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衝動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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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四川被抓了,預計會被判刑十年。
    怪不得那天我女兒鬧得人頭暈腦脹,父女連心啊。平時我女兒挺乖巧挺好帶的。得到這個消息,我整個人都懵了。
    彼時,離我住得不遠的地方有一個賣部,小賣部裏有一部公用電話。我平時都在小賣部裏買油鹽醬醋照顧老板娘的生意,小四川有事就打電話到小賣部,老板娘會喊我接聽電話。
    這次電話不是小四川打的,而是他最好的朋友小江西,我認識他,所以消息絕對是可靠的。
    但我還是懷疑,這不可能啊。
    要說小四川認識的人,做殺人越貨的事都不奇怪。但他真的還是挺有原則的。那些個寫在刑法裏的發財路子他還是不去搞。他就搞搞投機倒把,倒倒火車票這些的,就算被抓了,最多也就拘留個十天半月,頂了天也就夠個勞教。
    小江西說“不是因倒票出的事,是因為他幫人送毒品。”
    “他吸毒了?”越發疑惑了。
    “不是他吸毒,是幫人送貨。”
    我算是聽明白了小四川為了快速賺錢,他販毒了。結果他真的不是賺那個錢的材料,第一次出手就被抓了。
    可能會判刑十年呢,嚇得我雙腿打閃閃,說話也囫圇不清了。
    “現在還在關押期間,活動活動應該還是有救的。如果判決書一下來,天王老子都沒辦法了。”小江西也很著急。
    “那怎麽活動?得花多少錢?”我問。
    “具體的說不清楚,大概總得花幾萬吧,你先過來的,電話裏也說不清楚。”小江西說。
    出了這麽大的變故,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麽從小賣部走回去了的。好在,懷裏的女兒已經不哭了。
    此時,我也顧不上太多了,我強迫自己平靜下來,還有很多問題要處理呢。
    有人說不蒸饅頭爭口氣,我也想爭口氣不麻煩父母。可是我沒有饅頭我會餓死的,也不管什麽爭氣不爭氣了,我必須得找到父母幫忙。我得去營救小四川,得讓父母幫我帶娃。
    得知小四川出事,我爸媽也都驚呆了,我媽更是急得直哭。
    “哭也沒有用了,媽,你幫我帶著歡歡,我去廣州看看,他朋友說還能想想辦法。”
    “你去吧,能花錢撈出來就撈啊,錢是人賺的。這要是判刑了,你們娘倆的日子可怎麽過?”關鍵時候,還是我爸冷靜。
    情況緊急,簡單收拾一下後,我帶上我所有的存款來到了廣州。彼時,互聯網還沒普及,不能像現在那麽方便轉賬,我是帶著現金去的,三萬塊錢。
    其實我去有什麽用呢?實話屁用沒有,我連鬼都不認識,更不要說有用得上的人了。我就是去送錢找小四川的朋友打點的。
    到了廣州,小江西說他已經活動過了,不行,得找小成都。
    小成都是誰我都不認識,但聽小四川說過,因為同是四川老鄉嘛,交情挺好的。小成都落難的時候,小四川還幫過他。後來,小成都一個表哥調到車站派出所,小成都的身價也漲了,借助他表哥的人脈,有些事兒還是比較好解決一些。曾經有一個人和小成都關係不錯的人,因為打架犯事兒,小成都活動後,那個人被放了出來。
    得知小四川出事,小成都還挺上心。
    小江西讓我把心放在肚子裏,安心等消息就是了。
    日子過得順利的時候,時間過得飛一樣,可是在等事情結果的時候啊,那真叫度日如年。
    我就在那種度日如年的煎熬中過了一天又一天,仿佛過了半個世紀。
    過了差不多一個星期,小成都終於帶來了好消息差不多成了。七七八八打點下來,差不多得二萬六千塊錢。
    於是,我把錢給了小成都。
    想著小四川終於可以放出來了,我懸著的心終於落入了肚子。
    這麽多天以來,我終於睡了一個安穩覺。夢裏,我和小四川開了一個餐館,生意做得紅紅火火,我媽開心得嘴巴都咧了,女兒偎在外婆懷裏撒嬌……
    夢由心生,小四川說過時機成熟了,他還是想開一個川菜館,因為還是覺得他們的四川菜最好吃。
    可第二天,直到晚上,也沒有等到小四川回來,我慌了。去找小江西打聽什麽情況,小江西說“媽蛋,小成都攜款逃跑了。我們上當了,我也是才發現的,他人影子都沒有了。”
    聞此言,我嚇得整個人癱軟在地。
    後來,我才知道,那個晚上,我媽帶著我女兒,女兒哭了一個晚上。血緣親情的感應真的是好神奇。
    直到第二天,我坐著,腿肚子都一直打顫。發生了這麽多事,我不知道如何和小四川交差。小四川被關押期間,我完全不能和他聯係。
    小江西也很頹廢,說他也沒想到會出這樣子的事。
    怪小江西也是沒有用的了。
    反正,錢我是沒有了,就算他能再想辦法營救小四川,我也無能力了。
    稍微緩過那口勁來,我不得不思考接下來應該如何生存了。
    想了很久,我還是決定回家一趟。
    得知我去廣州帶回家這麽一個結果,我媽哭得眼睛都要瞎了,我爸則不停地長噓短歎,就連我嫂子,也連連歎氣。
    “你還是出去打工吧,把歡歡留在家裏,我們幫你帶著。”我爸說。
    那一刻,我好想給我爸磕頭謝恩。我一直以為我是一個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孩子,不曾想過在我爸心裏某個柔軟的地方,也還是有我這個女兒的。要不是我爸伸手拉我一把,我真的隻能帶著女兒沿街乞討了。
    我決定再去打工。
    城裏租的房子,雖然一個月隻有70塊錢的房租,但我也租不起了,也沒必要租了。
    這些雜事很快就處理完畢了。
    我把剩下來的三千塊錢留了一千給自已,餘下來的二千給我媽當女兒的生活費。然後我準備出發去打工了。
    不到一歲的女兒,就得當留守兒童,我的心像刀剜。
    神奇的是我走那天,正在咿呀學語的女兒不但不哭,還咯咯笑個不停。手裏不停地做她的小玩動。我走的時候,我要伸手抱她,她不要我抱,小手揚起來,嘴上“拜拜”個不停。
    我被女兒逗笑了,大家也都被她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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