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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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易斯將話頭一轉,說:“說起來,我對你提供了幫助,你要是個講禮貌的人,確實應該答謝。”
    宋風時愣了愣,問:“什麽?”
    “你想過嗎?”劉易斯將手交叉在胸前,模樣看起來有種不可一世的驕傲,但眉目依舊柔和,“怎麽答謝我?”
    “啊……”宋風時撫了撫額頭,仿佛額頭在滴汗了,他需要擦掉一樣,“真的是……從來沒想過呀……”
    二人相視一笑。
    宋風時又以玩笑的語氣說:“我認為您高風亮節、施恩不望報的,我要是口口聲聲講回報,反而是侮辱了你的人格呢!”
    劉易斯指了指宋風時的笑臉,說:“你這樣可是太會說話了。一句話說得我都不敢提要求了,不然那就是我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可是不是?”
    宋風時笑著搖頭:“怎麽會呢?”
    劉易斯也笑了,道:“可我偏偏就要厚臉皮一回了,非要你陪我去個地方。”
    宋風時並不是不感謝劉易斯,但他考慮到這其中的曖昧和曲折,倒不如“不識相”地撇清幹係。所以,宋風時原本打算拿軟話去堵劉易斯的,沒想到沒堵成,也隻得認栽。至於劉易斯叫他陪著去的地方,聽著也問題不大,是本地一個私人園林,說是有聚會。劉易斯說沒伴,想讓宋風時陪著去。宋風時卻說:“你們的聚會一定是名流巨富的聚會。我去也失禮了。”
    “你想多了。”劉易斯半開玩笑說,“不過是因為我助理去忙別的了,才叫你充當我的助理,斟茶遞水,難道叫你去做貴人?”
    宋風時才安心笑了:“‘貴人’真的不敢,要是‘仆人’倒還好些!”
    話說嘉虞開車回市區的時候,收到了狐朋狗黨的電話,得知劉易斯與宋風時再次見麵了。
    他便相當欣喜,可惜,這欣喜不過半分鍾。因為,他原本以為可以抓住劉易斯和宋風時“幽會”的證據,可惜朋友告訴他,劉易斯和宋風時隻是在咖啡廳坐下喝杯東西,看不出半分“狗男男”的影子。
    所謂“捉賊要拿贓,捉奸要在床”!一定要抓到床上去,才能認證這頂綠帽不是假冒偽劣的。
    “可是,他們這樣私下見麵,終究是讓人不舒服的吧?”嘉虞心想,“當時我跟金蘭殊告狀,說劉易斯和宋風時有來往的時候,他看起來明明是不高興的……可是,沒有確鑿的證據,我再跑去說道,恐怕又惹他煩厭了……”
    金蘭殊的脾氣,他是領教過了。
    今天,金蘭殊出外沒帶歐文,身邊帶著瑞克。雖然說金蘭殊本人不帶助理,但也不可能沒個跑腿的,總監級別的瑞克也不會跑腿,所以捎帶了一個小秘書露絲負責跑前跑後。露絲是收過嘉虞錢財的,特別認真負責,所以在嘉虞的短信提示之下,向金蘭殊提議去商場某餐廳用飯,並規劃好路線,好讓金蘭殊能夠看見咖啡廳裏的劉易斯和宋風時。這樣嘉虞自己不用出頭,也可達成“膈應對手”之目的。
    宋風時不知道,但金蘭殊是實實在在地被“膈應”到了。
    金蘭殊心裏原本是沒把劉易斯當一件大事去看的。
    因為昨晚宋風時的說辭還算合理。可金蘭殊沒想到,才第二天,他前腳才出房門沒多久呢,宋風時後腳就跟劉易斯約會呢?
    去你娘的。
    金蘭殊與瑞克、露絲到了附近餐廳用飯,心裏仍氣得很,心裏像是有隻河豚一樣鼓滿了氣,刺也一根根豎起來了,很不好惹。
    瑞克看見金蘭殊臉黑得很,也不知該說什麽。露絲卻跟沒事人一樣匯報工作,又說:“接下來要去訚家村視察,村長要留我們晚飯的。這麽算下來,晚上還回來休息嗎?還是在訚家村那兒住下?”
    金蘭殊算了一下,說:“在訚家村那兒留宿吧。”
    金蘭殊又給宋風時發了條信息,說:“我今晚不回來酒店了,你繼續住著吧。”
    他心裏有些陰暗地想:會不會,他知道我今晚不回來了……就趁機和劉易斯……?
    不、不可能!
    小宋不是這樣的人!
    他眼又不瞎,怎麽會舍棄我而尋求劉易斯呢?
    明眼人都知道我金蘭殊比劉易斯強一百倍吧!
    金蘭殊覺得自己真是獨一無二的好,宋風時這麽聰明的人,不會犯傻跑去喜歡什麽勞什子的劉易斯的!
    宋風時呢,倒是覺得劉易斯比金蘭殊強多了,可偏偏自己就是眼瞎,非要死心塌地地去愛一個渣男。
    這有什麽辦法?
    所以,宋風時和金蘭殊的想法也算是“殊途同歸”了。
    而嘉虞呢,也覺得金蘭殊眼瞎,自己可比宋風時強多了,怎麽金蘭殊就看不上我呢?
    嘉虞跟嘉太太越洋電話裏抱怨不休,將宋風時講成是一個渣滓般的不入流。嘉太太打著嗬欠,說:“你少跟我說這些雞毛蒜皮的事啦。你也別老一門心思放在金蘭殊身上,所謂是‘不能將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裏’,你也該多方麵發展,學學人家宋風時,左右逢源,不吃虧的。”
    嘉虞被堵了話,心裏憤懣:“說得好聽,還不是因為我有你這個媽?吳郡這邊稍微有點臉麵的人都不待見我的。外麵的我也認識不上。”
    嘉太太倒不介意被自己的兒子排揎,也不氣惱,笑道:“你想見外麵的?那今晚的吳太太辦的晚會你還不抓緊?她今天的晚會參與的大多都是外商。你去碰碰運氣也行呀。”
    這個晚會,原本也邀請了金蘭殊的,隻是金蘭殊今晚剛好要去訚家村,便隻能錯過了。嘉虞穿著掐腰小西裝的去了晚會,卻不巧竟見到了劉易斯和宋風時。
    原來,劉易斯拜托宋風時的事,就是叫宋風時來陪他參加這個晚會。吳太太原本還想幫劉易斯說個對象的,見劉易斯帶了人,便笑笑,說:“這位是……?”
    劉易斯說:“這是我朋友。”
    “哦。”吳太太才算放心一些,“原來是朋友啊。怎麽沒見過?是哪家公子?”
    這話問得,讓宋風時忽然尷尬。
    宋風時看著這酒席宴會觥籌交錯的,大理石的地板,水晶的燈,一看就是高級宴會,他來這兒,真是“身份不合”,動不動招人笑話。
    吳太太隨口一問“哪家公子”,倒不是要讓宋風時難堪的,但宋風時自己卑微,才覺得困窘。
    劉易斯解頤一笑:“這是宋先生,外地人,你不認得的。”說著,劉易斯又以下巴輕輕一抬,目指不遠處:“那位是誰家公子呢?”
    吳太太便順著劉易斯的目光看去,看見了人群中的嘉虞。吳太太輕蔑一笑:“什麽公子?我也不認識。”說著,吳太太說了聲“失陪”,又端著酒杯,轉身離開,細聲問了助理:“那個**生的東西怎麽弄到的邀請函?”
    嘉虞像是蝴蝶一樣在場上穿花亂飛了一會兒,才又在露台附近和劉易斯、宋風時迎麵碰上了,便都笑著打了招呼。
    嘉虞舉著酒杯說:“好巧啊,你們兩位原來是熟人啊?怎麽從來不曾聽說過?”
    宋風時聽著嘉虞這語氣,真是惡心壞了,但仍笑道:“是嗎?隻是剛好認識而已,這一行圈子很小的。隻要人品好,混久了就能認識很多同行的朋友,時間長了,你就知道了。”
    嘉虞皮笑肉不笑:“小宋這麽說,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說我人品不好,所以才沒認識同行朋友?”
    宋風時哈哈一笑:“這是什麽話?我是意思是你工作時間不長。你真是愛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