真該配上黃老熱設計的那雙“步步金蓮”球鞋,一套穿下來,整個就是行走的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