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厲害的小叔子閃亮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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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文中的月半桃是一個代號,大家當成一個水果品種看就行了。)
    算起來小叔比我哥哥隻大三歲,(在沒實施計劃生育之前,這種事兒很正常)雖為叔侄,卻親如兄弟。
    因為感情擺在那,小叔護我哥是常事。
    平時那些個雞毛蒜皮的事,小叔倒也不怎麽過問。但這關係到我哥的人生大事,小叔可不會再沉默了。
    所以,我爸媽打起來的時候,小叔不但不勸解,還在添油加醋,“這屋裏有一個蛇蠍心腸的後娘,毛坨是娶不到老婆的。”
    小叔這話讓我聽了也怪不是個味,那難不成得把我媽轟走?可我不敢說,我哪敢頂嘴啊,那不得被打死才怪。
    我媽跳起腳來反駁,“那去你屋,你給他娶老婆啊,你不是大能人嘛。”
    “毛坨,走。”小叔吆喝道,“去我屋頭,不受這惡婆娘的氣。”
    一幹人就這麽話趕話地都跟小叔走了,順帶著把家裏備好的雞鴨魚肉也都帶走了。
    家裏就剩下我們娘仨,外加一地的狼藉,有一種日本鬼子進莊園的既視感。
    我當時真的挺震驚的,為啥我小叔會這樣凶巴巴的呢?小叔好歹也是我們家的大能人啊。
    小叔高中畢業後,以幾分之差和大學失之交臂。落榜後的小叔,一心想當新型農民。他養過蠍子、種過葡萄……折騰過很多新花樣。彼時,奶奶屋旁有一棵爺爺隨手在山上挖的桃樹掛果了,其它所有桃都成熟了,那棵樹的桃卻還是青的。直到臨近中秋,桃子才成熟。小叔摘一個來吃,又脆又甜,比普通的桃不知好吃多少倍,小叔對此發生了濃厚的興趣,冬天的時候,把這棵樹上的枝條剪了下來嫁接在了其它桃樹上。
    第二年秋天,小叔拿著桃去我們當地農校鑒定,教授大為驚異,非常重視小叔這一發現,給桃取名月半桃,並支持小叔大力推廣,小叔便成了月半桃培育的第一人(後來還被寫入了我們當地的鄉土教材)。
    所以,我說小叔是我們家的能人,一點也沒有誇大。
    小叔是能幹的,但也許是因為年輕氣盛、也許是因為有了一點點名人的光環,小叔到底也還是有點兒傲嬌,或者說是有點兒膨脹吧。
    一幹人等先到了爺爺家,小叔的家就在爺爺屋後頭。
    彼時,小叔自己結婚也不過一年多時間。因為他是幺兒,也是兄弟姐妹當中最後一個結婚的。奶奶家屋後正好有一塊地,就給小叔修房子了。
    所以,小叔家是離爺爺很近。
    我至今也想不明白,當初他們那好幾個成年人是怎麽想的,怎麽一幹人就那麽不動腦子,任由小叔牽著鼻子走了,難道僅僅是因為覺得他能幹?可這腦子也太不在線了啊,你又還沒有能幹到可以改變別人的命運,為啥要去背負別人的因果呢?也不可能背得動啊。
    尤其是我爸,真要覺得我哥會因為我媽娶不上老婆,那就把我媽給休了不就行了。那個時候我和二姐都有十多歲了,要不了幾年就成人了,我爸不養我們,也可以長大的。他完全可以一門心思為我哥籌謀。
    我媽也是。既然她那麽不討喜,那就離婚啊。都分田到戶了,我和二姐也不小了,怎麽著也能活下去了。
    我媽要是真離了婚,我爸肯定得巴巴地貼上去,男人嘛就這賤性。如此,就算她得不到啥好處,至少家裏的爛事跟她扯不上關係了啊,樂得清靜,不好嗎?可她偏偏不敢破,當然也就立不起來了,唉,也是性格決定命運吧。
    爸媽自己不能經營好自己的婚姻,被別人牽著鼻子走這也就不奇怪了。
    這不,小叔一吆喝,我爸也就腦子進了水一樣跟著小叔胡鬧。
    可快到家門口的時候,小叔想起什麽似的,領著眾人拐了個彎進了爺爺家的門。彼時,爺爺家的房子已經很小了,為了給兒子們修房子,之前的偏房啥的都拆了,分給兒子另立門戶了。
    那麽多人擠在爺爺的小屋裏,能不喧囂麽?
    挺著個大肚子的小嬸娘聽到動靜,來爺爺家瞧熱鬧,弄清原委之後,罵小叔簡直就是胡鬧,“你一個比毛坨大了三歲的叔老子,要給侄子娶媳婦,你說得倒是輕巧,你能不能養好你自己的孩子還兩說呢。再說了,這個事本來就是你們做得不厚道,還好意思怪大嫂。”
    我媽尖酸、狹隘,一點也不懂得示弱,從來就不會以柔克剛。婆媳關係,姑嫂關係都處理得糟糕透了。我爸有八兄妹,我媽嫁入我家的時候,還有兩個妹妹,三個弟弟沒有成家。這些姑呀叔的和我哥我大姐的感情都很好,容不得我媽造次。倒是妯娌,可能都是外來的媳婦吧,對我媽倒是沒有那麽深的敵意,就算是有爭執,也不會動不動罵我媽是後娘虐待繼子女。尤其是我小嬸娘,她是比較同情我媽的。在她眼裏,我媽一個遠嫁的媳婦,麵對那麽一大家子人的指手劃腳,當個好後媽太難了。
    小嬸子這一番話,堵得小叔啞口無言。我哥娶媳婦這麽大的事,小嬸娘才不會來背這個鍋呢,娶媳婦又不是吃一頓飯那麽簡單的事,那可是要花錢的。憑啥讓她掏錢給我哥娶老婆?就算她願意掏錢給侄子娶媳婦,哪個姑娘願意嫁呢?結婚的新房又設哪呢?總不可能設在小叔家吧?照這個路數下去,豈不是還得給我哥修棟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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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這才反應過來,大家確實衝動了,日後讓我媽落了口實。
    被小嬸娘那麽一點撥,一幹人在爺爺家氣得吹胡子瞪眼。奶奶也罵小叔,“你把毛坨帶回來,他後娘巴不得,她就不用勞心出力了。”
    小叔耷拉著腦袋,說他隻是太生氣了,沒顧得上想那麽多。
    當晚,我爸和我哥,又悻悻回了家。
    我媽沒忘嘲笑我爸,“老滿不給毛坨娶老婆了?不是說我惡毒嘛,那有本事就別回來啊。”
    當年我媽離家出走的時候,我爸不也是這麽說我媽的嘛,這回好了,我媽總算算是報仇了。
    差一點又打了起來。
    如果不是男女力量的懸殊,我爸媽的對決,其實真的很難分伯仲。
    這一回,我小叔把我爸給拉開了。
    隻是經過上次那個烏龍事件之後,更加沒幾個人願意登門給我哥說媒了。眼看著我哥年齡一天在長,我爸著急得屁股上都要冒煙了。
    為了能給我哥娶上媳婦,我爸真的是盡了洪荒之力。他又不能真的把我媽給休了。我爸不傻,真把我媽給休了,未必就是最好的選擇。
    最好的辦法是讓家裏經濟條件得到大的改善。有了錢,也能解決掉生活中很多的麻煩。
    我們家本來養的牲畜就多,然後我爸還申請了製種(就是給雜交水稻製造種子),家裏的勞動量更大了。
    彼時,我和二姐都在離家二十裏地的鄉村中學讀書。我二姐讀初二,我讀初一,我大姐那時候已經談了個城郊的男朋友,她在城郊的小餐館謀了個事做。她不拿家裏一分錢,也不拿家裏一顆糧,我爸自然也就不能安排她做事了。
    也就是說,家裏多了那麽多事,卻隻多了我哥一個正式勞動力,根本忙不過來。
    我爸做了一個決定,讓我們倆姐妹輟學,回來幫忙做事,還可以省點錢。一個月五塊錢的生活費那也是錢啊,得集中所有財力來給我哥娶老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嘛。
    二姐不幹!
    我媽也不幹!
    我更加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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